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排長和洪仲丘事件相似
排長和洪仲丘事件有(在联盟百科)3共同点: 中尉,中華民國,軍官。
中尉
中尉是軍人的職階,位階介於少尉和上尉之間。在英文中,陸軍以及空軍、海軍陸戰隊的中尉稱為Lieutenant或First Lieutenant,美國海軍中尉稱為Lieutenant Junior Grade,英國海軍中尉稱為Sub-Lieutenant,英國空軍中尉則稱為Flying Officer。 中華民国國軍中尉主要擔任排長或副連長的職務,但可佔缺擔任連長。.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自1912年成立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期間是中國的代表政權,之後則因主要國土位置與國際政治現狀而在國際上通稱「臺灣」。建政之初繼承原清朝統治的中國領土,至今未放棄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1945年二戰結束後從日本接收臺灣。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去大部分中國領土的治權,現今實際管轄的領土(即自由地區)總面積36,197平方公里,包括臺灣本島及附屬島嶼(北方三島,蘭嶼,綠島等)、澎湖群島、福建沿海附屬島嶼(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與部分南海諸島(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首都為臺北市.
中華民國和排長 · 中華民國和洪仲丘事件 ·
軍官
軍官,本義為國家授權至軍中管理軍隊的官員,軍官往往象徵著國家軍隊的威權性,是軍隊最高的管理幹部,一般由尉級至將級的人員擔任,在軍中擔任領導軍隊,指揮領導或技術幕僚(或稱參謀)的職務,前者擔任的職務名稱有排長、連長、營長或旅長等,後者幕僚職則有人事官、訓練官或情報官等等,一般在現代國家的軍隊體制,軍人分為軍官、士官、士兵三大體系,各有其任務執掌,而軍官在位階上高於士官及士兵,擔任領導及幕僚的職務。 在古中國各個朝代,對軍官的稱呼不一,有武將、武官、武吏等稱呼,軍官一詞,最早出現在漢朝,《漢書·百官公卿表》載:「騪粟都尉,武帝軍官,不常置。」元朝, 官員分為民官、軍官。 在皇帝的詔、敕和公事行文中,對軍官的升、降、襲職、退休等已有規定。如,在邊界地區「鎮守三載無虞者,……軍官升一階”(《元史》卷二十四);“軍官有功而升职者,舊以其子弟襲職,陣亡者許令承襲,若罷去者,以有功者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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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長和洪仲丘事件之间的比较
排長有7个关系,而洪仲丘事件有269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3,杰卡德指数为1.09% = 3 / (7 + 269)。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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