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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巴特勒·叶芝和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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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巴特勒·叶芝和宗教之间的区别

威廉·巴特勒·叶芝 vs. 宗教

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亦译“--”、“耶茨”,爱尔兰诗人、剧作家,神秘主义者。叶芝是运动的领袖,也是艾比剧院的创建者之一。 叶芝早年的创作仍然具有浪漫主义的华丽风格,善于营造梦幻般的氛围,例如他在1893年出版的散文集《凯尔特的薄暮》便属于这种风格。然而进入不惑之年后,在现代主义诗人伊兹拉·庞德等人的影响下,尤其是在其本人参与爱尔兰民族主义政治运动的切身经验的影响下,叶芝的创作风格发生了比较激烈的变化,更加趋近现代主义了。 叶芝不仅仅是艾比剧院的决策者之一,也曾担任爱尔兰国会参议员一职。他十分重视自己的这些社会职务,是爱尔兰参议院中有名的工作勤奋者。叶芝曾于192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的理由是“以其高度艺术化且洋溢着灵感的诗作表达了整个民族的灵魂”。1934年,他和拉迪亚德·吉卜林共同获得歌德堡诗歌奖。. 宗教(英语:Religion)是联系人与超自然神明或超验主义的文化体系,可分为多神论、泛神论、一神论和无神论等多种体系,包括个人行为、传统仪式、价值观念、世界观念、经典作品、朝拜圣地、道德规范或社会团体等形式。宗教信仰是人们对其中某个体系的共识和崇敬。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声称与神话和哲学相辅相成,宗教相当于人文社科中的一门包罗万象的“生存之道”。 不同宗教可能包含不同元素,包括但不限于神性,圣物,信仰,超自然存在(一个或多个),给予信徒规范或力量的终极性或超验性生命体验。宗教的表现形式包括仪式,讲道,纪念或崇拜神明,牺牲,节日,节庆,殡葬服务,婚姻服务,祷告,音乐,艺术,舞蹈,公共服务或其他文化形式。宗教可能通过神圣历史、叙述(可能通过神圣经文保存)、符号意义和圣地,来记录生命、宇宙或其他事物的起源、并以此表达生命的意义。传统意义上,信仰被认为是宗教信念的来源。全世界大约有10000个不同宗教 ,大约84%的人口附属于5个最大宗教之一,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或不同形式的民俗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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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

天主教(Catholicismus)是對罗马公教會(天主教會)發展而來的一系列基督教之神学、哲學理論、禮儀傳統、倫理纲常等信仰體系之總括,為基督教最大宗派。其拉丁文本意為「普世的」,因此又譯為公教會。另一個經常並用的名稱是「大公教會」,通常用來概括基督教會的普遍特徵,以用來區別狹義的、與聖座共融的公教會,即天主教會。在大多數情況中,天主教是天主教會的代稱。 天主教的中文名稱源自明朝萬曆年間耶稣会將基督信仰传入中国,經当朝礼部尚书之徐光启与利瑪竇等耶稣会士讨论,取儒家古话「至高莫若天,至尊莫若主」,称其信仰之獨一神灵为「天主」,故稱之。天主教在與新教並提時亦被稱為「舊教」,全國宗教資訊網,兩者分別代表著第一個千禧年開始的「傳承式信仰」、以及16世紀宗教改革開始的「書面式信仰」。這一概念曾在恢復公教傳統的牛津運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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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哲學(philosophy)是研究普遍的、根本的问题的学科,包括存在、知识、价值、理智、心灵、语言等领域。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不同是其批判的方式、通常是系统化的方法,并以理性论证為基礎。在日常用语中,其也可被引申为个人或团体的最基本信仰、概念或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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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自然现象

超自然()又稱靈異現象,包含了超自然现象和超自然力量,即是在自然界无法见到同时无法用通常手段证实的力量或现象。一旦超自然能够被证实,则它就不再是超自然了。超自然超出科学的范畴,因为科学的研究对象必须是可证实的测量以及通过同行评审(请参见科学方法)此詞彙通常指在現存自然科學狀態下無法解釋的事件或現象,例如奧秘難解的現象及超越感知的經驗。。 超自然一般同宗教信仰和形而上学紧密联系,有时跟超常现象一词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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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艺术(Ars;法語、Art;西班牙語、Arte;Kunst)指憑藉技巧、意願、想象力、經驗等綜合人為因素的融合與平衡,以創作隱含美學的器物、環境、影像、動作或聲音的表達模式,以指和他人分享美的感覺或有深意的情感與意識的人類用以表達既有感知且將個人或群體體驗沉澱與展現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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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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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巴特勒·叶芝和宗教之间的比较

威廉·巴特勒·叶芝有88个关系,而宗教有151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5,杰卡德指数为2.09% = 5 / (88 + 15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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