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家督和日本相似
家督和日本有(在联盟百科)8共同点: 大日本帝國憲法,东亚,平氏,储君,武家,江户幕府,源氏,日本国宪法。
大日本帝國憲法
《大日本帝国宪法》是日本基于近代君主立憲而制定的首部宪法,公布于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并于1890年(明治23年)11月29日施行。在很多情况下,该部宪法也被称作“帝國宪法”或“明治宪法”。相对於现行日本国宪法,也被称作“旧宪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部宪法的名称中带有“大日本帝国”的文字,但当时并不是日本正式的国号,一直到昭和11年(1936年)日本的国号才正式统一称为“大日本帝国”。.
大日本帝國憲法和家督 · 大日本帝國憲法和日本 ·
东亚
东亚泛指亚洲東部,包括中國大陸、日本列島、朝鮮半島和蒙古以及臺灣等地,面积约1170万平方千米,东亚总人口超过16亿。.
平氏
平氏是由日本天皇在平安時代賜姓的皇族之一,第一批改姓平氏由桓武天皇稱為桓武平氏、仁明天皇系屬稱為仁明平氏、文德天皇系屬稱為文德平氏以及光孝天皇系屬的光孝平氏,一般而言,平氏多指桓武天皇的平氏。 桓武平氏又分为很多支流。其中以葛原親王流最为繁盛,其他还有万多親王流、仲野親王流以及賀陽親王流。此后,葛原親王的长子平高棟的后裔又称为高棟王流;三子平高望的后裔则称为高望王流。日本昌泰元年(898年),平高望将其子国香、良兼、良将派往各个领地,此后平氏在地方上的势力更加巩固。这一时期以关东武士集团为基础形成了“坂東平氏”,其中,平高望的側室之子良文的子孙在关东地方分散成为三浦氏、土肥氏、秩父氏、千葉氏等武家,所以良文流也被称为“坂東八平氏”。平国香的孙子平維衡,为避乱迁往伊势地方,其后裔称为“伊勢平氏”,属于坂東平氏的庶流。 平維衡之曾孙平正盛的直系后裔,被称为平家。平安時代末期,平正盛之孙平清盛将平氏政权带到了荣华的顶峰,但随即衰落。在源平戰爭中,平家被源家击败后覆亡。由於池禪尼在平治之亂後曾保住了賴朝的性命,因此賴朝同意保住其子平賴盛官位和莊園,成為在壇之浦之戰後伊勢平氏中唯一倖存的一支。《平家物語》一书描写的就是这一支平氏。平家也泛指伊勢平氏。.
储君
储君,君主的法定继承人。根据君主的不同称谓又称皇储、王储或大公储。储君在君主逝世、禅位、逊位后,成为继任君主。是世袭君主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存的君主制国家中,通常由法律指定继承人。继承人的确立基于長子繼承制或其它。在二元君主制国家中,君主对储君的选择会享有较大的权力。确立继承人有两种常见的方式,一种是继承人出生后,经过正式的册封,获得继承权。另一种,通过法律明确继承顺序,继承人自出生后即获得继承权。 在古代中国,储君一般是指皇帝册立的「皇太子」,简称「太子」。通常被授与的对象是皇帝之子。类似的皇帝继承人封号,依受封者与皇帝的关系不同,还有皇太弟、皇太孙、皇太叔等。“太”者,大也。在中國汉朝时期之前,诸侯王的正式继承人亦称“太子”。汉以后,亲王正式继承人改称“世子”,外姓王或藩屬國王之子,亦同。 歐洲君主國,通常对有继承权的人士进行排序。排在第一位的继承人,如果不是君主的长子(女)或长孙,则被视作推定继承人。推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随着君主的子嗣诞生下降,失去继承机会。君主的长子(女)或长孙(孙女),如是第一位继承人,则被视为正式繼承人(确定继承人),正式继承人的称谓Crown Prince或Crown Princess,漢語中一般譯為「王(皇)儲」或「女王(皇)儲」。同时由于王室间通婚的原因,一些君主会拥有别国排序较后的王位继承权。.
武家
武家是對日本歷史上掌握軍事權力的家族或族系的通稱,一般用來指幕府將軍家族,而後除了幕府與御家人之外,也用來做為武士階層的通稱。.
江户幕府
江戶幕府(),又称德川幕府(),是日本歷史上第三個、也是最後一个幕府政權,由德川氏開設於江戶(今东京)而得名。自創始者德川家康1603年受封征夷大將軍開始,直到1867年末任將軍德川慶喜大政奉還於明治天皇為止。.
源氏
源氏是日本一個著名的氏族,活躍於平安時代,最著名的分支為清和源氏。平安時代末期,與另外一支氏族平氏爆發了源平合戰,最終勝利,而開啟了幕府時代。.
日本国宪法
《日本國憲法》,又被稱為《和平憲法》、《戰後憲法》,是日本現行憲法,在1946年11月3日公佈、1947年5月3日起施行。該憲法是日本政府在二戰戰敗投降之後的盟軍佔領時期所制定的,以用來取代原有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其中盟軍占領當局(GHQ)在該憲法的撰寫中居於主導的角色。但由於施行以來從未修改,因而在憲法本文中仍存有昔日在日語上使用的習慣,例如保留歷史假名遣、內文的漢字以舊字體書寫等。 《日本國憲法》採用自由民主的君主立憲制,取代舊憲法所施行之二元制君主立憲制的政治體制,以國民主權(主權在民)為原則將天皇權力架空,確立國會、內閣、裁判所三權分立的國家統治機構模式,明文保障國民的基本權利。根據此憲法,天皇是日本國家與國民的象徵,只能扮演純粹儀式上的角色,即所謂的「象徵天皇制」。此憲法較為著名的地方是其第9條,規定日本以和平主義放棄宣戰與保有戰爭武力的權利。總體來說,和平主義、國民主權、基本人權的尊重,被稱作為日本國憲法的「三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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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家督和日本的共同点。
- 什么是家督和日本之间的相似性
家督和日本之间的比较
家督有22个关系,而日本有1073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8,杰卡德指数为0.73% = 8 / (22 + 107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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