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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枪和枪械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机枪和枪械之间的区别

机枪 vs. 枪械

機槍或稱機關槍、機關銃(Machine gun),指全自動,可快速連續發射的槍械,可能是固定式的,也可能是活動式的,其子彈會由彈鏈或是彈匣連續填充,並且發射,每分鐘約有300至1800發子彈。 機槍通常分為輕機槍、中型機槍、通用機槍、重機槍等幾種。自動火器除了機槍外,還有冲锋枪、突击步枪、戰鬥步槍、自動霰彈槍、全自動手槍等,口徑20毫米以上的叫「機炮」(autocannons)。 機槍為了滿足連續射擊的穩定需要,通常備有兩腳架及可安裝在三腳架或固定槍座上,主要發射步槍或更大口徑(12.7mm/14.5mm)的子彈,能快速連續射擊,以掃射為主要攻擊方式,透過綿密火網壓制對方火力點或掩護己方進攻。除了攻擊有生目標之外,也可以射擊其他無裝甲防護或薄裝甲防護的目標。輕機槍的重量較輕,可以手持射搫,不過若以臥式的姿勢射擊,效果會比較好。機槍和自動槍隻的差異主要在口徑(機炮的口徑在20mm以上),另一個差異是所發射的是傳統的子彈、炮彈、散彈槍的彈藥、或是爆炸彈等。像發射霰彈的全自動槍隻會稱為的自動霰彈槍,發射大口徑彈藥的則會稱為機炮或是自動榴弹发射器(榴弹機槍)。冲锋枪則是手持式的自動武器,發射一般手槍口徑的子彈。機槍和冲锋枪、機炮不同,機槍像步槍一樣,有很高的槍管/口徑比(表示其槍管很長,子彈口徑小)。機槍在本質上就是一把全自動的步槍,而機槍和戰鬥步槍的不同點在於是否有可快速拆卸的槍管、重型槍管或是其他的冷卻系統。戰鬥步槍及突击步枪可以進行全自動的射擊,因為不是為了全自動射擊而設計,會有槍管過熱的問題。大部份的機槍也使用彈鏈及開放式槍機架構,和步槍的設計不同。 在一般的法律和口語中,機槍泛指可連發槍械。在中,只要一次扣動扳機時可以發射一次以上的就算是機槍、和口徑無關。美國公民持有機槍不會違反任何聯邦法律,在許多州也是合法的,不過依需登記為,而且需要繳納印花稅。不過1986年的Hughes修正案禁止針對市民製造機槍,因此只有在此時間之前就已製作的槍才能合法交易及移轉。. 半自動槍械 中國的鳥槍。 槍械(Gun)或稱銃械,簡稱槍或銃,其它舊稱有火銃、火槍、鐵炮,是所有(通常)依靠身管内的加压气体喷射抛射物来杀伤目标的远程兵器统称。根据发射动力来源,枪械分为火器(firearm)和气枪(airgun)两类,但近些年来不依赖高压气体而是用电磁力驱动抛射物的磁轨炮(railgun)和线圈炮(coilgun)也在研制中。 英文中“gun”一词多用来表达步兵携带的轻型枪械,但是有时亦用来表达大口径炮。一般来说,“gun”多指依靠抛射物动能杀伤目标的武器,而“cannon”则指发射爆炸性弹药的武器。而枪所发射的材料可以是多样的(固体、液体、气体均可),因此在枪炮口径区别上并无唯一标准。现在西方“gun”一般指利用火藥燃氣發射子彈,口徑定義於以下的火器类武器(等于及大於20毫米定義為火炮,此爲美國軍方和日本自衛隊的標准)。以發射槍彈,打擊無防護或弱防護的有生目標為主,是步兵的主要武器亦是其他兵種的輔助武器,在民間更廣泛用於治安、自卫、狩獵、体育运动以及各种犯罪行为。.

之间机枪和枪械相似

机枪和枪械有(在联盟百科)21共同点: 加特林机枪坦克子彈中型機槍彈匣冲锋枪全自動手槍個人防衛武器突击步枪第一次世界大战装甲车马克沁机枪轻机枪霰彈槍自动步枪自動火器通用機槍枪械步兵步枪戰鬥步槍

加特林机枪

加特林机枪/機砲(Gatling gun),或譯--、蓋特林機槍/機砲,是美国人理查·加特林发明的一种早期机枪,是世界上第一種實用化的機槍。在發明之初就擁有每分鐘600轉的致命射速,于1862年取得专利。首次使用于美国南北战争,在北美印第安戰爭及19世紀末美西戰爭中大量使用。該型機槍也是清軍以及日軍最早裝備的機槍種類,當時稱為“格--林快炮”。使用彈藥有和7.62 x 6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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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

坦--克,或者稱為戰--車。它是一種具有強大的直射火力、高度越野機動性和強大的裝甲防護力的履帶式裝甲戰鬥車輛,主要執行與對方坦克或其他裝甲車輛作戰,也可以壓制、消滅反坦克武器、摧毀工事、殲滅敵方具威脅的反抗力量。坦克一般裝備一門大口徑火炮(視坦克類型而定,有些現代坦克的火炮甚至可以發射反坦克/直升機導彈)以及數挺防空或同軸機槍。坦克大多使用旋轉炮塔,但亦少數使用固定式主炮。坦克主要由武器系統、火控系統、動力系統、通信系統、裝甲車體等系統組成。大多數現代坦克都具有一定的潛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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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彈

子弹(cartridge,也称round,霰弹枪弹则称为shell),又称定装弹药,是一种将弹头/散弹、推进药、底火整合在弹壳中以方便在火器类枪械的膛室中填裝进行发射的弹药。子弹是后膛火器专有的弹药,相比之下,前膛枪不使用定装弹药而是将火药和彈丸分开装入枪管;而气枪因为根本不依赖推进药提供发生动力,只装填独立的弹粒(pellet)和弹珠(round shot)。 如果子弹没装弹头,就称为空包弹(blank);如果没装发射药和底火就称为惰性弹(dummy);如果没能成功击发底火并点燃发射药,就称为哑弹(dud);如果发射药燃烧没能产生足够能量将弹头推出导致其滞留在枪管中,就称为卡弹(squ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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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機槍

中型機槍(medium machine gun,簡稱MMG)是一個近代槍械用語,泛指發射全威力步枪彈(例如7.62×51 NATO及7.62×54R)、彈鏈供彈、具全自動火力的機槍。中型機槍一般具有可拆式重槍管、氣冷(少數為水冷)、兩腳架,可由一至兩名步兵直接攜行及操作,通常裝備連、營級單位,普遍重約15至40磅,火力、尺寸和重量界乎於輕機槍與重機槍之間。与之相对的发射专用大口径机枪弹的自动火器称为狭义的重机枪或大口径机枪。 中型機槍比相同口徑的選射步槍具有更佳的持續火力和穩定性,比重機槍靈活,可通用於兩腳架、三腳架及機槍座上。 由於戰場需求的轉變,中型機槍漸漸被更為輕巧的通用機槍(GPMG)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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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匣

彈匣(magazine)是一種為可連續射击的槍械儲存并供應彈藥的容器。這種容器包含可拆卸與固定兩類,最主要的功用是將預先安裝在彈匣內的彈藥在射擊過程當中依序的送入槍機當中。 彈匣有多種大小與形狀,以搭配各類槍械和使用場合。容量較少的彈匣只有數發的容量,較大的則可以安裝數百發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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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锋枪

冲锋枪(Submachine gun,縮寫SMG),旧译手提机枪或手提轻机枪,一般泛指设计上用来由单兵抵肩射击的风冷、弹匣/弹鼓供弹、自动连发手枪弹的轻型枪械。 世界上第一款冲锋枪式设计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协约国意大利于1915年推出的维勒·帕洛沙(Villar-Perosa,简称VP或FIAT Mod.1915)航空机枪,采用双枪管设计,发射9毫米格利森蒂手枪子弹,装有两脚架但没有枪托,射速超过每分钟1500发,但因为是固定在飞机上而非单兵携带所以不被一些人看成是真正意义上的冲锋枪。一战末期,VP机枪的设计被贝瑞塔公司改成單管直接装上了木质枪托,变成了OVP冲锋枪,之后又进一步改造成了配有25发弹容量弹匣、射速每分钟900发的贝瑞塔1918式冲锋枪。紧随其后,德国人也推出了发射9×19mm鲁格弹的MP18伯格曼冲锋枪,从此德语中一直使用“Maschinenpistole”(机关手枪)一词来形容冲锋枪。英文的“submachine gun”一词则来自于同一时期美军陆军准将约翰·T·汤普森(John Taliaferro Thompson)在1918年设计的汤普森冲锋枪(Thompson submachine 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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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動手槍

全自動手槍(Machine Pistol—MP)、常被稱為衝鋒手槍、突擊手槍、機關手槍,是一種類似冲锋枪用途,可全自動發射的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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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防衛武器

個人防衛武器(英文:Personal defense weapon,縮寫:PDW)亦稱單兵自衛武器(英文:Individual defense weapon,縮寫IDW)——在西方国家使用的术语,指连发和紧凑的设计为思路的士兵的武器,使用者为所谓的“第二线”(战斗车辆,火炮和其他测算工作的人员),属非“全尺寸”的武器,但可能需要提供的火力强于制式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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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步枪

突击步枪(Sturmgewehr,assault rifle)是主要为中近距离战斗着想而设计的使用可拆卸弹匣供弹、发射中间型威力枪弹的选射步枪。突击步枪已经是现代军队的标准制式武器,取代了早期的自动步枪和半自動步枪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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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

一次世界大戰(簡稱一次大戰、一戰,或稱歐戰;World War I、WWI、Great War、First World War;la première Guerre Mondiale、la Grande Guerre)是一場於1914年7月28日至1918年11月11日主要發生在歐洲的大戰,然而戰火最終延燒至全球,當時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被捲入這場戰爭,史稱「第一次世界大戰」。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这场战争被直接称为世界大战。由于主要戰場於歐洲大陸,故此20世紀早期的中文經常稱之為“欧战”。 戰爭過程主要是同盟國和協約國之間的戰鬥。德國、奥匈帝国、鄂圖曼帝国及保加利亚屬於同盟國陣營。英國、法國、日本、俄國、意大利、美国、塞尔维亚、比利时、中國等則屬於協約國陣營。戰爭的導火線是發生於1914年6月的塞拉耶佛事件,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及其妻子索菲亚被塞尔维亚激进青年普林西普刺杀身亡。戰線主要分為東線(俄國對德奧作戰)、西線(英法對德作戰)和南線(包括塞爾維亞對奧匈、保加利亚作戰的巴爾幹戰線,奥斯曼土耳其对俄国的高加索战线,奥斯曼土耳其对英国的美索不达米亚战线、奥斯曼土耳其对英国、阿拉伯的巴勒斯坦战线等等),其中以西線最为慘烈。這場戰爭是歐洲歷史上破壞性最强的戰爭之一,約6,500萬人參戰,約2,000萬人受傷,超过1,600萬人喪生(约900万士兵和700万平民),造成嚴重的人口及經濟損失,估計損失约1,700億美元(當時幣值),除美洲與亞洲外,歐洲各國均受到重創,特別是戰敗國如德國等等還要面對巨額賠款,埋下第二次大戰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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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甲车

裝甲車輛是具有裝甲防護的各種履帶或輪式車輛統稱。坦克也是裝甲車輛的一種,但是在習慣上通常因作戰用途另外獨立分類,而裝甲車輛多半是指防護力與火力較坦克弱的車種。裝甲車的特性為具有高度的越野機動性能,有一定的防護和火力,分為履帶式和輪式兩種,一般軍用裝甲車會裝備一至三門中小口徑火炮及數挺機槍,一些還裝有反坦克導彈,結構以裝甲車體、武器系統、動力裝置等組成。為了增強防護和方便成員下車戰鬥。 大多數軍用裝甲車輛可以在水上行駛,可以執行運輸、偵察、指揮、救護、伴隨、支援坦克及步兵作戰等多種任務,還有執行專門任務的裝甲車輛,如裝甲回收車、裝甲指揮車、裝甲掃雷車、裝甲架橋車等。在警用領域多用於鎮壓暴亂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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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沁机枪

克沁機槍(Maxim gun)是1884年由英國爵士馬克沁發明的第一種全自動式的機槍,發射(.303 British)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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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机枪

輕機槍(Light machine gun,簡稱LMG)是相較於通用機槍輕型的一種机枪,可以由一個士兵所操作使用,由於輕機槍一般裝備到步兵分隊或步兵班,有些國家軍隊定位為班用機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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霰彈槍

#重定向 散彈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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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步枪

自动步枪指自动進彈、连续击发、具备全自動射擊能力的步枪。利用推进弹头的部分气体或後座力进行退弹壳、装弹并再次射击的步枪,也就是说,只要扣住扳机不放,就能连续射击,直到枪内子弹用尽。 自動步槍包括了戰鬥步槍、重管自動步槍和突擊步槍。 自20世纪初俄国的費德洛夫M1916自动步枪、法国的Mle 1918 全自动卡宾枪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後出现的白朗宁自动步枪。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出现的StG44突击步枪,以后至60年代,枪械自动化结构迅速发展。先后有前苏联米哈伊尔·卡拉什尼科夫研制的AK-47突击步枪,美国人研制的M16突擊步槍等。 自動步槍一般使用當代中高初速中或小口徑步槍子彈,初速達每秒六百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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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火器

自動火器(Automatic firearm)是泛指可以持續發射彈藥的火器。這些火器包含全自動與半自動兩類。半自動火器需要重複扣扳機才能夠繼續發射彈藥。全自動火器在不放開扳機的狀態下會連續發射彈藥,直到扳機被放開、彈藥用罄或者是火器發生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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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機槍

通用機槍(英文:general purpose machine gun-GPMG),也叫轻重两用机枪,是一種多用途的機槍,可執行輕機槍及中型機槍的任務,輕型設定時可由單人攜帶。近代的通用機槍採用氣泠設計,發射7.62×51 NATO或7.62×54R中口徑全威力彈藥,附有兩腳架亦可裝在三腳架上或車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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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械

半自動槍械 中國的鳥槍。 槍械(Gun)或稱銃械,簡稱槍或銃,其它舊稱有火銃、火槍、鐵炮,是所有(通常)依靠身管内的加压气体喷射抛射物来杀伤目标的远程兵器统称。根据发射动力来源,枪械分为火器(firearm)和气枪(airgun)两类,但近些年来不依赖高压气体而是用电磁力驱动抛射物的磁轨炮(railgun)和线圈炮(coilgun)也在研制中。 英文中“gun”一词多用来表达步兵携带的轻型枪械,但是有时亦用来表达大口径炮。一般来说,“gun”多指依靠抛射物动能杀伤目标的武器,而“cannon”则指发射爆炸性弹药的武器。而枪所发射的材料可以是多样的(固体、液体、气体均可),因此在枪炮口径区别上并无唯一标准。现在西方“gun”一般指利用火藥燃氣發射子彈,口徑定義於以下的火器类武器(等于及大於20毫米定義為火炮,此爲美國軍方和日本自衛隊的標准)。以發射槍彈,打擊無防護或弱防護的有生目標為主,是步兵的主要武器亦是其他兵種的輔助武器,在民間更廣泛用於治安、自卫、狩獵、体育运动以及各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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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

步兵,文意上指徒步行軍作戰的士兵。在冷兵器時代區別於車兵、騎兵等。但隨著科技的發展,近現代的普通步兵也需要依靠馬匹、自行車、卡車、火車、裝甲運兵車、直升機、橡皮艇等手段機動至戰場,除了落後與偏遠的地區,很少見到單純的徒步作戰了。 廣義來講,以單個士兵身體作為武器平臺進行作戰的部隊,統稱為步兵。狹義來講步兵是進行正規攻防的兵種,而特種作戰的部隊如:海軍陸戰隊、陸軍航空特戰(傘兵)等都不應屬於狹義的步兵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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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枪

步枪(Infantry firearm),或称为步--、步铳、步兵铳,是步兵使用的制式长管枪械。现今步枪多指來福槍(rifle),即枪膛内壁锻有膛線、配有枪托用于抵肩精准射击的单兵轻武器。历代战场上出现的步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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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鬥步槍

战斗步枪指军用的、发射全威力子弹的步枪。相较于发射中间型威力枪弹的突击步枪而言,战斗步枪发射的子弹在射程、威力和後座力上都明显要高出一截。 在“突击步枪”一词出现之前,“战斗步枪”一词本是用来(不严格地)泛指士兵用于“战斗”的任何步枪。例如:中華民國國軍現裝備的制式突擊步槍就是叫“T91戰鬥步槍”。 一些现代的战斗步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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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枪和枪械之间的比较

机枪有68个关系,而枪械有252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21,杰卡德指数为6.56% = 21 / (68 + 252)。

参考

本文介绍机枪和枪械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