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德国和马斯梅赫伦相似
德国和马斯梅赫伦有(在联盟百科)3共同点: 荷兰,荷蘭語,比利时。
荷兰
荷蘭(Nederland,),直譯尼德蘭,是主權國家荷蘭王國()下的主要構成國,与美洲加勒比地区的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屬圣马丁等四個主體,共同组成這個主權國家。 荷兰的領土可分為歐洲區與加勒比區兩個部份。歐洲區領土位于欧洲西北部,濒临北海,与德国、比利时接壤,並與英國為鄰。加勒比海區,位於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包括博奈爾島、聖尤斯特歇斯島和薩巴島三個小島。荷蘭最大的三個城市分別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與海牙。阿姆斯特丹是宪法确定的正式首都,然而,政府、國王的王宫和大多数使馆都位于海牙。此外,国际法庭也设在海牙。鹿特丹港,位於鹿特丹,為全世界進出量第八的大型港口。 「尼德蘭」的字面意義,為低地國家,這個名稱來自於它國內平坦而低濕的地形。其國土中,只有約50%的土地高於海拔1公尺。其國土中,低於海平面的土地,絕大多數是人造的。從16世紀開始,荷蘭人,利用風車及堤防排乾積水,逐步由海中及湖中製造出圩田。現今荷蘭國土總面積中,有17%是人造的。荷蘭是一個人口非常稠密的國家,其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06人,若不計入水域面積則是每平方公里497人。在全世界上,也只有孟加拉、台灣、韓國的總人口數與人口密度,同時高於尼德蘭。儘管如此,尼德蘭是世界第二大的糧食與農產品出口國,僅次於美國http://www.government.nl/news/2014/01/17/agricultural-exports-reach-record-levels.htmlhttp://www.hollandtrade.com/sector-information/agriculture-and-food/?bstnum.
荷蘭語
荷兰語(Nederlands),又稱尼德蘭語,属於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下的西日耳曼语支,主要通行於荷蘭,在比利時與蘇利南有六成人口使用它,這三個國家共同組成荷蘭語聯盟。是荷蘭、比利時、苏里南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官方語言。在荷兰全境和比利时北部的佛兰德斯地区通用。欧洲约有2300万人以荷兰语为第一语言,還有曾經被荷蘭統治了四個世紀的印度尼西亞也有日常的使用。 "1% of the EU population claims to speak Dutch well enough in order to have a conversation." (page 153) 荷兰语字母表由26或27個拉丁字母组成,除A至Z外,在Y后面有一个 IJ 。荷兰语有时用 IJ 代替Y。 荷兰语与英语和德语接近,同属西日耳曼语支。荷兰语是由古代低地德语诸方言演变而来,最早的荷兰语文献可追溯到12世纪的佛兰德斯。当代荷兰语是五种方言群体的集合:中西部方言(包括南、北荷兰省,乌德勒支,海尔德兰的大部和西兰的岛屿等地区使用的方言),东北方言(格罗宁根、德伦特、上埃塞尔和海尔德兰东部使用的方言),中南部方言(北博拉班特及其周边的林堡地区,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博拉班特和东弗兰德斯),西南部方言(西弗兰德斯)和东南部方言(荷兰的林堡地区大部和比利时的同名地区)。东北方言通常被称为萨克森方言,东南方言被称为东部低地法兰科方言,其他的三个群体则被称为西部低地法兰科方言。荷兰的弗里斯兰省的语言通常单独列为一种语言:弗里斯兰语。南非荷兰语是17世紀殖民者所說的荷蘭語的變種,有相當數量的馬來、班圖諸語言的借詞和語法散佈其中,南非白人的祖先名為布爾人,其名稱的由來是來自荷蘭語中boer(農夫)這個單詞。 荷蘭語的舌後音較德語、俄語等多,除了ch發舌後音外,連g也是發舌後音的。.
比利时
比利時王國(Koninkrijk België;法語:Royaume de Belgique;德語:Königreich Belgien),是一個西歐國家。它是歐洲聯盟的創始會員國之一,首都布魯塞爾是歐盟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等大型國際組織的總部所在地。比利時自北起順時針分別與荷蘭、德國、盧森堡和法國接壤,西面則濱臨北海。 比利時的名稱,源自羅馬時代,當時此地稱為比利時高盧(Gallia Belgica),字面意為貝爾蓋人的高盧。「比利時」這個中文譯名,源自1849年徐繼畬所編纂的《瀛寰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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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德国和马斯梅赫伦的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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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和马斯梅赫伦之间的比较
德国有815个关系,而马斯梅赫伦有28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3,杰卡德指数为0.36% = 3 / (815 + 28)。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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