之间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相似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有(在联盟百科)8共同点: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字形,中国大陆,异体字,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漢字標準列表。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中國大陸於1965年出版字表,共收6196字,統一規定當時印刷宋體字形標準,以簡化字為主(《簡化字總表》1964年發佈),附以對應之繁體字。 所謂的「新字形」即由此表而來,在這之前通用的字形則稱為「舊字形」;表中用字主要從簡從俗,如「--」、「--」等很多時會被誤為简化字(注意此「新舊字形」也和異體字屬兩個標準,而「新字形」也適用於印刷繁體字)。以下舉出幾個範例:;「--」在新字形成為「--」;從「--」改從「--」;將折省寫為點;「--」在新字形成為「--」;「--」在新字形成為「--」;其他 官方說法其字形標準功能在1988年由新出之《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代替;但2009年《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仍根據此表字形原則對44個字作了修訂。 值得一提是表中特別註明十五個「繁體字」:--(注意--兩字的偏旁被简化,變成--,此外「--」「--」也和現在台港澳慣用的「--」「--」不同)「作为人名地名及引用文言文的时候仍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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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
字形(glyph),又稱字圖或書形,是指字的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964《信息技术·字型信息交换》中定义字形为“一个可以辨认的抽象的图形符号,它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设计”。在語言學中,字(character)是語意的最基本單位,即語素;字形是指為了表達這個意義的具體表達。同一字可以有不同的字形,而不影響其表達的意思,例如拉丁字母第一個字母可以寫作a或ɑ,漢字中的“--”、“--”。.
中国大陆
中國大陸,中文使用上常通稱大陸或大陸地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方有时也使用祖国大陆。此詞的使用在古代即有,非現代两岸关系中具有政治含义的大陆,而是中原文化圈中相對海洋島嶼的地理用詞。如在日本也有大陸文化的說法,二戰時曾用來稱呼中國外,至今以大陸代稱的用法在學術上仍有在使用。在海外的華人移民圈也有不少使用此用法的人。 在當代的使用上,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直接管轄的區域。此肇因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所導致的海峽兩岸政治分立。 地理上,該詞是指中國的大陸領土,屬於歐亞大陸的一部分的事实,與海島相對;但當代的使用上,其做為一個政治名詞的用途遠大於地理名詞,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直接管轄的區域,故海南島、舟山群島等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海洋及海島領土,都被視為中國大陸的一部分,香港、澳門這兩個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則排除在外。使用情形類似的還有「中国内地」一詞。 另一方面,第二次國共內戰後撤退至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法律上仍然主張中國大陸為其疆域,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律中稱為「大陸地區」、並定義為「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同時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獨立之主權國家,而僅將其視為統治中國大陸之政治實體;在陳水扁政府上台前,中華民國政府認定的「大陸地區」還包括在1946年就已獨立建國的外蒙古、以及中俄邊境的爭議領土。香港與澳門因政治地位特殊,在法律上又另外以「港澳地區」合稱。 中華民國政府對中國大陸的定義,是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一中各表、憲法一中等兩岸政策的重要基礎。而民主進步黨執政時期,由於其政治立場偏向臺灣獨立及臺灣主體性,此主張並不活躍,尤其在陳水扁政府時期起,主要以一邊一國思維處理兩岸關係,直接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視為與中華民國(台灣)分立的國家。也讓大陸這個地理代稱用法再增添更多政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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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体字
异体字(亦稱又體、或體,《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是指读音、意思相同,但字形不同的漢字。異體字又可分為兩種: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的異體字(下稱「完全異體字」)和只在某些情況下才相通的異體字(下稱「部分異體字」)。 有时候,异体字特指与官方正体字相对应的规范外的异体字,因而随着各中文地区对正体字的不同认定,哪些字是另一些字的异体字,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台湾,「--」是「--」的異體字(完全異體字),「--」是「--」的異體字,但在中国大陆卻恰恰相反。.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
《現代漢語常用字表》是中國大陸於1988年出版的字表,內收3500字:分為常用字(2,500字)和次常用字(1,000字)兩部份。 連同此字表一同出版的還有《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曾被视为是中國大陸规范汉字的依据之一,但随着2013年6月《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发布而被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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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是中國大陸於1988年3月25日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字表,內收通用字共7000個(含《現代漢語常用字表》中的3500字)。這個表亦代替了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收6196字),規範了中國大陸的印刷字形標準,另外亦恢復了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被淘汰了的15個異體字(--)為規範字。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隨着2013年6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發佈而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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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簡稱《一异表》,此表虽名为“第一批”但至今未出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下詳),是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规范字选字表,原有810組,淘汰異體字1,055個(但“--”、“--”二字分別出現了兩次),於1956年2月1日開始實施,但用作姓氏的可以不加改变,像“邱”姓可以不改为“丘”。 《一异表》從同音(不一定完全同義)的“異體字”中選出一字,當规范字,其中一些選用字習慣上被看作簡化字,例如:布、痴、挂、哄、迹、杰、泪、厘、脉、猫、栖、弃、笋、席、凶、异、涌、岳、韵、灾、札、扎、占、周、注等。《一异表》經過多次调整(例如:1988年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骼”、“薰”、“黏”、“愣”等15个字成为规范字,也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据此,“骨骼”不能再写成“骨胳”,“黏膜”不应再写成“粘膜”),于2013年被《通用規範漢字表》取代。 1955年版的《一異表》將常用字形「兔」列為異體字廢除,選用節省一筆的「--」,但是1965年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用「兔」為標準;與此相類,上方字形近似「兔」的「--」字,在1956年的《漢字簡化方案》中,簡化偏旁定為與「--」相似的,直到1959年推行簡化偏旁,才更改為「--」。 1955年版的《一異表》中選用「--」字,廢除異體字「--」。但是1964年《簡化字總表》,把「--」定為可作類推簡化字後出了問題,過了一年後就把原來「--」旁字都去掉豎鉤。(《總表》只把原「--」字改作「--」,沒處理其他帶「--」旁字。)於是「--」字被廢除,而本來廢除了的「--」變相成為選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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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標準列表
以下列出各地區的漢字標準(不包括字書及字元編碼)。曾多次發表的只列出最新的版本。.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共同点。
- 什么是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之间的相似性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之间的比较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有11个关系,而通用规范汉字表有3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8,杰卡德指数为16.67% = 8 / (11 + 3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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