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欧洲历史和贵族民主制相似
欧洲历史和贵族民主制有(在联盟百科)9共同点: 城邦,君主立宪制,宪法,中產階級,瓜分波蘭,民族國家,波兰立陶宛联邦,法律,拉丁语。
城邦
城邦或城國、都市國家(City state),是指城市範圍同國家範圍幾乎完全相同的一種國家型態,而政府主權或自治權也呈範圍相同。現時的代表國家即為新加坡、梵蒂岡等。 歷史上的城邦通常是大文化圈的一部份,如古希臘城邦(如雅典、斯巴達)、迦南的腓尼基城邦(如推羅、西頓)、中部美洲的瑪雅城邦、絲綢之路上的小國(如撒馬爾罕、布哈拉)、东非城邦(如基尔瓦、马林迪)和意大利城邦(如佛羅倫萨、威尼斯)。 歐洲歷史上有兩個重要的城邦時期—古希臘的城邦和文藝復興時的意大利城邦,現時歐洲的文明都發源自這些時期。然而,這些文明的城邦通常只存活很短時間,因為它們的土地和實力都不足以抵抗周圍的外敵。此外,這些小區域組織在鬆散的地理和文化個體中互存,成為大國建立穩固勢力的障礙。故此,他們大多融入於更大的社會體系、以至民族國家。.
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憲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雖然是國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利與產生的方式,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往往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利範圍也各不相同。.
宪法
憲法,又稱宪章、根本法或憲制文件,是一个主權国家、政治實體或地區、自治地区、聯邦制國家的联邦州或國際組織及其成員的最基本法律。與憲法擁有同樣地位的還有基本法。 憲法通常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但不一定包含以上全部內容,例如會逐漸增加憲法內容的英國不成文憲法。憲法定義國家政體及政府運作方式,以及法律訂定的方式。憲法在一個國家之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權威和最大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之依據。有些憲法(特別是成文憲法)會限制政府的權力,其方式是訂定一些政府權力的運作範圍,例如人民的基本權,例如美国宪法就是這類的憲法。憲法之制定和修改,一般須經過特定之程序。考量美國憲法與美國黑奴曾經同時並存,認定憲法並非民主國家特有的法律種類,以憲法的原文"Constitution"作為思考的起點,憲法的定義其實是國家基本結構的意思,漢朝的約法三章亦能歸類為憲法。 印度憲法是世界所有主权国家中,篇幅最長的成文憲法,,共有444條,分為22章,12份附表及118個修正案,若翻譯為印度英語有117,369字。美國憲法是篇幅最短的成文憲法,共有7條,27個修正案,合計4,400字。.
中產階級
中產階級(middle class)是资产阶级中的一个阶层。在現代社會中,指擁有一定程度的經濟獨立,例如有安定、較高薪酬的工作,在现代社会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起很大的作用,也可以被稱作小康階級,但有時貧富差距大時可能位於社會中間收入卻不高。此詞常用於專業人士、学者、知識分子,或大企業、公營機構、政府部門的中級管理層,或中小型企業-zh-hans:老板; zh-hant:老闆; zh-hk:東主;-,中學、小學、-zh-hans:幼儿园; zh-hant:幼稚園; zh-sg:幼稚园;-校長、教師、社工和護士等。 马克思主义将这一阶层称为“小资产阶级”。中產階級有時——特別在香港——也被戲稱作「夾心階層」,意即他們夾在社會中層,既不如上流社會人士般享有巨大財富,又不像低收入戶人士般能享受相對大的社會福利保障。 中產階級的界定因素隨各國有所分別,但基本上多以收入及擁有資產作界定,其他因素則包括教育、專業地位、擁有住屋或文化等。例如擁有大學学位的人,多數可躋身中產階級的行列。而擁有自置物業及私家車,亦是中產階級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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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分波蘭
分波蘭(Rozbiory Polski)是指近代一系列列強瓜分波蘭的事件。从17世纪开始,當時做為波蘭統治主體的波蘭立陶宛聯邦开始走向衰落,而在18世纪时,波兰的领土开始遭到普鲁士、奥地利帝國(当时为哈布斯堡帝國時期)和俄罗斯帝国三个邻近国家的瓜分,此分割一共分成三个阶段进行,而第三阶段的进行导致了波兰的灭亡,详细分割疆域请参照右边的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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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國家
民族国家(Nation state),一種國家的形式與意識型態,不只是一個政治及地理的單一實體,在文化與族群上也是一個完整共同體。乃歐洲在20世紀主導的現代性民族自决和自治概念及實踐。與歐洲在18及19世紀傳統帝國或王國不同,民族国家成員效忠的對象乃有共同認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體制,認同感的來源可以是傳統的历史、文化、语言或新創的政體。因此,從一個民族構成政體,或者由數個民族經同一共享的政體構成的國族,都是民族國家的可能结合型式。 民族国家是政體的一种形式;民族则是共同體的認同概念,其來源可以是共享的體制、文化、或族群。民族国家这个概念應此包括以公民民族主義及種族民族主義等不同的思維,主要取決於認同概念的形成要素。所謂的單一民族国家,所有公民共享同一价值、歷史、文化、或语言;不論是繼承前帝國/王國的統治範圍或者是當代全球化的移民現實來說,少有国家符合此類型。因此,當代民族国家常為多民族國家,而今日多元文化主義常用來形塑及爭取對體制的認同,而非民族,但按國家族群比例的多寡,一國對於外來移民的包容程度也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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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立陶宛联邦
#重定向 波蘭立陶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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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拉丁语
拉丁语(lingua latīna,),羅馬帝國的奧古斯都皇帝時期使用的書面語稱為「古典拉丁語」,屬於印欧语系意大利語族。是最早在拉提姆地区(今意大利的拉齐奥区)和罗马帝国使用。虽然现在拉丁语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死语言,但仍有少数基督宗教神职人员及学者可以流利使用拉丁语。罗马天主教传统上用拉丁语作为正式會議的语言和礼拜仪式用的语言。此外,许多西方国家的大学仍然提供有关拉丁语的课程。 在英语和其他西方语言创造新词的过程中,拉丁语一直得以使用。拉丁语及其后代罗曼诸语是意大利语族中仅存的一支。通过对早期意大利遗留文献的研究,可以证实其他意大利语族分支的存在,之后这些分支在罗马共和国时期逐步被拉丁语同化。拉丁语的亲属语言包括法利斯克语、奥斯坎语和翁布里亚语。但是,威尼托语可能是一个例外。在罗马时代,作为威尼斯居民的语言,威尼托语得以和拉丁语并列使用。 拉丁语是一种高度屈折的语言。它有三种不同的性,名词有七格,动词有四种词性变化、六种时态、六种人称、三种语气、三种语态、两种体、两个数。七格当中有一格是方位格,通常只和方位名词一起使用。呼格与主格高度相似,因此拉丁语一般只有五个不同的格。不同的作者在行文中可能使用五到七种格。形容词与副词类似,按照格、性、数曲折变化。虽然拉丁语中有指示代词指代远近,它却没有冠词。后来拉丁语通过不同的方式简化词尾的曲折变化,形成了罗曼语族。 拉丁语與希腊语同為影響歐美學術與宗教最深的语言。在中世纪,拉丁语是当时欧洲不同国家交流的媒介语,也是研究科学、哲学和神學所必须的语言。直到近代,通晓拉丁语曾是研究任何人文学科教育的前提条件;直到20世纪,拉丁语的研究才逐渐衰落,重点转移到对當代语言的研究。.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欧洲历史和贵族民主制的共同点。
- 什么是欧洲历史和贵族民主制之间的相似性
欧洲历史和贵族民主制之间的比较
欧洲历史有462个关系,而贵族民主制有4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9,杰卡德指数为1.77% = 9 / (462 + 4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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