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日本和法務省相似
日本和法務省有(在联盟百科)6共同点: 大日本帝國憲法,總務省,行政机构,明治,日本內閣,日本国宪法。
大日本帝國憲法
《大日本帝国宪法》是日本基于近代君主立憲而制定的首部宪法,公布于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并于1890年(明治23年)11月29日施行。在很多情况下,该部宪法也被称作“帝國宪法”或“明治宪法”。相对於现行日本国宪法,也被称作“旧宪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部宪法的名称中带有“大日本帝国”的文字,但当时并不是日本正式的国号,一直到昭和11年(1936年)日本的国号才正式统一称为“大日本帝国”。.
總務省
總務省(、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縮寫:MIC)是日本中央省廳之一,所管業務相當廣泛,包括地方自治監理、行政機關事務統籌、消防、選舉管理、通訊傳播管理、國勢與施政統計等,功能類似其他國家的內政部。 總務省的任務為,透過管理基本行政制度確保行政管理能全面及有效實施、實現地方自治本旨及確立民主政治基礎、形成自立的地域社會、國家與地方公共團體及地方公共團體與地方公共團體的連絡協調、確保資訊以電磁方式順暢流通、確保並增進無線電波的公平與高效使用、確保郵政事業能適當且確實的實施、迅速且適當的解決污染爭議、礦業、採石業或砂石業與一般公益或與各產業的調整、透過消防保護國民生命、身體及財產,以及非其他行政機關管轄之行政事務及法律(第3條)。.
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也称执法机构、行政機關 ,其工作是对组织進行日常的管理并施行法律政策等相关活动,是三權分立中的其中一部份。广义上,行政被定义为负责国家政策的执行的政府机构。狭义上,则专指内阁等行政决策机构,而只从事事务性执行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则归为官僚机构。但是这种区分也存在争议,例如法国大革命前以及欧洲的许多君主立宪政体,占据行政机构顶端的部长职位的也是行政管理者。.
明治
明治是日本明治天皇在位期間使用的年號,時間為1868年10月23日(旧历9月8日)至1912年7月30日。.
日本內閣
內閣()為日本的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最初由明治天皇在位时期仿效西方所立院会制度建構,至今共经历了明治、大正、昭和、平成四个历史时期。 目前的內閣是2017年11月1日就任的第4次安倍內閣。.
日本国宪法
《日本國憲法》,又被稱為《和平憲法》、《戰後憲法》,是日本現行憲法,在1946年11月3日公佈、1947年5月3日起施行。該憲法是日本政府在二戰戰敗投降之後的盟軍佔領時期所制定的,以用來取代原有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其中盟軍占領當局(GHQ)在該憲法的撰寫中居於主導的角色。但由於施行以來從未修改,因而在憲法本文中仍存有昔日在日語上使用的習慣,例如保留歷史假名遣、內文的漢字以舊字體書寫等。 《日本國憲法》採用自由民主的君主立憲制,取代舊憲法所施行之二元制君主立憲制的政治體制,以國民主權(主權在民)為原則將天皇權力架空,確立國會、內閣、裁判所三權分立的國家統治機構模式,明文保障國民的基本權利。根據此憲法,天皇是日本國家與國民的象徵,只能扮演純粹儀式上的角色,即所謂的「象徵天皇制」。此憲法較為著名的地方是其第9條,規定日本以和平主義放棄宣戰與保有戰爭武力的權利。總體來說,和平主義、國民主權、基本人權的尊重,被稱作為日本國憲法的「三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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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日本和法務省的共同点。
- 什么是日本和法務省之间的相似性
日本和法務省之间的比较
日本有1073个关系,而法務省有2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6,杰卡德指数为0.55% = 6 / (1073 + 2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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