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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法務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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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法務省之间的区别

日本 vs. 法務省

日本國(),是位於東亞的島嶼國家,由日本列島、琉球群島和伊豆-小笠原群島等6,852個島嶼組成,面積約37.8万平方公里。國土全境被太平洋及其緣海環抱,西鄰朝鮮半島及俄罗斯,北面堪察加半島,西南為臺灣及中國東部。人口達1.26億,居於世界各國第11位,當中逾3,500萬以上的人口居住於東京都與周邊數縣構成的首都圈,為世界最大的都市圈。政體施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天皇為日本國家與國民的象徵,實際的政治權力則由國會(參眾兩院)、以及內閣總理大臣(首相)所領導的內閣掌理,最高法院為最高裁判所。 傳說日本於公元前660年2月11日,由天照大神之孫下凡所生之後代磐余彥尊所建,在公元4世紀出現首個統一政權,並於大化改新中確立了天皇的中央集权體制。至平安時代結束前,日本透過文字、宗教、藝術、政治制度等從漢文化引進的事物,開始衍生出今日為人所知的文化基礎。12世紀後的六百年間,日本由武家階級建立的幕府實際掌權。17世纪起江户幕府頒布锁国令,至1854年被迫開港才結束。此後,日本在西方列強進逼的時局下,首先天皇從幕府手中收回統治權,接著在19世紀中期的明治维新進行大規模政治與經濟改革,實現工業化及現代化;而自19世纪末起,日本首先兼併琉球,再拿下台灣、朝鮮、樺太等地為屬地。進入20世紀時,日本已成為當時世界的帝國主義強權之一,也是當時東方世界唯一的大國。日本後來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軸心國之一,對中國與南洋發動全面侵略,但最终於1945年戰敗投降。日本投降至1952年《旧金山和约》生效前,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並監督日本制定新憲法、建立今日所見的政治架構,日本轉型為以國會為中心的民主政體,天皇地位虛位化,並依照憲法第九條放棄維持武装以及宣戰權。而日本雖在法律上實施非武裝化,出於自我防衛上的需要,仍擁有功能等同於其他國家軍隊的自衛隊。 日本是世界第三大經濟體,亦為七大工業國組織成員,是世界先進國家之一,主要奠基於日本經濟在二戰後的巨幅增長。現時日本的科研能力、工業基礎和製造業技術均位居世界前茅,並是世界第四大出口國和進口國。2015年,日本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依國際匯率可兌換成為三萬二千,人均國民收入則在三萬七千美元左右,人類發展指數亦一直維持在極高水平。. 法務省是日本維持基本法制、制定法律、維護國民權利、統一處理與國家利害有關的訴訟的行政機關。在大日本帝國憲法時期,司法省是法務省的前身。 司法制度、民事行政(國籍、戶籍、、供託)、刑事民事法的立案、檢察、修正、更生保護、與國家利害有關的訴訟、維護人權、出入國管理、公安調查、司法書士等等都是法務省所管的事項。 1952年(昭和27年)8月以來,根據國家行政組織法,各地府省依次序建立,成了內閣總理大臣的總理府之後的機關。2001年實施中央省廳再編之後,則僅次於總務省的位置。.

之间日本和法務省相似

日本和法務省有(在联盟百科)6共同点: 大日本帝國憲法總務省行政机构明治日本內閣日本国宪法

大日本帝國憲法

《大日本帝国宪法》是日本基于近代君主立憲而制定的首部宪法,公布于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并于1890年(明治23年)11月29日施行。在很多情况下,该部宪法也被称作“帝國宪法”或“明治宪法”。相对於现行日本国宪法,也被称作“旧宪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部宪法的名称中带有“大日本帝国”的文字,但当时并不是日本正式的国号,一直到昭和11年(1936年)日本的国号才正式统一称为“大日本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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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省

總務省(、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縮寫:MIC)是日本中央省廳之一,所管業務相當廣泛,包括地方自治監理、行政機關事務統籌、消防、選舉管理、通訊傳播管理、國勢與施政統計等,功能類似其他國家的內政部。 總務省的任務為,透過管理基本行政制度確保行政管理能全面及有效實施、實現地方自治本旨及確立民主政治基礎、形成自立的地域社會、國家與地方公共團體及地方公共團體與地方公共團體的連絡協調、確保資訊以電磁方式順暢流通、確保並增進無線電波的公平與高效使用、確保郵政事業能適當且確實的實施、迅速且適當的解決污染爭議、礦業、採石業或砂石業與一般公益或與各產業的調整、透過消防保護國民生命、身體及財產,以及非其他行政機關管轄之行政事務及法律(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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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也称执法机构、行政機關 ,其工作是对组织進行日常的管理并施行法律政策等相关活动,是三權分立中的其中一部份。广义上,行政被定义为负责国家政策的执行的政府机构。狭义上,则专指内阁等行政决策机构,而只从事事务性执行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则归为官僚机构。但是这种区分也存在争议,例如法国大革命前以及欧洲的许多君主立宪政体,占据行政机构顶端的部长职位的也是行政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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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

明治是日本明治天皇在位期間使用的年號,時間為1868年10月23日(旧历9月8日)至19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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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內閣

內閣()為日本的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最初由明治天皇在位时期仿效西方所立院会制度建構,至今共经历了明治、大正、昭和、平成四个历史时期。 目前的內閣是2017年11月1日就任的第4次安倍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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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宪法

《日本國憲法》,又被稱為《和平憲法》、《戰後憲法》,是日本現行憲法,在1946年11月3日公佈、1947年5月3日起施行。該憲法是日本政府在二戰戰敗投降之後的盟軍佔領時期所制定的,以用來取代原有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其中盟軍占領當局(GHQ)在該憲法的撰寫中居於主導的角色。但由於施行以來從未修改,因而在憲法本文中仍存有昔日在日語上使用的習慣,例如保留歷史假名遣、內文的漢字以舊字體書寫等。 《日本國憲法》採用自由民主的君主立憲制,取代舊憲法所施行之二元制君主立憲制的政治體制,以國民主權(主權在民)為原則將天皇權力架空,確立國會、內閣、裁判所三權分立的國家統治機構模式,明文保障國民的基本權利。根據此憲法,天皇是日本國家與國民的象徵,只能扮演純粹儀式上的角色,即所謂的「象徵天皇制」。此憲法較為著名的地方是其第9條,規定日本以和平主義放棄宣戰與保有戰爭武力的權利。總體來說,和平主義、國民主權、基本人權的尊重,被稱作為日本國憲法的「三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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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法務省之间的比较

日本有1073个关系,而法務省有2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6,杰卡德指数为0.55% = 6 / (1073 + 2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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