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特別任務連和罪案現場相似
特別任務連和罪案現場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犯罪,警察,證據,训练。
犯罪
犯罪指做出觸犯刑事法律規範的行為。而在一般意義中,"犯罪"一詞也可指侵犯其他同類個體(他人)或嚴重違背社會道德,而普遍不被社會容忍的行為。被裁定罪名成立的人即罪人或稱罪犯。研究犯罪的學科稱為犯罪學。 在以英美法系為法治體制的國家,例如英國、美國和加拿大,稱爲視為威脅,有害或以其他方式危及人身財產,健康,安全和道德福利的行為。 在以歐陸法系為法治體制的國家,例如瑞士、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稱爲犯人、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人、犯罪人、行為人等等。 依現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法來看,犯罪沒有一個簡單又廣為接受的定義Farmer, Lindsay.
警察
警察(英文:Police),為一種職業,主要職責為執法、維持公共安全、保護性命及保障財產。各國警察體系一般都分為巡邏警察和刑事警察兩大系統,然後再細分為多種崗位及工作類別。英國倫敦警察廳是世界首個以現代警察制度以維持治安的城市警察部門,香港警務處為全亞洲首個以現代警察制度以維持治安的警察部門。 絕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警察與軍隊分立,互不隸屬,各有其專業性。在法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除了警察外,隸屬軍隊或单独的國家憲兵也會負責處理或协理治安事務。在少數地區,警察機關成為軍隊的輔助武裝力量。在無軍隊或无軍隊指揮權的国家中,警察成為當地政府或者政權唯一可以直接調度的武裝力量,例如冰岛和巴拿马。而在獨裁政體及極權國家中,亦可能存在秘密警察及宗教警察等警察系統。 至於憲兵,亦即軍事警察,為在軍營和軍區中負責維持軍隊秩序的警察,在設有憲兵的國家及地區中,憲兵可以依據軍法維護軍隊秩序,糾舉軍人,以及協助軍事檢察官辦理軍法案件。部份國家及地區另外設立有國家憲兵,駐守於要塞、邊界、重要機關,持有步兵等級的重型武裝,對民眾亦具備執法權力。.
證據
證據是訴訟法上,用來確定當事人主張為真實的證明。.
训练
訓練不類似練習。兩者有分別。訓練就是有別人(教練)的參考或教導;但練習可以獨自或與同伴一起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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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特別任務連和罪案現場的共同点。
- 什么是特別任務連和罪案現場之间的相似性
特別任務連和罪案現場之间的比较
特別任務連有662个关系,而罪案現場有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4,杰卡德指数为0.60% = 4 / (662 + 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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