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民主和民族相似
民主和民族有(在联盟百科)13共同点: 原住民,合法性,宗教,中世纪,主權,伊斯兰教,血親,自由,民族國家,法国大革命,文明,日本,政府。
原住民
原住民,旧称土著,是指某地方較早定居的族群,皆源自外来者(尤其是入侵者)对本地人(或族群)的称谓,原意指当地居民、原居民,但多具有土番、番人、土人等落后的贬意,然而到了二十世纪后期逐步形成了一个法律学方面的范畴,指的是正遭受到外来者侵蚀的文化独特的群体。當前對於原住民議題的討論多半應在民族國家所進行的殖民事業的脈絡之下來理解。外來統治者為安撫或控制原住民,以遂行其統治目的,會制訂各種不同的政策,而往往對於原住族群的生活方式多加干擾,甚至可能造成滅族的結果。 即使前一階段的殖民主義擴張已經在二次大戰之後的解殖民運動後告一段落,但類似的問題仍存在於原住民與解殖民之後成立的新興國家之間。有時後者會被稱為「內部殖民」,而與傳統的「外部殖民」加以區別。 本土居民一词被广泛的采用是起始于19世纪人类学和人种学的学科,韦氏字典将之定义为“某一群体的人团结于一个共同的文化、传统意义上的血缘关系,他们通常有着共同的语言、社会机构和信条,而且往往构成了一个不受支配的有组织团体。” 中文在討論此一問題時,亦有原住民族一詞的使用,它與原住民主要的區別在於:前者強調各原住民族群各自作為一個「民族」(people),而在國際法上應有包括追求民族自決等相應的集體權利;後者則或作為通稱、或僅指涉原住民個人作為在異族統治下的民族國家中受到內部或外部殖民的個別原住民個體。 目前尚不存在一个普遍接受了的“本土居民”的确切定义,然而,最经常被各方所认可及援引的四个要素是:.
合法性
正当性(legitimacy;又譯認受性、正统性、正确性、合理性或合法性)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政治概念,通常指作为一个整体的政府被民众所认可的程度。 在政治科學中,正當性是人民對律法或政權作為一種權威所給予的認受。在這裏,「權威」代表建制政府當中一個特定位置、「正當性」代表一個政府「體系」,而「政府」則代表一個「勢力範圍」。政治正當性被視為管治的基本條件,缺少政治正當性,政府會在立法機關面臨困局並倒台;但在某些政治制度下這個情況不會發生,不受人民歡迎的政權仍然可以生存,因為一小群有影響力的精英依然認為該政權有正當性。 在道德哲學中,「正當性」經常被正面地解讀為一種由人民授予其管治者、相關機構、職位及行為的規範性地位,其基礎是人民同意現政府的組成的合法性以及其運用權力的手法仍然維持恰當。在法律當中,正當性和合法性有所區別,政府行為可以是合法但同時缺乏正當性,例如在1964年北部灣事件後,美國國會所通過的北部灣決議案,容許美國在沒有對越南民主共和國正式宣戰下與其交戰;另一方面,政府行為亦可能是正當但不合法,例如:軍事政變奪取及成立的政權,又或者在一場憲制危機裏各個具正當性的政府機關互相角力的話,也會出現類似情況。 啟蒙時期英國社會理論家约翰·洛克提出,政治正當性來自群眾或明示或暗示的同意(consent):「第二(政府)論的論點是除非得到被管治者的同意,否則該政府不具正當性。」德國政治哲學家Dolf Sternberger說:「正當性是得以施行的政府權力的基礎,是在政府有意識到其管治權利的同時,被管治的也對該權利有某種承認。」 美國政治社會學家西缪·马丁·李普赛特指出,正當性也「涉及到一個政治體系有多少能力去製造和維持一種認同現存政治機制是對該社會最適合和適當的信念。」美國政治理論家Robert A. Dahl以水塘為喻解釋正當性;只要存水維持在某一程度,政治穩定便得以維持,但假若存水低於該程度,政治正當性就會受威脅。 在中國政治哲學當中,從周朝(前1046–256年)開始,統治者和政府之法統由天命所授,不公義的統治者會失去天命授權,繼而失去對人民的統治權利。.
宗教
宗教(英语:Religion)是联系人与超自然神明或超验主义的文化体系,可分为多神论、泛神论、一神论和无神论等多种体系,包括个人行为、传统仪式、价值观念、世界观念、经典作品、朝拜圣地、道德规范或社会团体等形式。宗教信仰是人们对其中某个体系的共识和崇敬。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声称与神话和哲学相辅相成,宗教相当于人文社科中的一门包罗万象的“生存之道”。 不同宗教可能包含不同元素,包括但不限于神性,圣物,信仰,超自然存在(一个或多个),给予信徒规范或力量的终极性或超验性生命体验。宗教的表现形式包括仪式,讲道,纪念或崇拜神明,牺牲,节日,节庆,殡葬服务,婚姻服务,祷告,音乐,艺术,舞蹈,公共服务或其他文化形式。宗教可能通过神圣历史、叙述(可能通过神圣经文保存)、符号意义和圣地,来记录生命、宇宙或其他事物的起源、并以此表达生命的意义。传统意义上,信仰被认为是宗教信念的来源。全世界大约有10000个不同宗教 ,大约84%的人口附属于5个最大宗教之一,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或不同形式的民俗宗教。.
中世纪
在欧洲历史上,一般来说,「中世纪」指公元5世纪到15世纪,自西罗马帝国的崩溃到文艺复兴运动和大航海时代之间的时期。按照西方传统,欧洲历史可以分为“古典時代”、“中世纪”和“近现代”三个阶段。而中世纪历史自身也可分为前、中、後期三段。 人口减少、城市衰落、外敌入侵、大众迁移的进程,自古代晚期就开始了,并在中世纪前期得以继续。日耳曼的蛮族们入侵,并在曾是西罗马帝国的领土上建立了各个民族的国家。在7世纪,曾是东罗马帝国领地的北非和中东被伊斯兰化的阿拉伯帝国所占领。尽管此时在社会与政治结构上有着显著的变化,但中世纪与古代时期的分别尚未完全形成。广阔的拜占庭帝国此时依然存活,并且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1070年,拜占庭帝国的查士丁尼法典在北意大利被重新发现,并且后来在西方广受赞誉。西方的诸多王国还依然保留着罗马时代的习俗。同时,人们广泛建立修道院,意在使欧洲基督教化。在卡洛林王朝统治下的法兰克王国控制了西欧的大部分地区,然而到了8世纪末9世纪初,在内忧和外患(维京人、马扎尔人和撒拉森人入侵)的压力下,卡洛林帝国还是崩溃了。 到了中世纪中期,亦即公元1000年以后,由农业科技的改进带来的繁荣贸易,以及中世纪温暖时期到来所造成的增产,使得当时的欧洲人口大量增长。由农民向贵族支付地租和承担劳役的生产组织——庄园,成了中世纪中期主要的社会组织结构。1095年开始的十字军东征,旨在从穆斯林手中夺取中东的控制权。国王逐渐成为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的领袖,这一方面减少了无序带来的犯罪和暴力行为,但另一方面又使得离建造一个统一基督教世界的理想越来越远。经院哲学此时在思想界占有重要地位。托马斯·阿奎纳的神学理论、乔托·迪·邦多纳的绘画、但丁和杰弗里·乔叟的诗歌、马可波罗的游记和哥特式教堂都是这一时期各自领域的杰出作品。 后期的中世纪饱受饥荒、瘟疫和战争的威胁,因此此时欧洲的人口开始减少。在1347年和1350年间爆发的黑死病夺取了三分之一欧洲人的生命。宗教上的争论和对立也对应着国家间的冲突以及农民的反抗。这一时期文化和科技的发展使得欧洲的社会转型,也预示着欧洲近代史的开端。.
主權
主權(sovereignty)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簡言之,即為「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是對內立法、司法、行政的權力來源,也是對外交往保持獨立自主的一種力量和意志。主權的法律形式對內常規定於憲法或基本法中,對外則是國際的相互承認。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當今主權的概念正因為其至高無上的排他性,外交官不斷援引之;跨國組織及企業設法規避之;諸如政治學家、憲法、國際法學家仍爭論之,討論全球化及國際及區域組織對主權概念的影响。.
伊斯兰教
伊斯蘭教(الإسلام, al-’islām;)--、清真教、回回--教、天方教、大食法、大食教度,是以《古蘭經》和聖訓為教導的一神教宗教,也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古蘭經》被伊斯蘭信徒(穆斯林)視為造物主安拉命天使給其使者逐字逐句的啟示,而聖訓为造物主最后的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錄(由同伴們轉述收集)。伊斯蘭这一名称來自《古兰经》,源自閃语字根S-L-M,意為「顺从(造物主)」;实际上穆斯林(伊斯兰教徒)的名字也來自這個字根,意為「順從者」。 穆斯林信仰獨一且無與倫比的安拉,并认为人生的唯一目的是崇拜或顺从安拉;伊斯兰教认为阿拉在人类历史长河派遣了众多先知給全人類,历代各个民族都有先知,包括易卜拉欣(亞伯拉罕)、穆薩(摩西)、爾撒(耶穌)等,先知穆罕默德是最後一位,古兰经載有他所得的訊息。伊斯蘭教的基本功修包括五功,是為「念、礼、齋、課、朝」,五功是穆斯林需要奉行的五個義務。伊斯兰教还拥有自己的一套宗教法律,该法律實際觸及生活及社會的每一個層面,由飲食、金融到戰事以及福利等各方面。 在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後,伊斯蘭帝國持續擴張,佔據着大片的地區,促使哈里發國的誕生,傳教活動亦刺激更多人改信伊斯蘭教。早期哈里發的宗教政策、穆斯林的經濟及商貿開拓及後來奧斯曼帝國的擴張都使伊斯蘭教從麥加向大西洋及太平洋的方向擴散,形成穆斯林世界。 絕大多數的穆斯林屬於遜尼派(75%-90%)及什叶派(10%-20%)两大派别,另外两派中均有人同时信仰伊斯兰神秘主义。伊斯蘭教是中东、中亚、东南亚主要部分及非洲的大部分的主流宗教。在法国、德国、中国西北部、俄罗斯西南部及加勒比地區都可找到龐大的穆斯林社群。穆斯林最多的國家是印度尼西亚,這裡居住著全球穆斯林總數的15%。南亞、中東及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穆斯林分別佔全球總數的25%、20%及15%。皈依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幾乎可在世界的每個角落都可找到。截至2010年,全球約有16億穆斯林,佔23.4%人口。在信徒人數上,伊斯蘭教是世界第二大宗教,被認為是世上增長得最快的宗教。.
血親
血親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生育的所有后代,以及这些后代之间,都是血亲关系。 血亲是一个生物学概念,但在法学、社会学等学科中也大量出现。在生物学理论上,由于任何两个人如果追溯足够多代几乎总可以找到共同的祖先,因此几乎人人都是血亲。()现实中,如果在所有能够得到的资讯中两个人找不到共同的祖先,则他们不被视为血亲。.
自由
自由(和製漢語:,Freedom, Liberty)是一个政治哲学中的概念,在此条件下人类可以自我支配,凭借自由意志而行动,并为自身的行为负责。 学术上存在对自由概念的不同见解,在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识上有所不同。自由包括各国宪法规定的言论信息自由和新闻自由,當然還有諸多的自由意志例如思想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但因學術上對於自由之概念多有不同,且自由與胡作非為僅一線之隔,因此在法律概念上則以憲法來保障人的自由權,並同時賦予其國民守護享有各該憲法保障之各種自由權利之義務。 自由在民主政治中又体现为一种精神,自由,就是对什么是正确不那么确定,但是會守護那有選擇之自由的精神。.
民族國家
民族国家(Nation state),一種國家的形式與意識型態,不只是一個政治及地理的單一實體,在文化與族群上也是一個完整共同體。乃歐洲在20世紀主導的現代性民族自决和自治概念及實踐。與歐洲在18及19世紀傳統帝國或王國不同,民族国家成員效忠的對象乃有共同認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體制,認同感的來源可以是傳統的历史、文化、语言或新創的政體。因此,從一個民族構成政體,或者由數個民族經同一共享的政體構成的國族,都是民族國家的可能结合型式。 民族国家是政體的一种形式;民族则是共同體的認同概念,其來源可以是共享的體制、文化、或族群。民族国家这个概念應此包括以公民民族主義及種族民族主義等不同的思維,主要取決於認同概念的形成要素。所謂的單一民族国家,所有公民共享同一价值、歷史、文化、或语言;不論是繼承前帝國/王國的統治範圍或者是當代全球化的移民現實來說,少有国家符合此類型。因此,當代民族国家常為多民族國家,而今日多元文化主義常用來形塑及爭取對體制的認同,而非民族,但按國家族群比例的多寡,一國對於外來移民的包容程度也會不同。.
法国大革命
法国大革命(Révolution française, 1789年-1799年)是法國的一段社會激進與政治動盪的時期,對於法國歷史以及全歐洲都留下深刻廣泛影響。法国政治体制在大革命期间发生了众多转变:统治法国多个世纪的绝对君主制與封建制度在三年内土崩瓦解,过去的封建、贵族和宗教特权不断受到左翼政治團體、平民和鄉村農民的冲击,传统君主制的階層觀念、貴族以及天主教會統治制度被自由、平等、博愛等新原則推翻。整個歐洲的皇室因而心生恐懼,因此在1814年發起反法討伐,並成功恢復君主制,但很多重大改革已成永久。革命導致各界對立,特別是共和派和保皇派在往後長達二百年的政治對立。 面對財政危機,越來越多的法國平民被國王路易十六強加稅賦,以及教士貴族之輩的壓榨激怒。這種不滿與蓬勃發展的啟蒙思想所結合,助長激進的情緒,終於使得法國大革命在1789年5月的三級會議中爆發。革命的第一年,第三等级的民眾在6月发表网球場宣言,7月14日發生攻佔巴士底監狱事件,於8月進行的凡尔赛妇女运动迫使法国王室在10月从凡尔赛返回巴黎。接下來的幾年則由不同的立法會議及跟右翼的君主制擁護者鬥爭主導。 1792年9月22日,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成立,路易十六在次年被推上斷頭台。不断出现的外部压力在法国革命中成為主导,法国大革命战争从1792年开始,这次战役為過去一个世纪以来法国首次胜利,并使法国间接控制意大利半岛和莱茵河以西的土地。在国内,派系斗争及民众情绪的日益高涨导致1793年至1794年恐怖统治的产生。罗伯斯庇尔和雅各宾派覆亡以後,热月党人建立督政府,于1795年掌权,直至1799年拿破仑執政後結束。 法国革命中拉开现代社会的帷幕,共和国的成长、自由民主思想的传播、现代思想的发展以及各国之间大规模战争都成為革命的标志。作为近代伟大民主革命而受到赞扬的同时,法国大革命也因期间一些暴力专政行为而为人诟病。革命随后导致拿破崙戰爭、两次君主制复辟以及两次法国革命。从法国大革命开始(1789年)直至1870年,法国在先后兩次共和国政府、君主立宪制及帝国政權下交替管治。 历史学家《旧制度与大革命》的作者托克维尔认为,1789年法国革命是迄今为止最伟大、最激烈的革命,代表法国的“青春、热情、自豪、慷慨、真诚的年代”。它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符合当时欧洲的需要,其作用是废除若干世纪以来统治欧洲和法国的封建制度。它不仅要改变旧政權,更要废除旧的社会形式,因此需要同时改變所有既存的权力机构,毁灭所有公认的影响,祛除种种传统,更新风尚与习惯。和等西方学者认为,法国大革命受到激进主义思潮影响。.
文明
英文中的文明(Civilization)一词源于拉丁文“Civilis”,有“城市化”和“公民化”的含义,引申为“分工”“合作”,即人们和睦地生活于“社会集团”中的状态,也就是一种先进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态,以及到达这一状态的过程。其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民族意识、技术水准、礼仪规范、宗教思想、风俗习惯以及科学知识的发展等等。文明拥有更密集的人口聚集地,并且已经开始划分社会阶级,一般有一个统治精英阶层和被统治的城市和农村人口。这些被统治的人群依据分工集中从事农业,采矿,小规模制造以及贸易的行业。文明集中权力,并且将人类对自然的控制力作极大的延伸。 在人类学和考古学中,文明指有人居住,並且有相當程度的文化與經濟的發展之地区,例如两河文明、黄河文明。也可以指文化类似的人群,例如基督教文明、儒家文明。.
日本
日本國(),是位於東亞的島嶼國家,由日本列島、琉球群島和伊豆-小笠原群島等6,852個島嶼組成,面積約37.8万平方公里。國土全境被太平洋及其緣海環抱,西鄰朝鮮半島及俄罗斯,北面堪察加半島,西南為臺灣及中國東部。人口達1.26億,居於世界各國第11位,當中逾3,500萬以上的人口居住於東京都與周邊數縣構成的首都圈,為世界最大的都市圈。政體施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天皇為日本國家與國民的象徵,實際的政治權力則由國會(參眾兩院)、以及內閣總理大臣(首相)所領導的內閣掌理,最高法院為最高裁判所。 傳說日本於公元前660年2月11日,由天照大神之孫下凡所生之後代磐余彥尊所建,在公元4世紀出現首個統一政權,並於大化改新中確立了天皇的中央集权體制。至平安時代結束前,日本透過文字、宗教、藝術、政治制度等從漢文化引進的事物,開始衍生出今日為人所知的文化基礎。12世紀後的六百年間,日本由武家階級建立的幕府實際掌權。17世纪起江户幕府頒布锁国令,至1854年被迫開港才結束。此後,日本在西方列強進逼的時局下,首先天皇從幕府手中收回統治權,接著在19世紀中期的明治维新進行大規模政治與經濟改革,實現工業化及現代化;而自19世纪末起,日本首先兼併琉球,再拿下台灣、朝鮮、樺太等地為屬地。進入20世紀時,日本已成為當時世界的帝國主義強權之一,也是當時東方世界唯一的大國。日本後來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軸心國之一,對中國與南洋發動全面侵略,但最终於1945年戰敗投降。日本投降至1952年《旧金山和约》生效前,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並監督日本制定新憲法、建立今日所見的政治架構,日本轉型為以國會為中心的民主政體,天皇地位虛位化,並依照憲法第九條放棄維持武装以及宣戰權。而日本雖在法律上實施非武裝化,出於自我防衛上的需要,仍擁有功能等同於其他國家軍隊的自衛隊。 日本是世界第三大經濟體,亦為七大工業國組織成員,是世界先進國家之一,主要奠基於日本經濟在二戰後的巨幅增長。現時日本的科研能力、工業基礎和製造業技術均位居世界前茅,並是世界第四大出口國和進口國。2015年,日本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依國際匯率可兌換成為三萬二千,人均國民收入則在三萬七千美元左右,人類發展指數亦一直維持在極高水平。.
政府
政府是一个政治体系,於某个區域訂立、執行法律和管理的一套机构。广义的政府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狭义的政府仅指行政机关;在内阁制国家,“政府”一词也用來指代表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核心,即“内阁”。 政府也是一种权力分配的格局。不仅是司法权、立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也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甚至也包括了政府各部门单位之间以及公务员之间的权力分配。 政府是组成国家整体的一个幫派,政府隶属于国家。因此执政政府的倒台或政权的更替并不意味着国家的灭亡,而如果国家灭亡了,政府也就不可能存在。公民对于国家的合法性存在认同性高于对政府的认同性。 政府也是一种组织,区别于一般的社会组织,政府权力的取得必须具有合法性,同时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权力只为权力来源负责,政府也不例外。如果政府的权力来源恰好是国民或公民,政府就对国民公民负责,为公共利益服务。 政府依照法律行使执法权,如果超出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就是“滥用职权”;如果没有完全行使执法权,就是“不作为”。两者都是政府的错误。.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民主和民族的共同点。
- 什么是民主和民族之间的相似性
民主和民族之间的比较
民主有202个关系,而民族有9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3,杰卡德指数为4.35% = 13 / (202 + 9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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