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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英国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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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英国议会之间的区别

法律 vs. 英国议会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聯合王国議会(The 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中文简称为英国国会或英国议会,是英国和英國海外領地(独自享有议会主权(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的最高立法机关。英国国会的首领为英国君主;它还包括上议院和下议院。上议院议员分为两种:上议院靈职议员(Lords Spiritual,即英国国教中的高级神职人员)和上议院俗職议员(Lords Temporal,即贵族成员)。上议院议员大部分是以指派方式产生。下议院则恰恰相反,是由选举产生。上议院和下议院位于大伦敦威斯敏斯特市威斯敏斯特宫(即国会大厦)不同的房间内。 国会是由早期为君主提出治国建议的政务会发展而来。理论上国会的权力并不归属于国会,而属于“君临国会”(Queen-in-Parliament,或国王:King-in-Parliament)。尽管有争议,国会中的女王仍常被认为是完整的君主主权。现代的国会权力属于通过民主选举而产生的下议院;君主仅作为象征意义的领袖,而由非选举产生的上议院,其权力也十分有限。 由于以英联邦国家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其立法机构以英国国会为原型,英国国会通常被称作“国会之母”。但这却是对约翰·布赖特(John Bright)的错误引用。实际上,他是在1865年1月18日一篇支持建立国会政府的先锋国家扩大投票权利的文章中谈到“英格兰是国会之母”。.

之间法律和英国议会相似

法律和英国议会有(在联盟百科)16共同点: 司法機構威斯敏斯特宫上議院中世纪一院制伦敦選區選舉行政机构议会貴族英國上議院英国英国君主法令政府

司法機構

司法机构是政府机构之一,它的工作就是維護法律、確保法律正確執行、解決爭議;但“司法”的具體定義和司法部門的權力在不同法制裏有些不同。 大陸法認為,司法是指法院或特定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聆訊和审判。 普通法認為,司法就是審判、裁決。在普通法體制裡,只有司法部門具有對法律(包括憲法)的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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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特宫

西敏宫(Palace of Westminster),又稱國會--(Houses of Parliament),位於英國倫敦西敏市,是英國國會(包括上議院和下議院)的所在地。西敏宮坐落在泰晤士河西岸,接近白廳範圍內的其他政府建築物。西敏宮是哥德復興式建築的代表作之一,1987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西北角的钟楼就是著名的-zh-hans:大本钟; zh-hant:大笨鐘;-所在地。 该建筑包括约1,100个独立房间、100座楼梯和4.8公里长的走廊。尽管今天的宫殿基本上由19世纪重修而来,但依然保留了初建时的许多历史遗蹟,如西敏厅 (Westminster Hall)(可追溯至1097年),今天用作重大的公共典仪,如国葬前的停灵等。 西敏宫及周边区域的掌控权几个世纪以来属于英王的代理人:掌礼大臣。1965年,通过与王室达成协议,上下两院获得控制权。但也依然有个别纪念厅室继续由掌礼大臣管理。 在1834年發生的火災幾乎將西敏宮完全燒毀,今天的宫殿于1830年代开始由建筑师查尔斯·巴里爵士和他的助手A.W.普金设计完成,并在此后进行了30余年的施工。该方案也将西敏厅和圣斯蒂芬堂遗蹟也纳入其中。进入20世纪,西敏宫进行过陆续的修缮,二战期间,曾遭到德军轰炸,部分建筑结构受损,此后又陆续进行过维修和小规模的结构调整。今天既是英国政府机构的代表建筑,也是伦敦当地一处著名的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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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議院

上議院或参议院是兩院制國家或自治区等行政區的國會議院之一。一般來說,上议院的议席分配有别于下议院,不是按照人口比例分配。在联邦制的国家(例如美國、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参议院的议席會按联邦的组成部分(如州、邦等)分配,不論人口多寡。在这些国家参议院也被称为“诸州院”(The States' House)。 在較古老的君主制下的議會(例如英國),参议院的議員由政府終身任命或由世襲貴族推選。 上議院或参议院的名稱在各國都有不同: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法国的參議院名称(Senate,Sénat)本义是“元老院”,名稱來自古羅馬的議會。英國的参议院則叫做“貴族院”(House of Lords)。虽然马来西亚的参议院时常被称为上议院,但马来语原文为参议院(英语:Senate of Malaysia)。荷蘭所稱“第一院”(Eerste Kamer),德国参议院则是“聯邦會議”(Bundesrat),印度参议院也是類似的“聯邦院”。一些前殖民地则有“立法局”(Legislative Council)等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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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

在欧洲历史上,一般来说,「中世纪」指公元5世纪到15世纪,自西罗马帝国的崩溃到文艺复兴运动和大航海时代之间的时期。按照西方传统,欧洲历史可以分为“古典時代”、“中世纪”和“近现代”三个阶段。而中世纪历史自身也可分为前、中、後期三段。 人口减少、城市衰落、外敌入侵、大众迁移的进程,自古代晚期就开始了,并在中世纪前期得以继续。日耳曼的蛮族们入侵,并在曾是西罗马帝国的领土上建立了各个民族的国家。在7世纪,曾是东罗马帝国领地的北非和中东被伊斯兰化的阿拉伯帝国所占领。尽管此时在社会与政治结构上有着显著的变化,但中世纪与古代时期的分别尚未完全形成。广阔的拜占庭帝国此时依然存活,并且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1070年,拜占庭帝国的查士丁尼法典在北意大利被重新发现,并且后来在西方广受赞誉。西方的诸多王国还依然保留着罗马时代的习俗。同时,人们广泛建立修道院,意在使欧洲基督教化。在卡洛林王朝统治下的法兰克王国控制了西欧的大部分地区,然而到了8世纪末9世纪初,在内忧和外患(维京人、马扎尔人和撒拉森人入侵)的压力下,卡洛林帝国还是崩溃了。 到了中世纪中期,亦即公元1000年以后,由农业科技的改进带来的繁荣贸易,以及中世纪温暖时期到来所造成的增产,使得当时的欧洲人口大量增长。由农民向贵族支付地租和承担劳役的生产组织——庄园,成了中世纪中期主要的社会组织结构。1095年开始的十字军东征,旨在从穆斯林手中夺取中东的控制权。国王逐渐成为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的领袖,这一方面减少了无序带来的犯罪和暴力行为,但另一方面又使得离建造一个统一基督教世界的理想越来越远。经院哲学此时在思想界占有重要地位。托马斯·阿奎纳的神学理论、乔托·迪·邦多纳的绘画、但丁和杰弗里·乔叟的诗歌、马可波罗的游记和哥特式教堂都是这一时期各自领域的杰出作品。 后期的中世纪饱受饥荒、瘟疫和战争的威胁,因此此时欧洲的人口开始减少。在1347年和1350年间爆发的黑死病夺取了三分之一欧洲人的生命。宗教上的争论和对立也对应着国家间的冲突以及农民的反抗。这一时期文化和科技的发展使得欧洲的社会转型,也预示着欧洲近代史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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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制

一院制是指国家的议会只设一个院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立法和通过议案比较简便,亦避免冗长的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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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

伦敦(London;)是英国的首都,也是英國和欧洲最大的城市。位于泰晤士河流域,于公元50年由罗马人建立,取名为伦蒂尼恩,在此后两个世纪内为这一地区最重要的定居点之一。伦敦的历史核心区伦敦城仍旧维持其中世纪的界限,面积,2011年人口为8,072,为全英格兰最小的城市。自19世纪起,“伦敦”一称亦用于指稱围绕这一核心区开发的周围地带。这一城区集合构成大伦敦行政区(与伦敦区覆盖区域相同) ,由伦敦市长及伦敦议会管辖伦敦市长与伦敦市市长非同一概念;后者为伦敦市法团领导者,即伦敦城的管辖者。。 伦敦亦是一个全球城市,名列紐倫港世界三大國際都會之一。在文艺、商业、教育、娱乐、时尚、金融、健康、媒体、专业服务、研究与发展、旅游和交通方面都具有显著的地位,同时还是全球主要金融中心之一,根据计算方式不同,为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第五或第六大的都市区由于对城市界限的定义、人口的规模、汇率的变化及产出的计算方式不同,城市都市区GDP的排名可能有一定的差别。伦敦和巴黎在总经济产出方面大致规模相近,由此第三方的不同估计对于第五和第六大城市GDP的排列可能不同。麦肯锡全球研究所2012年的报告估计伦敦全市2010年的GDP为US$7,518亿,巴黎则为$7,642亿,由此两市分别为第六和第五。普华永道2009年11月发布的报告称,根据购买力平价计算,2008年伦敦的GDP为US$5,650亿,巴黎则为US$5,640亿,分别为第五和第六。麦肯锡的研究中伦敦人口为1,490万,巴黎则为1,180万,而普华永道的研究中伦敦人口为859万,巴黎992万。伦敦亦是全球文化首都之一,还是全球国际访客数量最多的城市,根据客流量计算则拥有全球最为繁忙的城市机场系统。伦敦拥有43所大学,其高等教育机构密集度在全欧洲最高。2012年,伦敦成为史上首座三次举办现代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城市。 伦敦的人口和文化十分多样,在大伦敦地区内使用的语言就超过300种。这一区域2015年的官方统计人口为8,673,713,为欧盟中最大城市,人口占全英国的12.5%。伦敦的城市区为欧盟第二大,根据2011年普查其人口达到9,787,426,仅次于巴黎。其都市区为欧洲最大,人口达13,614,409,而大伦敦政府则称伦敦都市区的总人口为2,100万。1831年至1925年间,伦敦为世界最大的城市。 有四项世界遗产位于伦敦,分别为:伦敦塔;邱园;威斯敏斯特宫、威斯敏斯特教堂和圣玛格丽特教堂;以及格林尼治历史区(其中的皇家天文台为本初子午线、0°经线和格林尼治标准时间所经之地)。其他著名景点包括白金汉宫、伦敦眼、皮卡迪利圆环、圣保罗座堂、伦敦塔桥、特拉法加广场和碎片大厦。伦敦亦是诸多博物馆、画廊、图书馆、体育运动及其他文化机构的所在地,包括大英博物馆、国家美术馆、泰特现代艺术馆、大英图书馆以及40家西区剧院。伦敦地铁是全球最古老的地下铁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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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區

選區(Electoral district),即「選舉區」的簡稱,是在選舉時,組織劃分選民投票轉換成議席的單位。除了考量地區或人口分布的「區域代表制」(Geographical Representation)之外,另有從職業團體選出的「職業代表制」(Professional Representation),選舉劃分基礎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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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

選舉是一種正式的決策過程,由人們投票選出某個職位的出任人選、或適用於整個組織的過程。因此,选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选择方法,如比赛筛选、随机决定或市场决定。选举通常被定义为被管治者意愿的一种正式表达方式,这些表达的意愿会集合并转化为一种集体决策,用来决定谁可以管治,包括谁可以继续执政、谁应该下台、和谁应该取而代之。雖然沒有一套關於選舉之單一普世之國際標準,但確已形成一些共識,包括通過舉行自由、平等且定期之選舉來保證成人之普選權,不記名投票且免於脅迫之原則,一人一票之原則。選舉是一種民主過程,合資格選民擁有投票及選擇的權利,稱為選舉權。 奉行代议民主制的國家或地區,會通過選舉選出議會成員、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如總統、總理、首相)等,也會以此選出地方政府的行政官員。依照功能的不同,代議民主制的選舉可分為國政選舉、地方選舉等兩大種類,前者指國家元首、國會議員等全國或中央政府層級的選舉,後者則指地方政府首長及民意代表的選舉。 除此之外,選舉也被广泛应用于許多私人組織或商業机构,由民间团体、學校以至公司,也会采用选举作为制定人事决策的手段。選舉是人民行使政治權力的重要方式,但如果投票難以操作、或者投票結果對國家或所屬團體之治理方式無法產生影響,那麽對民眾而言,選舉也就沒有多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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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也称执法机构、行政機關 ,其工作是对组织進行日常的管理并施行法律政策等相关活动,是三權分立中的其中一部份。广义上,行政被定义为负责国家政策的执行的政府机构。狭义上,则专指内阁等行政决策机构,而只从事事务性执行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则归为官僚机构。但是这种区分也存在争议,例如法国大革命前以及欧洲的许多君主立宪政体,占据行政机构顶端的部长职位的也是行政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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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

议会是立法机关的一種型態,由人民中選出一定數量的代表者組成以執行立法權;這些代表者稱為議員,可以透過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產生、也可能是委任的。議會常用來指稱民主國家的立法機關,由於其運作內容很大部分來自人民的意向,因此亦被稱為「民意機關」;而國家層級的議會,又稱為國家議會,簡稱「國會」。 現代民主国家的议会一般都以歷史最悠久的英国國會作为典範,英國是第一個君主立憲議會制國家,奉行兩院制。虽然议会普遍被視為民主國家體系的一環,但部分非民主国家也有形式上的议会。当今世界,议会承受着来自公众的前所未有的监察和压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越发重要的角色。 國會內一般分為執政黨及反對黨,在正常情況下,前者是輔助支持中央政府施政,所以中央政府推出的政策等,通常作出對中央政府有利的發言辯論及投贊成票,期望順利通過所有議/法案,而後者則反之亦然,甚至作出任何形式對抗;所以不論前或後者在議會內的議員人數非常重要。 國會的首長稱為「議長」,之下有「副議長」,再之下還有各事務「委員會主席」,他/她們都是由議員互選或內部進升;只有「秘書長」是政府委任的官員,所以秘書長沒有發言、投票或裁決權,只有審批文件的權利。 國會大廈的建築規模,通常代表著議會的權威和尊嚴,象徵主權在民和議會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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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

貴族指的是奴隶制、封建制、君主制、教会制、种姓制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特有的群体,通过血缘、姓氏等某种特有的制度来继承知识、权力、财富而形成的传统。通常贵族财富多于其他人。在現時,一些国家和地区依然有完整的贵族传统。 貴族同其他阶级的最明显区别是拥有世袭爵位或者拥有对世袭爵位的继承权,其特點是世襲以及擁有與爵位相對應的特權,受到國家政權和君主的保證。終身爵位的擁有者一般不被認為是貴族;其他勋位、荣誉称号的拥有者也不被认为是贵族。高级官僚往往可以凭借贡献获得赐爵,大多是终身爵位;军事将领可以凭借战功获得封爵或赐爵,或是世袭爵位,或是终身爵位。由貴族祖先衍生出來的家族,僅擁有貴族血統但無世袭爵位,則通常被看做是世家或士族;他們或許仍然具有崇高地位與影響力,卻因為沒有實質性的爵位和相應的特權,而成為貴族階層中的邊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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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上議院

英國上議院(House of Lords of the United Kingdom),直譯為貴族院,是英國國會的上議會。英國國會同時也由英國君主與下議院組成。上議院有大約700多名非選舉產生之議員,當中包括英國國教會的26名大主教或主教(即靈職議員)以及600多名貴族(即俗職議員,Lords Temporal)。靈職擔任者於其保有神職身份時續任,而俗職為終身職。 上議院始創於14世紀,1544年始用「上議院」(House of Lords)之名。1649年曾一度遭到由英國內戰取得政權的英格蘭聯邦廢止,復於1660年恢復。上議院之權力曾一度凌駕由選舉產生的下議院。然而,自19世紀以來,上議院之權勢逐漸凌夷,至今已遠不如由選舉產生之下議院。據1911年至1949年間通過的多條國會法令規定,除包括預算案在內之各種撥款案外,所有由下議院通過的法令最多可於上議院擱置十二個月,但不可駁回。這項權力於政治學中稱為延宕性否決(suspensive veto)。據由《1999年上議院法令》(House of Lords Act 1999)所制定進行的革新,世襲貴族的席位予以廢除,僅保留兩席給國務重臣,以及另外90席由選舉產生之貴族代表(representative peer)。現今的聯合王國政府正審慎考慮作進一步革新,但尚未通過成為法律。 除了立法功能以外,上議院昔日尚擁有司法權,對聯合王國內所有民事案件及除蘇格蘭以外的刑事案件擁有終審權。歷史上,上議院的司法職能並不由全院共同行使,而是交由院內具法律經驗的議員們,即人稱「上議院高等法官」(Law Lords)者。至於對於英聯邦地區案件的終審權,則基本上由聯合王國樞密院行使之。不過,按《2005年憲制改革法令》(Constitutional Reform Act 2005)規定,於2009年10月成立的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已接收上議院司法職能。 上議院之官式全稱為「與會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國會之受尊崇的靈職與俗職們」(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s Spiritual and Temporal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in Parliament Assembled)。上議院與下議院皆在西敏宮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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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缩写作 UK)或不列颠(Britain),中文通称英国(中文世界早期亦称英联王国),是本土位於西歐並具有海外領地的主權國家,英國為世界七大國之一,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由大不列颠岛、爱尔兰岛东北部分及一系列较小岛屿共同组成。英国和另一国家唯一的陆上国境线位于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相邻。英国由大西洋所环绕,东为北海,南为英吉利海峡,西南偏南为凯尔特海,同爱尔兰隔爱尔兰海相望。该国总面积达,为世界面积第80大的主权国家及欧洲面积第11大的主权国家,人口6510万,为全球第21名及歐洲第3名。 英国为君主立宪国家,采用议会制进行管辖。其首都伦敦为全球城市A++级别和国际金融中心,大都会区人口达1380万,为欧洲第三大和欧盟第一大。现在位英国君主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2月6日即位。英国由四个构成国组成,分别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其中后三者在权力下放体系之下各自拥有一定的权力。三地首府分别为爱丁堡、加的夫和贝尔法斯特。附近的马恩岛、根西行政区及泽西行政区并非联合王国的一部分,而为王冠属地,英国政府负责其国防及外交事务。 英国的构成国之间的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英格兰王国通过1535年和1542年的《联合法令》将威尔士纳入其领土范围。1707年的条约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王国,而1801年后者则进一步同爱尔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的六分之五脱离联邦,由此便有了今日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亦有14块海外领地,为往日帝国的遗留部分。大英帝国在1921年达到其巅峰,拥有全球22%的领土,是有史以来面积最大的帝国。英国在语言、文化和法律体系上对其前殖民地保留了一定的影响力,因而吸引許多以前英聯邦的移民前來居住。 英国为发达国家,以名义GDP为量度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以购买力平价为量度为世界第九大经济体。英国同时还是世界首个工业化国家,在1815年-1914年为世界第一强国,现今仍是強國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和政治上有显著影响力。英国为国际公认的有核国家,其军事开支位列全球第五 (IISS)。自1946年以来,英国即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而自1973年以来即为欧洲联盟(EU)及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的成员国,同时还为英联邦、欧洲委员会、七国财长峰会、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2016年英國脫離歐盟公投中,英国民众决定脱离欧盟,但因間接影響全球經濟,所以並未得到多數國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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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君主

英国君主(Monarch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英国及其海外领地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君主的头衔为“国王”(King)或“女王”(Queen)。现任君主和国家元首为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继承其父乔治六世登基为英国女王。 君主及其近亲具有一系列的官方、礼仪、外交和代表性权力。在君主立宪体系之下,君主的职责仅限于授勋及嘉奖和任命首相。根据传统,君主亦为。现今英国政府的行政权力名义上仍旧通过君主的皇家特权来行使,但事实上这一权力仅能根据国会立定的法律行使,并且受到传统与先例的限制。 英国的君主政体可以追溯至及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的诸多。这些政权至公元10世纪已统一为英格兰和苏格兰两个王国。1066年在诺曼征服英格兰的过程中,最后一位加冕盎格鲁-撒克逊君主哈罗德二世于黑斯廷斯战役中战败并战死,英格兰王权由此转移至胜者威廉及其后裔手中。 13世纪,威尔士公国成为英格兰的从属国。同一时期,《大宪章》开始对英格兰君主的政治权力进行限制。 1603年,苏格兰君主詹姆斯六世继承英格兰王位,称詹姆斯一世,由此英格兰与苏格兰开始为同一君主统治。1649年至1660年,英国君主制传统为共和制的英格兰联邦所打断。1701年的《》(现今仍旧有效)将信仰罗马天主教或与天主教徒结合者排除于王位继承顺位之外。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合并成为大不列颠王国。1801年,爱尔兰王国加入联邦,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由此成立。英国君主成为大英帝国的名义元首,这一帝国于1921年达到其领土最大范围,囊括了全球近四分之一的领土。 1920年代,爱尔兰六分之五的领土宣布脱离联邦,成立爱尔兰自由邦。1926年的《》承认帝国各自治领将各自发展为独立自治国家,但仍旧为英联邦的一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大多数的英国殖民地和领地独立,基本宣告了帝国时代的终结。乔治六世及其继承者伊丽莎白二世使用了英联邦元首这一称号,象征其独立成员国的自由联合。 英国和十五个英联邦国家共享一个君主,称英联邦王国。“英国君主”一词仍旧用于形容这一体系下的君主和政体,但事实上每个国家都为独立主权国家,在不同国家君主的官方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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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

法令,一般指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與行政機關制定的命令之總稱,在兩岸四地官方使用及定義上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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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政府是一个政治体系,於某个區域訂立、執行法律和管理的一套机构。广义的政府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狭义的政府仅指行政机关;在内阁制国家,“政府”一词也用來指代表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核心,即“内阁”。 政府也是一种权力分配的格局。不仅是司法权、立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也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甚至也包括了政府各部门单位之间以及公务员之间的权力分配。 政府是组成国家整体的一个幫派,政府隶属于国家。因此执政政府的倒台或政权的更替并不意味着国家的灭亡,而如果国家灭亡了,政府也就不可能存在。公民对于国家的合法性存在认同性高于对政府的认同性。 政府也是一种组织,区别于一般的社会组织,政府权力的取得必须具有合法性,同时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权力只为权力来源负责,政府也不例外。如果政府的权力来源恰好是国民或公民,政府就对国民公民负责,为公共利益服务。 政府依照法律行使执法权,如果超出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就是“滥用职权”;如果没有完全行使执法权,就是“不作为”。两者都是政府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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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法律和英国议会之间的比较

法律有384个关系,而英国议会有13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6,杰卡德指数为3.07% = 16 / (384 + 137)。

参考

本文介绍法律和英国议会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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