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欧洲联盟理事会和阿姆斯特丹条约相似
欧洲联盟理事会和阿姆斯特丹条约有(在联盟百科)2共同点: 里斯本条约,欧洲议会。
里斯本条约
里斯本條約(Traité de Lisbonne;Tratado de Lisboa),又稱改革條約,是歐盟用以取代《歐盟憲法條約》的條約。里斯本條約已經在2007年12月13日為所有歐盟成員國簽署,並於200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里斯本條約旨在調整當前極需變革的歐盟在全球的角色、人權保障、歐盟決策機構效率,並針對全球氣候暖化、天然能源等政策,以提高歐盟全球競爭力和影響力。 前法國總統季斯卡和歐盟委員會前主席德洛爾等多位歐洲聯邦主義者認為,里斯本條約已與歐洲整合的理想不符;例如排除原有社會憲章及歐盟國旗和國歌。里斯本條約務實與妥協的做法也為將來條約運作帶有不確定性,例如雖設立了常設主席和外交代表,成員國各有不同想法和意見。條約也容許成員國自行決定加入或退出個別條款,影響歐盟未來的整合進程。 歐盟各國政府代表簽署里斯本條約前,歐盟對內部面臨整合半個世紀來因憲法危機所引起的最大困局,對外則面對美國為首的全球化和新興經濟體,如俄羅斯、中國、南非、巴西和印度等國迅速崛起。為了進一步凝聚和爭取內部人民對歐洲整合的支持,歐盟發展策略明顯轉為因應外部環境的變化。外在環境的挑戰有跨國反恐、能源問題、全球暖化、提升歐盟競爭力以及創造就業等問題。 歐盟通過里斯本條約的政治經濟意義是因應歐盟目前面臨困境的一個計劃。在推動歐洲統合同時,所有國家須讓出部分國家主權的爭議、各國利益的調和,里斯本條約中許多具體措施將有助歐盟運作與決策,將成為未來整合的推動力。但里斯本條約中仍因若干國家特殊利益考量而有所妥協讓步,並留下許多「灰色地帶」,將為統合的進程帶來很多不確定性。.
欧洲联盟理事会和里斯本条约 · 里斯本条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 ·
欧洲议会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洲联盟事实上的兩院制立法機關的下議院,唯一的一个直选议会机构;與歐盟理事會同為歐盟的主要決策機構。与一般意义上的议会相比,欧洲议会創設之初拥有的职能少了很多。它會考察欧盟成员国的人权状况、监狱虐待与酷刑事件等,並會讨论人权问题和派遣人权观察委员会,如对被揭露的警署或监狱虐待和酷刑事件进行调查,或者提醒一个国家和公众舆论对种族主义或排外思潮提高警惕。在超國家的歐洲聯盟中,欧洲议会的特别之处在于:自从1979年以来,它是唯一成员是由欧盟成员国人民直选产生的機構。 因為不民主的批評,歐盟在簽定的各個條約中,一步步的增加了歐洲議會的權力。里斯本條約通過後,在很多的政策領域上,歐洲議會要和歐盟理事會經由共同決定的程序立法,即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是平等的立法機構。欧盟三分之二的法律法规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制定。 虽然欧盟的两个行政机关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都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条约》却规定欧洲议会每月必须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召开一次会议。但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立法准备工作和议会委员会会议都在布鲁塞尔举行。议会每月只在斯特拉斯堡开4天会,举行常规会议和最终的投票工作,其他所有会议都在布鲁塞尔举行。虽然欧洲议会多次表示希望自行决定开会地点,之后的多个欧盟条约都规定,欧洲议会的开会地点需由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定夺。.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欧洲联盟理事会和阿姆斯特丹条约的共同点。
- 什么是欧洲联盟理事会和阿姆斯特丹条约之间的相似性
欧洲联盟理事会和阿姆斯特丹条约之间的比较
欧洲联盟理事会有14个关系,而阿姆斯特丹条约有14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2,杰卡德指数为7.14% = 2 / (14 + 1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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