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淡水區和淡水縣相似
淡水區和淡水縣有(在联盟百科)5共同点: 臺北市,臺北府,淡水廳,淡水郡,新北市。
臺北市
臺北市是中華民國首都及直轄市,位於臺灣北部的臺北盆地,四周均與新北市接壤。全市下轄12個區,總面積271.8平方公里。人口總數約267.8萬,在臺灣各都市排名第四、人口密度則位居第一。其設市之歷史,最早可追溯自1876年臺北府成立、1884年臺北城建立、以及1920年成立州轄市,並自1949年底國府遷臺後成為中華民國的中央政府所在地,是臺灣近代歷史的發展舞臺,同時為臺灣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發展中樞。以其為中心的臺北都會區,總人口數達704萬人,是臺灣最大的都會區。依照GaWC所公布之世界級城市名單中,臺北被列為與斯德哥爾摩、舊金山、維也納、曼谷、广州、墨爾本同屬於Alpha-(國際四級)的國際都會。按照美國諮詢公司A.T科爾尼的全球城市排名,臺北市位居世界第33位,為亞洲重要的商業金融都會之一。.
臺北府
臺北府為清廷於光緒元年12月20日(西元1876年1月16日),沈葆禎奏請在臺灣島北部設置之官署及行政區劃《臺灣文獻叢刊》〈臺灣輿地彙鈔〉,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96年重印,第113-116頁,《清朝續文獻通考》卷315,劉錦藻,〈臺灣省輿地考〉乙文。於官署方面,臺北府設置臺北府知府等官員,衙門地點則位於臺北城內,與臺灣巡撫衙門、臺灣布政使司衙門,淡水縣知縣衙門比鄰。(今臺北中山堂附近)。另外,於行政區劃方面,則為臺灣道之下,與臺灣府並立之區劃。1885年,臺灣建省後,臺北府轉為隸屬「福建臺灣省」之下,也是清朝218個府建制之一。轄區涵蓋今日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及新竹市。.
淡水廳
淡水廳,初設於1723年(雍正元年),為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北台灣政經中心,將原諸羅縣轄區虎尾溪以北設彰化縣,同時設置臺灣府淡水捕盜同知負責稽查北路,兼督捕務。1731年(雍正9年),始正式分割大甲溪以北至雞籠劃為轄區,專歸淡水同知管理,改官職為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淡水廳隸屬於台灣府,廳治初期暫設於彰化縣的彰化縣城,1731年遷至同縣的沙轆(今沙鹿區),1733年(另說1756年)始遷入廳治竹塹城(今 新竹市),自此之後,竹塹城成為北台灣政經文化教育的中心。廳城初期並無城牆,僅在四週遍植莿竹。1806年,因民亂之故築起土圍。1829年建成磚石城垣,名為淡水廳城,又名竹塹城。 淡水廳首長為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不得攜眷,任滿昇轉。職責明定為上承欽部憲件,下理錢糧,清丈土地,治刑補盜。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以台北艋舺地方增設台北府,管轄大甲溪以北直達後山,而原淡水廳以頭重溪為界,以北至遠望坑新設淡水縣為台北府首縣,以南至大甲溪為界。竹塹城地方,改設新竹縣,淡水廳終止,歷時144年。.
淡水郡
淡水郡(たんすゐぐん)為台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之一。該郡隸屬台北州。 淡水郡役所設於淡水街,所址為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淡水郡管轄淡水街、八里-庄-、三芝-庄-、石門-庄-。轄域即今淡水區、八里區、三芝區、石門區等地。.
新北市
新北市是中華民國的直轄市,2010年由原臺北縣改制以來,為中華民國人口最多的城市,約四百萬人。全境環繞臺北市,東北則三面環繞基隆市,東南鄰宜蘭縣,西南鄰桃園市;其所轄石門區富貴角地處臺灣本島最北端,貢寮區三貂角地處臺灣本島最東端。全市共劃分為29區,其中政府所在地位於板橋區。 新北市的人口高度集中於淡水河左岸的各個行政區,清治前與淡水河右岸各自發展,在臺北都會區擴大及升格直轄市的雙重效應下,現今的新北市已逐漸發展成以淡水河左岸各區為臺北都會區次中心的多核心都市。其人口眾多並匯集許多來自各地移民,是很多在臺北市工作的人口實際上的居住地區,因市區跟臺北市區重疊,因此雙北一般被視為台北都會區,儘管新北市本身有很多中小企業進駐。該市有高度都市化的區域,也有鄉間風情與自然山川風貌,樣貌多元,人口組成及經濟產業具多樣性。 新北市自臺北縣升格直轄市後,在各個市政領域推動都市轉型計畫,於2016年6月由英國金融時報及國際金融公司舉辦的城市轉型卓越獎中獲得全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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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區和淡水縣之间的比较
淡水區有202个关系,而淡水縣有24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5,杰卡德指数为2.21% = 5 / (202 + 2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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