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大律師和英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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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用大律師和英联邦之间的区别
御用大律師 vs. 英联邦
御用大律師(Queen's Counsel、簡稱QC,通译御--用--大--律--師,中國大陸譯皇--室--法--律--顾--问或王--室--法--律--顾--问,马来西亚译女--皇--律--师)是部分英联邦王国中资历较深的大律师(訟務律師)的资格头衔,也可泛指获得此资格的大律师。符合各王国制度规定的资格的讼务律师由君主或君主在该地的代表任命为“女王陛下的博学法律的顾问”(“one of Her Majesty's Counsel learned in the law”)。 虽然此称号直译为“女王的(法律)顾问”(男性君主在位时称“国王的(法律)顾问”),但当代的头衔拥有者并不因此具有担任王室法律顧問的权利或职责,实际上王室和其他当事人一样,会雇用事务律师、初级大律师和资深(御用)大律师。相应的,大多数御用大律師也不会为女王提供法律意见,除了资格较深、职责较高以外,其专业事务和无此头衔的初级大律师本质上无异。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御用大律師大概占总数一万多大律师中的10%。 在英国和其他保留御用大律師资格的英联邦王国和从属地区一般会每年两次,根据本国法律或大律师行业内的惯例推举合格的资深大律师,由英国大法官或其他国家的相应官员提名,由君主或君主在该地的代表冊封為御用大律師。御用大律師並不是大律師中的一個正式階級,但他們在法庭內會得到特別的待遇,例如可以穿著特別設計的絲質長袍。 近代许多原有御用大律师头衔的国家和地区取消此資格,或停止冊封御用大律師,並将此头衔改为没有王权涵义的“资深大律师”(Senior Counsel),地位不变但由政府任命或行业内自封,而非皇家册封。取消御用大律師頭銜的国家和地区大多是前英联邦王国,在其改为共和制后“御用”称谓不再适用。香港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前亦有御用大律師,主權移交後改稱資深大律師。某些国家和地区虽然未取消君主制,但出于其他考虑也将御用大律師头衔改革为其他称号(例如澳大利亚的各州和领地在90年代初由于共和派抬头纷纷停止冊封御用大律師头衔,已冊封者可保留頭銜)。甚至英国本身也曾在2003年考虑取消此称号,并暂停册封御用大律师,但2004年经过咨询政府决定暂不取消此头衔,并在改革选拔机制后恢复了册封。但在2010年以後,在各國又有恢復此頭銜的趨勢。. -- 英联邦(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一個國際組織,由53個主權國家(包括屬地)所組成,成員大多為前英國殖民地或者保護國。英聯邦元首為伊麗莎白二世女王,同時身兼包括英國在内的16個英聯邦王國的國家元首,此16國構成了一個現代版的共主邦聯。基於其歷史淵源,雖然其正式名稱直譯是“國家聯邦”,漢語中一般仍稱為“--”(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或“--”(臺灣)或“--”(新馬地區)。英語裏,一般通稱為“the Commonwealth”(“聯邦”),此外在非英聯邦國家亦稱為“British Commonwealth”(“不列顛聯邦”),用以區分世界其它聯邦或邦聯。部分人士认为英联邦是大英帝国体系的继承,但是英国在英联邦裏的影响力远不及19世纪和20世纪其对殖民地的影响力。 2018年4月21日,伊麗莎白二世女王於大英國協高峰會中提到下一任大英國協元首繼任者希望是威爾斯親王查爾斯王子,在53個會員國領袖討論之下同意下一任大英國協由查爾斯王子接任。.
之间御用大律師和英联邦相似
御用大律師和英联邦有1共同点(的联盟百科): 英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缩写作 UK)或不列颠(Britain),中文通称英国(中文世界早期亦称英联王国),是本土位於西歐並具有海外領地的主權國家,英國為世界七大國之一,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由大不列颠岛、爱尔兰岛东北部分及一系列较小岛屿共同组成。英国和另一国家唯一的陆上国境线位于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相邻。英国由大西洋所环绕,东为北海,南为英吉利海峡,西南偏南为凯尔特海,同爱尔兰隔爱尔兰海相望。该国总面积达,为世界面积第80大的主权国家及欧洲面积第11大的主权国家,人口6510万,为全球第21名及歐洲第3名。 英国为君主立宪国家,采用议会制进行管辖。其首都伦敦为全球城市A++级别和国际金融中心,大都会区人口达1380万,为欧洲第三大和欧盟第一大。现在位英国君主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2月6日即位。英国由四个构成国组成,分别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其中后三者在权力下放体系之下各自拥有一定的权力。三地首府分别为爱丁堡、加的夫和贝尔法斯特。附近的马恩岛、根西行政区及泽西行政区并非联合王国的一部分,而为王冠属地,英国政府负责其国防及外交事务。 英国的构成国之间的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英格兰王国通过1535年和1542年的《联合法令》将威尔士纳入其领土范围。1707年的条约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王国,而1801年后者则进一步同爱尔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的六分之五脱离联邦,由此便有了今日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亦有14块海外领地,为往日帝国的遗留部分。大英帝国在1921年达到其巅峰,拥有全球22%的领土,是有史以来面积最大的帝国。英国在语言、文化和法律体系上对其前殖民地保留了一定的影响力,因而吸引許多以前英聯邦的移民前來居住。 英国为发达国家,以名义GDP为量度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以购买力平价为量度为世界第九大经济体。英国同时还是世界首个工业化国家,在1815年-1914年为世界第一强国,现今仍是強國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和政治上有显著影响力。英国为国际公认的有核国家,其军事开支位列全球第五 (IISS)。自1946年以来,英国即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而自1973年以来即为欧洲联盟(EU)及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的成员国,同时还为英联邦、欧洲委员会、七国财长峰会、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2016年英國脫離歐盟公投中,英国民众决定脱离欧盟,但因間接影響全球經濟,所以並未得到多數國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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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用大律師和英联邦之间的比较
御用大律師有23个关系,而英联邦有136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杰卡德指数为0.63% = 1 / (23 + 13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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