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港督最後一個保鑣和陳方安生相似
港督最後一個保鑣和陳方安生有(在联盟百科)3共同点: 彭定康,香港總督,李柱銘。
彭定康
巴恩斯的彭定康男爵,CH,PC(Christopher Francis Patten, Baron Patten of Barnes,),出任香港總督前音譯為柏藤,英國保守黨政治人物,早年出任環境大臣和保守黨主席(非黨首,時任黨魁為馬卓安),於1992年獲委任為末任香港總督,於1997年見證香港主权移交。彭定康自2000年至2004年出任歐洲聯盟外交事務專員,卸任後被冊封為終身貴族,2011年獲委英國廣播公司信托基金主席(2014年因心臟健康問題提早卸任),現任牛津大學校監。.
彭定康和港督最後一個保鑣 · 彭定康和陳方安生 ·
香港總督
香港總督(簡稱港督,民間俗稱“督爺”,尊稱督憲或督憲閣下),前身職位是香港行政官(共有3任),是香港殖民地時期(1841-1997),由英國派駐香港的英国君主代表,共歷28任。 早期港督都是由英國殖民地部(後稱「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的官員出任,1971年以後港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麥理浩勳爵是第一位;而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則是國會議員出身,曾任保守黨主席。 香港在英治時期共28位總督中,除第1至2、3至4任以外,其餘每個正任總督的交接時間皆不是完美交接,而是中間隔著一至兩位署理總督。署理總督早期則由香港副總督暫代,該職位是由香港駐軍司令擔任;1870年代香港戰略地位減退,故此於1870年至1902年該職位為非常設職位,1902年後香港副總督的職位正式被撤銷。自此,署理總督多由輔政司(1976年改名為布政司)擔任。.
李柱銘
李柱銘,QC(Martin Lee Chu-ming,),生於英屬香港,籍貫中國廣東省惠州市。李柱銘是香港首位獲認許的大律師,及首位獲委任的御用大律師,香港民主黨創黨成員,也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及港同盟及民主黨主席。 由於他過去長期積極關注及領導香港民主運動,所以有「香港民主之父」之稱。他推崇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在激進民主派冒起前,他是被針對的目標之一。 李柱銘自1985年已擔任香港立法局議員(1997年前稱立法局)職務,直至2008年李柱銘宣佈不再參選立法會,結束其23年議會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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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督最後一個保鑣和陳方安生之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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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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