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河北大学“10·16”交通肇事案和第五權相似
河北大学“10·16”交通肇事案和第五權有(在联盟百科)3共同点: 記者,杭州飙车案,河北大学“10·16”交通肇事案。
記者
記者是媒體從業人員中,從事信息採集和新聞報導工作的人。英文通常稱為「journalist」或「reporter」,但「reporter」特別是指電視台、電台等電子媒體的記者。或稱訪事員(流行於清末民初)。.
河北大学“10·16”交通肇事案和記者 · 第五權和記者 ·
杭州飙车案
杭州飙车案或杭州富家子飆車撞人案,同時也被中國大陸網民稱為70码事件、欺實馬事件,是指2009年5月7日发生于中國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的一起改裝三菱車因超速駕駛致人死亡的事件。.
杭州飙车案和河北大学“10·16”交通肇事案 · 杭州飙车案和第五權 ·
河北大学“10·16”交通肇事案
河北大学新校区“10·16”交通肇事逃逸案、李刚门、“我爸是李刚”事件、官二代撞人案、河大飙车案是指2010年10月16日晚发生在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新校区的一起醉酒驾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造成在校学生一死一伤。事发后,肇事者若無其事照樣開車,被抓获后因一句「我爸是李剛」而引起網民與社會舆论譁然。后来更爆出李刚收入異常、曾帮助河北大学校长调查举报其剽窃他人文章的人的丑闻,使原本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发展到揭露行政人员权力腐败黑幕的事件。事件最终以受害者家属撤诉、媒体噤声、律师遭解雇、報導此事件的记者被谈话而收场。 2011年1月30日上午9时,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启铭以交通肇事罪被判6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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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10·16”交通肇事案和第五權之间的比较
河北大学“10·16”交通肇事案有98个关系,而第五權有30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3,杰卡德指数为2.34% = 3 / (98 + 30)。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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