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努力恢复Google Play商店上的Unionpedia应用程序
🌟我们简化了设计以优化导航!
Instagram Facebook X LinkedIn

欧洲共同体和里斯本条约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欧洲共同体和里斯本条约之间的区别

欧洲共同体 vs. 里斯本条约

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單數)是個已不再被歐洲聯盟官方使用的組織名稱,使用於1993至2009年。 1993年11月1日生效的《馬斯垂特條約》,亦即成立歐盟的條約,將「欧洲经济共同体」改名為「欧洲共同体」,並將包含著歐洲共同體的「欧洲各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ies;複數)作為「歐盟三支柱之第一支柱」。 2009年12月生效的《里斯本條約》廢止了「欧洲共同体」(原欧洲经济共同体),其地位和職權由歐盟承接。《里斯本條約》也取消了「歐盟三支柱」體系,將原本各支柱的事務以及歐盟因《里斯本條約》取得的新事務權限更加緊密整合成10個主要任務領域。. 里斯本條約(Traité de Lisbonne;Tratado de Lisboa),又稱改革條約,是歐盟用以取代《歐盟憲法條約》的條約。里斯本條約已經在2007年12月13日為所有歐盟成員國簽署,並於200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里斯本條約旨在調整當前極需變革的歐盟在全球的角色、人權保障、歐盟決策機構效率,並針對全球氣候暖化、天然能源等政策,以提高歐盟全球競爭力和影響力。 前法國總統季斯卡和歐盟委員會前主席德洛爾等多位歐洲聯邦主義者認為,里斯本條約已與歐洲整合的理想不符;例如排除原有社會憲章及歐盟國旗和國歌。里斯本條約務實與妥協的做法也為將來條約運作帶有不確定性,例如雖設立了常設主席和外交代表,成員國各有不同想法和意見。條約也容許成員國自行決定加入或退出個別條款,影響歐盟未來的整合進程。 歐盟各國政府代表簽署里斯本條約前,歐盟對內部面臨整合半個世紀來因憲法危機所引起的最大困局,對外則面對美國為首的全球化和新興經濟體,如俄羅斯、中國、南非、巴西和印度等國迅速崛起。為了進一步凝聚和爭取內部人民對歐洲整合的支持,歐盟發展策略明顯轉為因應外部環境的變化。外在環境的挑戰有跨國反恐、能源問題、全球暖化、提升歐盟競爭力以及創造就業等問題。 歐盟通過里斯本條約的政治經濟意義是因應歐盟目前面臨困境的一個計劃。在推動歐洲統合同時,所有國家須讓出部分國家主權的爭議、各國利益的調和,里斯本條約中許多具體措施將有助歐盟運作與決策,將成為未來整合的推動力。但里斯本條約中仍因若干國家特殊利益考量而有所妥協讓步,並留下許多「灰色地帶」,將為統合的進程帶來很多不確定性。.

之间欧洲共同体和里斯本条约相似

欧洲共同体和里斯本条约有(在联盟百科)6共同点: 立法机构羅馬條約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联盟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法人

立法机构

立法机构,又稱立法部門或立法機關,是現代社會中負責議定法律的機構,屬於一種合議性團體,通常由所在地公民按人口比例組成。除了制定、修改與廢除法律外,通常亦負責各式法案(如審批政府的公共預算要求)、監督政府運作(如聽取施政報告與質詢、召開公聽會或聽證會)等功能。如為國家層級的立法機構,還會負責執行宣战、媾和、批准条约、批准緊急狀態、选举與罷黜政府高級官員、甚至立廢国家元首等國家權力。而部分政府間國際組織也設有立法機構。立法機構通常稱為「議會」或「議院」,但亦有使用不同名稱。 在議會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由立法部門產生,向立法部門負責。而在總統制之下,行政部門首長不由立法部門產生,而是分開選舉。但不論在何種制度中,由於立法部門掌握了公共財政的大權,可以說是最根本的權力來源。 立法機構通常由一個或多個單位組成(中文多稱呼為「院」,英文則稱為「chamber」或「house」),主流形式則為一院制與兩院制。多院形式的立法機構,各單位往往有著不同的職責、權力、以及產生成員的方法。立法机构的决策方式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为此各国都设有一套自己的架構和议事程序。.

欧洲共同体和立法机构 · 立法机构和里斯本条约 · 查看更多 »

羅馬條約

《羅馬條約》,正式官方名稱為《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 法語: Traité instituant la Communauté européenne, CEE; 英語: Treaty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TEEC),於1958年1月1日生效,建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EEC)。本條約於1957年3月25日由比利時、法國、義大利、盧森堡、荷蘭及西德簽署通過。1993年的馬斯垂克條約將本條約的名稱刪去「經濟」二字,改為《建立歐洲共同體條約》;隨後,2009年的里斯本條約將本條約重新打包成为《歐洲聯盟運作條約》。 羅馬條約規定立約國之間的關稅須逐年調降,並成立一個關稅同盟。本條約建立了一個在會員國之間對於商品、勞動、服務及資本的共同市場,也建立了共同運輸及農業政策,與歐洲社會基金。本條約也建立了歐洲聯盟委員會。.

欧洲共同体和羅馬條約 · 羅馬條約和里斯本条约 · 查看更多 »

欧洲经济共同体

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簡稱:EEC),欧洲共同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于1957年3月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1958年1月1日成立,总部设在布鲁塞尔。 到1968年7月,六国间工业品关税通过分期削减后,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年半全部取消,农产品方面除实现关税同盟外,还实行共同的农业政策,统一价格,设立农业基金。 1973年1月1日英国、爱尔兰、丹麦正式加入后,共同体由六国扩大为九国,领土扩大到153万平方公里。1972年7月22日起,同挪威、奥地利、瑞士、瑞典、冰岛、葡萄牙、芬兰分别签定自由贸易协定,建立西欧十六国自由贸易区;还与非洲、中东及其他地区的数十个国家签定了联系国协定或优惠关税协定。 根据1992年建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洲经济共同体更名为“欧洲共同体”(《欧共体条约》第一条)。 Category:国际经济组织 Category:欧洲国家政府间组织 Category:欧盟历史.

欧洲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 · 欧洲经济共同体和里斯本条约 · 查看更多 »

欧洲联盟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Union européenne;Europäische Union),简称欧盟(EU;UE;EU),是根据1993年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称《欧洲联盟条约》)所建立的政治经济联盟,現拥有28個成员国,正式官方语言有24种。規範歐盟的條約經過多次修訂,目前歐盟的運作方式依照《里斯本條約》。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議會民主國家(2008年《經濟學人》民主狀態調查);经济上為仅次于以美国為首的北美自由貿易區的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实体,德国、法国及意大利為歐盟三大核心成員國;軍事上絕大多數歐盟成員國均為北大西洋公約组织成員。 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當時只有六個成員國。1958年又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各共同體之下,1993年又統合在歐洲聯盟之下,欧盟已经漸漸地从贸易实体转变成经济和政治联盟。同時,歐洲經濟共同體和後來的歐盟在1973年至2013年期間進行了八次擴大,成員國從6個增至28個。起初推動歐盟建立的動機,是渴望重建二戰后损失惨重的欧洲,以及擔憂欧洲會再度陷入战争泥潭。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歐洲理事會(成員國家首腦組成)、欧盟理事会(成員國家部長組成的欧盟的上議院)、欧盟委员会(欧盟的行政机构)、歐洲議會(欧盟的眾議院,唯一的直接民選機構)、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此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於歐盟的國際組織。 歐元由28個成員國中的19個採納為流通貨幣;《申根條約》取消了部分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目前已有22個歐盟成員國和4個非成員國實施。 目前欧盟的主要议题有英國脫歐、欧盟的扩大、落實《里斯本條約》、全球暖化問題、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欧元区、主權債務危機、移民危機等。 2012年10月12日,歐盟獲頒諾貝爾和平獎。.

欧洲共同体和欧洲联盟 · 欧洲联盟和里斯本条约 · 查看更多 »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opean Atomic Energy Community),由歐洲聯盟成員國組成的國際組織。 在1957年3月25日,《歐洲煤鋼聯營條約》成員國簽訂《羅馬條約》,决定成立共同市場及原子能共同體。 後來,根据《1965年布魯塞爾條約》(Merger Treaty)在1967年將《歐洲煤鋼聯營條約》及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合併到統一架構內。如今,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已經在歐洲聯盟架構內。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成立目的為核子能源聯營及分銷共同市場,並可出售剩餘核子能源至境外國家。.

欧洲共同体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和里斯本条约 · 查看更多 »

法人

法人(legal person)是依法律所創設之一種權利義務主體,相對於自然人(natural person)。.

欧洲共同体和法人 · 法人和里斯本条约 · 查看更多 »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欧洲共同体和里斯本条约之间的比较

欧洲共同体有31个关系,而里斯本条约有114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6,杰卡德指数为4.14% = 6 / (31 + 114)。

参考

本文介绍欧洲共同体和里斯本条约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