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新字体和新字形相似
新字体和新字形有(在联盟百科)11共同点: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字形,中国大陆,康熙字典,异体字,俗字,國字標準字體,简化字,简化字总表,舊字體,楷书。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中國大陸於1965年出版字表,共收6196字,統一規定當時印刷宋體字形標準,以簡化字為主(《簡化字總表》1964年發佈),附以對應之繁體字。 所謂的「新字形」即由此表而來,在這之前通用的字形則稱為「舊字形」;表中用字主要從簡從俗,如「--」、「--」等很多時會被誤為简化字(注意此「新舊字形」也和異體字屬兩個標準,而「新字形」也適用於印刷繁體字)。以下舉出幾個範例:;「--」在新字形成為「--」;從「--」改從「--」;將折省寫為點;「--」在新字形成為「--」;「--」在新字形成為「--」;其他 官方說法其字形標準功能在1988年由新出之《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代替;但2009年《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仍根據此表字形原則對44個字作了修訂。 值得一提是表中特別註明十五個「繁體字」:--(注意--兩字的偏旁被简化,變成--,此外「--」「--」也和現在台港澳慣用的「--」「--」不同)「作为人名地名及引用文言文的时候仍有需要」。.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和新字体 ·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和新字形 ·
字形
字形(glyph),又稱字圖或書形,是指字的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964《信息技术·字型信息交换》中定义字形为“一个可以辨认的抽象的图形符号,它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设计”。在語言學中,字(character)是語意的最基本單位,即語素;字形是指為了表達這個意義的具體表達。同一字可以有不同的字形,而不影響其表達的意思,例如拉丁字母第一個字母可以寫作a或ɑ,漢字中的“--”、“--”。.
中国大陆
中國大陸,中文使用上常通稱大陸或大陸地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方有时也使用祖国大陆。此詞的使用在古代即有,非現代两岸关系中具有政治含义的大陆,而是中原文化圈中相對海洋島嶼的地理用詞。如在日本也有大陸文化的說法,二戰時曾用來稱呼中國外,至今以大陸代稱的用法在學術上仍有在使用。在海外的華人移民圈也有不少使用此用法的人。 在當代的使用上,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直接管轄的區域。此肇因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所導致的海峽兩岸政治分立。 地理上,該詞是指中國的大陸領土,屬於歐亞大陸的一部分的事实,與海島相對;但當代的使用上,其做為一個政治名詞的用途遠大於地理名詞,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直接管轄的區域,故海南島、舟山群島等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海洋及海島領土,都被視為中國大陸的一部分,香港、澳門這兩個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則排除在外。使用情形類似的還有「中国内地」一詞。 另一方面,第二次國共內戰後撤退至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法律上仍然主張中國大陸為其疆域,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律中稱為「大陸地區」、並定義為「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同時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獨立之主權國家,而僅將其視為統治中國大陸之政治實體;在陳水扁政府上台前,中華民國政府認定的「大陸地區」還包括在1946年就已獨立建國的外蒙古、以及中俄邊境的爭議領土。香港與澳門因政治地位特殊,在法律上又另外以「港澳地區」合稱。 中華民國政府對中國大陸的定義,是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一中各表、憲法一中等兩岸政策的重要基礎。而民主進步黨執政時期,由於其政治立場偏向臺灣獨立及臺灣主體性,此主張並不活躍,尤其在陳水扁政府時期起,主要以一邊一國思維處理兩岸關係,直接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視為與中華民國(台灣)分立的國家。也讓大陸這個地理代稱用法再增添更多政治含义。.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是一部成書於清朝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的漢語辞典,於康熙年間由文華殿大學士兼户部尚書張玉書及經筵講官、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陳廷敬擔任主编,参考明代的《字汇》、《正字通》两书而写,重印至今不輟。.
异体字
异体字(亦稱又體、或體,《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是指读音、意思相同,但字形不同的漢字。異體字又可分為兩種: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的異體字(下稱「完全異體字」)和只在某些情況下才相通的異體字(下稱「部分異體字」)。 有时候,异体字特指与官方正体字相对应的规范外的异体字,因而随着各中文地区对正体字的不同认定,哪些字是另一些字的异体字,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台湾,「--」是「--」的異體字(完全異體字),「--」是「--」的異體字,但在中国大陆卻恰恰相反。.
俗字
俗字,又稱俗寫,指流行於民間,寫法有別於正字的另一種字體。.
國字標準字體
國字標準字體(Standard Form of National Characters),又稱教育部標準字體、臺灣標準字體,簡稱臺教、臺標,是中華民國教育部頒布之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與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裡規定之漢字(國字)標準字形寫法,主要用於中華民國出版之中小學課本、政府公文上。1982年首次公布,日後又經過多次修改,是臺灣的通用文字正體中文的規範依據。.
國字標準字體和新字体 · 國字標準字體和新字形 ·
简化字
化字(simplified Hanzi《计算机科学技术名词》(第二版),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指大陆地區的汉字简化过程中已经被简化了的汉字。目前《通用规范汉字表》中收录的简化字是大陆地區最新的简化字规范。 《简化字总表》中收录的简化字大约有两千二百余个,《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大约有简化字两千五百左右。 大多数汉字并没有被简化,被称为傳承字。 在不同的语言背景之下,简化字有时会被不精确的称为殘体字、简笔字或者俗体字。 简化字的字形一些是古來有之,如「--」與「--」本義相同,是異體字的關係,並主要來自于行书与草书的楷书化、許多偏旁等來自草書,其類推簡化字也因而來自草書。 自1976年起,新加坡教育部发布的简体字表与大陆的简化字完全相同。.
简化字总表
《簡化字總表》是首個系統化的簡化字標準,於2013年由《通用規範漢字表》(基本沿襲《簡化字總表》之標準,但没有提及字表以外的汉字是否類推簡化)取代。 《簡化字總表》最初在1964年發表,是為了修補1956年公佈的《漢字簡化方案》的缺漏。《簡化字總表》改進了《漢字簡化方案》欠缺系統及不作說明,導致了社會上用字混亂的问题。後於1977年二簡字草案公佈,試行了一段時間後中止,1980年起再行修訂,但是二簡字修訂草案最後不被採用,二簡字被廢除,因此1986年再次發佈《簡化字總表》。《簡化字總表》的最終版本是1986年修訂版,共收2,274個簡化字及14個簡化偏旁:第一表收不可用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350個,第二表收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132個及讠、饣、纟、钅、呙等14個简化偏旁,第三表收类推简化字1,753個,《附錄》收习惯被看作简化字的規範漢字39個,其《說明》裡有提到表外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
舊字體
舊字體是指日本於1946年公布《當用漢字表》以前所惯用的漢字,與《康熙字典》中的字体幾乎完全相同,故也稱作康熙字體;與現今使用的繁体字也大同小異,當中有些字的筆畫甚至比現今使用的繁體字還多。而《當用漢字表》颁布以后所包含的简化的漢字,称为日本新字体。.
楷书
楷书,亦称今隸、真書、正楷、楷體或正書,是汉字书法中常见的一种手写字体风格。相傳由東漢章帝時王次仲以漢隸作楷法,是隸書的變體,其字形較為平直正方,去除隸書筆劃尾部的挑法及蠶頭燕尾的筆法,不写成扁形,結構不合「六書」原則。在現代,楷書仍是漢字手寫體的參考標準。.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新字体和新字形的共同点。
- 什么是新字体和新字形之间的相似性
新字体和新字形之间的比较
新字体有49个关系,而新字形有36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1,杰卡德指数为12.94% = 11 / (49 + 3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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