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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佛教)和自性 (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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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佛教)和自性 (佛教)之间的区别

常 (佛教) vs. 自性 (佛教)

常(nicca,nitya),源自古印度的哲學術語,字面意義為不改變、不變動。其反義字,稱為無常,即是改變、變動。在佛教哲學中,常與無常是重要的討論重點之一。事物本身擁有不變化的特色,稱為常住(nitya-sthita),堅持我及世間常住不變的見解,稱為常見(sassata-diṭṭhi),是一種邊見。. 在印度諸宗教中,自性(स्वभाव,,sabhāva,),又稱自體、法體、體、實性,是個哲學術語,指所有事物(法)自身擁有、自體形成、自身決定存在形態的性質,是常住的、不變的、獨立,不依緣起而變化的;其外在特徵,則為自相。這個概念在不二論、毘濕奴派中是個重要的課題。佛教也接受了這個概念,在部派佛教時期發展出自己的論述。在大乘佛教和大圓滿等中,也是很重要的理論之一。 在佛教文獻中,它與本性(prakṛti)或我(ātman)經常被視為同義詞,但自性的起源較晚,直到部派佛教的論藏中才使用這個術語。.

之间常 (佛教)和自性 (佛教)相似

常 (佛教)和自性 (佛教)有1共同点(的联盟百科): 我 (佛教)

我 (佛教)

我(आत्मन्,,巴利文:),佛教術語,通常指作為輪迴主體的“自我”。這是古代印度很重視的一個哲學術語,許多不同教派都提出自己的見解,佛教也承襲了這個術語,作出自己的解說。古代漢譯典籍中就將其譯為“我”,不與普通的人稱指代加以區別化,現代常譯為梵我以示區別,也有意譯為主體,或俗稱的靈魂。 在佛教中,輪迴主體的我,稱為人我,而法的自性,稱為法我。對於我的錯誤見解,稱為我見。對於我的執著,稱為我執。.

常 (佛教)和我 (佛教) · 我 (佛教)和自性 (佛教) · 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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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佛教)和自性 (佛教)之间的比较

常 (佛教)有4个关系,而自性 (佛教)有30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杰卡德指数为2.94% = 1 / (4 + 30)。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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