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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威爾士總督和皇家特權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新南威爾士總督和皇家特權之间的区别

新南威爾士總督 vs. 皇家特權

新南威爾斯州督(Governor of New South Wales),或译新南威爾斯總督、紐省總督,是澳大利亚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在新南威尔士州的全權代表。澳大利亚各州的州督在其任职的州行使的宪政和仪式职能类似于澳大利亚总督在全国层面的职能。州督人选由新南威尔士總理提名,由女王直接任命。总督的任期无限(正式称谓是“由女王陛下決定”),但按照惯例正常任期是五年。 新南威爾斯州督職位最早是18世紀英屬新南威爾士的殖民地總督,首任總督隨同殖民地在1788年設立爾就職,因此是澳大利亞歷史最悠久的未間斷的職司。現在的州督建制是在1901年澳大利亞聯邦成立后,經由《1902年新南威爾士憲法法令》設立的,此法規定州督為新南威爾士州的督撫,依照新南威爾士行政局的建議行使職權。雖然州督職位經法律定義,但當時其法理本質仍為英國君主和英國政府的代表(和聯邦總督和其他州督一樣)。在此后數年中,英國政府對澳大利亞的影響逐漸減少,最後經由《1942年〈西敏法令〉接受法令》和《1986年澳大利亞法令》將英國政府和英國君主在新南威爾士的憲政職能完全消除,因此1986年以後新州州督確立為女王作爲新南威爾斯君主的直接、個人代表,而不是英國女王、英國政府的代表,也不是澳大利亞總督、澳大利亞聯邦政府的代表。 现任州督是大衛·赫利上將(David Hurley)。,2014年10月2日上任,接替前任州督瑪麗·巴舍爾女爵士教授(Dame Marie Bashir)(2001年至2014年在任)。. 皇家特權是特有的權力、特權和豁免權的組合體,只在擁有屬於君主的君主國的普通法中并且有時在民法司法權中被承認。它是一些政府關於他們國家的統治方式的進程的行政權力被執行的手段,由君主擁有并被賦予君主。它是一些政府關於他們國家的統治方式的進程的行政權力被執行的手段,由君主擁有并被賦予君主。個別特權能被國會廢除,雖然在聯合王國特別程序適用。 雖然一些共和國國家元首擁有類似的權力,但它們并不完全相同,包含一些基本的不同處,而且不同處可能或多或少都比較廣泛。見保留權力。 雖然特權起初只由君主行使,並且不需要國會的同意,但它們現在總在首相或內閣的建議下被行使,首相或內閣就相關向國會負責。可能有君主可以在沒有首相或內閣的建議下選擇行使皇家特權的情形。這樣的情形是罕有的,並且通常只發生在緊急狀況或現有的先例不足以適用於存有疑問的境況的情形。在許多自由民主制君主立憲國家,這樣的行為可能促成憲法危機。 然而不是所有君主立憲國家都有能被獨立行使的皇家特權。例如,瑞典國王和日本天皇有不能被以任何程度的個人自行決定權行使的特定的政府職責,不論有什麽樣的境況。.

之间新南威爾士總督和皇家特權相似

新南威爾士總督和皇家特權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君主立宪制內閣英國上議院英国

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憲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雖然是國家的元首,但君主的权利與產生的方式,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往往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利範圍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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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

內閣是政府高級官員代表政府各部門商議政策的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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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上議院

英國上議院(House of Lords of the United Kingdom),直譯為貴族院,是英國國會的上議會。英國國會同時也由英國君主與下議院組成。上議院有大約700多名非選舉產生之議員,當中包括英國國教會的26名大主教或主教(即靈職議員)以及600多名貴族(即俗職議員,Lords Temporal)。靈職擔任者於其保有神職身份時續任,而俗職為終身職。 上議院始創於14世紀,1544年始用「上議院」(House of Lords)之名。1649年曾一度遭到由英國內戰取得政權的英格蘭聯邦廢止,復於1660年恢復。上議院之權力曾一度凌駕由選舉產生的下議院。然而,自19世紀以來,上議院之權勢逐漸凌夷,至今已遠不如由選舉產生之下議院。據1911年至1949年間通過的多條國會法令規定,除包括預算案在內之各種撥款案外,所有由下議院通過的法令最多可於上議院擱置十二個月,但不可駁回。這項權力於政治學中稱為延宕性否決(suspensive veto)。據由《1999年上議院法令》(House of Lords Act 1999)所制定進行的革新,世襲貴族的席位予以廢除,僅保留兩席給國務重臣,以及另外90席由選舉產生之貴族代表(representative peer)。現今的聯合王國政府正審慎考慮作進一步革新,但尚未通過成為法律。 除了立法功能以外,上議院昔日尚擁有司法權,對聯合王國內所有民事案件及除蘇格蘭以外的刑事案件擁有終審權。歷史上,上議院的司法職能並不由全院共同行使,而是交由院內具法律經驗的議員們,即人稱「上議院高等法官」(Law Lords)者。至於對於英聯邦地區案件的終審權,則基本上由聯合王國樞密院行使之。不過,按《2005年憲制改革法令》(Constitutional Reform Act 2005)規定,於2009年10月成立的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已接收上議院司法職能。 上議院之官式全稱為「與會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國會之受尊崇的靈職與俗職們」(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s Spiritual and Temporal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in Parliament Assembled)。上議院與下議院皆在西敏宮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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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缩写作 UK)或不列颠(Britain),中文通称英国(中文世界早期亦称英联王国),是本土位於西歐並具有海外領地的主權國家,英國為世界七大國之一,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由大不列颠岛、爱尔兰岛东北部分及一系列较小岛屿共同组成。英国和另一国家唯一的陆上国境线位于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相邻。英国由大西洋所环绕,东为北海,南为英吉利海峡,西南偏南为凯尔特海,同爱尔兰隔爱尔兰海相望。该国总面积达,为世界面积第80大的主权国家及欧洲面积第11大的主权国家,人口6510万,为全球第21名及歐洲第3名。 英国为君主立宪国家,采用议会制进行管辖。其首都伦敦为全球城市A++级别和国际金融中心,大都会区人口达1380万,为欧洲第三大和欧盟第一大。现在位英国君主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2月6日即位。英国由四个构成国组成,分别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其中后三者在权力下放体系之下各自拥有一定的权力。三地首府分别为爱丁堡、加的夫和贝尔法斯特。附近的马恩岛、根西行政区及泽西行政区并非联合王国的一部分,而为王冠属地,英国政府负责其国防及外交事务。 英国的构成国之间的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英格兰王国通过1535年和1542年的《联合法令》将威尔士纳入其领土范围。1707年的条约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王国,而1801年后者则进一步同爱尔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的六分之五脱离联邦,由此便有了今日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亦有14块海外领地,为往日帝国的遗留部分。大英帝国在1921年达到其巅峰,拥有全球22%的领土,是有史以来面积最大的帝国。英国在语言、文化和法律体系上对其前殖民地保留了一定的影响力,因而吸引許多以前英聯邦的移民前來居住。 英国为发达国家,以名义GDP为量度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以购买力平价为量度为世界第九大经济体。英国同时还是世界首个工业化国家,在1815年-1914年为世界第一强国,现今仍是強國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和政治上有显著影响力。英国为国际公认的有核国家,其军事开支位列全球第五 (IISS)。自1946年以来,英国即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而自1973年以来即为欧洲联盟(EU)及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的成员国,同时还为英联邦、欧洲委员会、七国财长峰会、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2016年英國脫離歐盟公投中,英国民众决定脱离欧盟,但因間接影響全球經濟,所以並未得到多數國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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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威爾士總督和皇家特權之间的比较

新南威爾士總督有47个关系,而皇家特權有35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4,杰卡德指数为4.88% = 4 / (47 + 35)。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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