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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 (英國)和財政大臣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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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 (英國)和財政大臣 (英國)之间的区别

大法官 (英國) vs. 財政大臣 (英國)

大不列顛大法官(英文:Lord High Chancellor of Great Britain),通稱大法官(英文:Lord Chancellor),是英國政府內一個高級和重要的官位。大法官在一眾國務重臣(Great Officers of State)中排行第二,有關任命都由首相提出意見,再由君主委任。在1707年英國成為聯合王國以前,此職位曾分別為「英格蘭大法官」(Chancellor of England)及「蘇格蘭大法官」(Lord Chancellor of Scotland)執掌。現任大法官兼司法大臣是郭達瑋閣下,PC,MP。 大法官的其中一項重要職責,是擔任國璽的保管人。此外,他也是英國內閣的閣臣之一,依據法律,理論上他有責任維持法院有效運作,以及確保法院的獨立。在昔日,大法官負責主持上議院的會議,同時是英格蘭及威爾斯地區的司法首長;但自《2005年憲制改革法案》生效後,上述兩項職能已經分別移交予上議院議長及首席法官。大法官自16世紀開始原本一直由貴族出任,但此一傳統在2007年6月被施仲宏打破,他成為近代首位以庶民身份擔任大法官的人士,並且兼任司法大臣一職。大法官以往曾經兼任憲制事務大臣之職,但此職已在2007年為司法大臣取代。 如果大法官沒有被委任,就可以委任國璽大臣。國璽大臣與大法官的職能完全一樣,不過兩者的任命方法卻有分別。另外,大法官的職務亦可以由一個由多於一位「上議院國璽專員」組成的委員會行使。不過自19世紀以來,只曾有大法官的任命,而國璽大臣與委員會則處於廢棄的狀態。. 財政大臣(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是英國內閣中,主管經濟與金融事務之官員職稱,通常簡稱財相(The Chancellor)。財政大臣負責管理女皇陛下財政部,職位相當於其他國家的「財政部長」。財政大臣一般被認為是重大國務官位之一,地位更是僅次於英國首相。 現任財政大臣是夏文達閣下,MP,屬保守黨籍。 在一眾主要官職中,財政大臣是英格蘭與聯合王國兩地,歷史第三悠久的官職。此職最初職掌是管理國庫(Exchequer),而國庫在中世紀英格蘭時代則是負責收集皇家歲入的。直至近代,財政大臣除了主理財政政策外,還負責制定貨幣政策。不過,隨著英倫銀行在1997年取得獨立控制利率的權力以後,財相失去對這方面的權力。另外,財政大臣亦照管政府部門內的公共開支。 財政大臣的英文職稱與大法官(Lord Chancellor)、(Chancellor of the Duchy of Lancaster)、(Chancellor of the High Court)與(Lord Chief Baron of the Exchequer)相近,切忌混淆。.

之间大法官 (英國)和財政大臣 (英國)相似

大法官 (英國)和財政大臣 (英國)有(在联盟百科)11共同点: 大不列顛王國伊丽莎白一世 (英格兰)約翰·奧爾斯布魯克·西蒙,第一代西蒙子爵阁下英國上議院英國樞密院英国英国君主英国首相英格兰托尼·布莱尔

大不列顛王國

大不列顛王國(Kingdom of Great Britain),曾為英国歷史上的正式國名,位於西歐大不列颠岛及其附属岛屿,存在於1707年至1800年。是根據《1707年聯合法案》,由蘇格蘭王國與英格蘭王國所共組的單一王國。新的單一政府與單一議會設於倫敦的西敏宮,而自從1603年蘇格蘭王詹姆士六世成為英格蘭王詹姆士一世以來,這兩個王國就有共同的君主。 當《1800年聯合法案》通過以來,大不列顛王國又與愛爾蘭王國合併,在1801年,大不列顛王國由大不列顛與愛爾蘭聯合王國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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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一世 (英格兰)

伊麗莎白一世(Elizabeth I;),于1558年11月17日至1603年3月24日任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是都铎王朝的第五位也是最后一位君主。她終生未婚,因此有“童贞女王”(The Virgin Queen)之稱,亦稱“荣光女王”(Gloriana)、“賢明女王”(Good Queen Bess,或直譯“好女王貝絲”)。在她之前的都鐸王朝君主順序是亨利七世、亨利八世、爱德华六世和她的異母姊瑪麗一世。 伊丽莎白是亨利八世和他的第二个妻子安妮·博林的女儿。但在她两岁八个月的时候,生母不僅即被父親处死,其婚姻關係亦被宣布无效,伊丽莎白被剥夺王室称号。她的同父异母弟弟爱德华六世继承了王位直到1553年駕崩,他无视两位同父异母姐姐及當時的法律规定,伊丽莎白和罗马天主教徒玛丽,而把王位传给了简·格雷夫人。爱德华的遺願並沒有成功,玛丽赶走了简·格雷夫人,当了女王。 1558年,伊丽莎白接替她的同父异母姐姐而成为女王,聲稱要在優秀顧問的帮助下治理國家。她非常信任一群以為首的顾问官们。伊丽莎白上任後首先采取的行动之一就是建立一个新教的英格蘭教會,她成为该教会最高领袖,實施。人们原以为伊丽莎白会结婚生子,以延续都铎王朝。但她没有,尽管有很多人追求她。随着她的年龄渐长,伊丽莎白因为其未婚而变得知名。当时有不少人通过画像,游行和文学作品讴歌她。 在国家管理方面,伊丽莎白比她的父亲和姐姐更加温和Starkey Elizabeth: Woman,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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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奧爾斯布魯克·西蒙,第一代西蒙子爵

#重定向 第一代西蒙子爵约翰·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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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

閣下为第二人稱的敬称或提稱語,与「足下」意思相近。初為對顯貴者的尊稱,後乃泛用。也作「閤下」。古代常見於口語,近代至現代則多用于书籍信函中。目前人们在書信(尤其是公函、業務相關書信)中仍然使用阁下来称呼彼此。 阁下亦作为對身分特殊的人之尊銜,用以尊稱某些顯赫尊貴、有地位的人士,與陛下、殿下相類,但比較普及,使用泛範較廣泛,並且比尊稱君王的陛下、殿下次級一些。在較現代化的場合,一般都使用“阁下”一词,代替其他古代的尊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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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上議院

英國上議院(House of Lords of the United Kingdom),直譯為貴族院,是英國國會的上議會。英國國會同時也由英國君主與下議院組成。上議院有大約700多名非選舉產生之議員,當中包括英國國教會的26名大主教或主教(即靈職議員)以及600多名貴族(即俗職議員,Lords Temporal)。靈職擔任者於其保有神職身份時續任,而俗職為終身職。 上議院始創於14世紀,1544年始用「上議院」(House of Lords)之名。1649年曾一度遭到由英國內戰取得政權的英格蘭聯邦廢止,復於1660年恢復。上議院之權力曾一度凌駕由選舉產生的下議院。然而,自19世紀以來,上議院之權勢逐漸凌夷,至今已遠不如由選舉產生之下議院。據1911年至1949年間通過的多條國會法令規定,除包括預算案在內之各種撥款案外,所有由下議院通過的法令最多可於上議院擱置十二個月,但不可駁回。這項權力於政治學中稱為延宕性否決(suspensive veto)。據由《1999年上議院法令》(House of Lords Act 1999)所制定進行的革新,世襲貴族的席位予以廢除,僅保留兩席給國務重臣,以及另外90席由選舉產生之貴族代表(representative peer)。現今的聯合王國政府正審慎考慮作進一步革新,但尚未通過成為法律。 除了立法功能以外,上議院昔日尚擁有司法權,對聯合王國內所有民事案件及除蘇格蘭以外的刑事案件擁有終審權。歷史上,上議院的司法職能並不由全院共同行使,而是交由院內具法律經驗的議員們,即人稱「上議院高等法官」(Law Lords)者。至於對於英聯邦地區案件的終審權,則基本上由聯合王國樞密院行使之。不過,按《2005年憲制改革法令》(Constitutional Reform Act 2005)規定,於2009年10月成立的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已接收上議院司法職能。 上議院之官式全稱為「與會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國會之受尊崇的靈職與俗職們」(The Right Honourable The Lords Spiritual and Temporal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in Parliament Assembled)。上議院與下議院皆在西敏宮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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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樞密院

英國樞密院(全称女王陛下最尊貴的樞密院;Her Majesty's Most Honourable Privy Council)是英國君主的諮詢機構。它在以往具有十分大的權力。樞密院擁有不同的委員會,當中,英國內閣擁有其絕大部份的權力。樞密院亦具有司法權力,並主要由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所行使。當君主遵照樞密院的建議行事時,一般會稱之為「國王會同樞密院」或「女皇會同樞密院」。全體的樞密院成員則稱為「女皇陛下最尊貴的樞密院全體大臣」(The Lords of Her Majesty's Most Honourable Privy Council),有時又會寫成「……全體大臣及其他成員」(The Lords and others of...)的字樣。 掌管樞密院的首長是樞密院議長,擔任此職的人士除了是內閣成員外,也是位階第四高的內閣大臣。按照慣例,樞密院議長還會兼任上議院或下議院的領袖。文書是樞密院內另一重要職位,所有由樞密院發出的指令,都要由文書所簽署,方能生效。「樞密院顧問官」(Privy Counsellor)和「樞密院委員」(Privy Councillor)同樣指樞密院的成員,對於兩字的使用一直存在混淆和爭拗。但樞密院當局較偏向用前者作稱呼,因為他們的工作是提供意見,而非作為一委員會之成員。此外,新的樞密院顧問官在加入樞密院時,要向樞密院「宣誓」。樞密院辦公室設於倫敦西敏的卡爾頓花園;其司法委員會原於唐寧街辦公,內有大廳作開庭審案之用,但司法委員會已在2009年8月正式遷往聯合王國最高法院三號法庭繼續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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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缩写作 UK)或不列颠(Britain),中文通称英国(中文世界早期亦称英联王国),是本土位於西歐並具有海外領地的主權國家,英國為世界七大國之一,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由大不列颠岛、爱尔兰岛东北部分及一系列较小岛屿共同组成。英国和另一国家唯一的陆上国境线位于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相邻。英国由大西洋所环绕,东为北海,南为英吉利海峡,西南偏南为凯尔特海,同爱尔兰隔爱尔兰海相望。该国总面积达,为世界面积第80大的主权国家及欧洲面积第11大的主权国家,人口6510万,为全球第21名及歐洲第3名。 英国为君主立宪国家,采用议会制进行管辖。其首都伦敦为全球城市A++级别和国际金融中心,大都会区人口达1380万,为欧洲第三大和欧盟第一大。现在位英国君主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2月6日即位。英国由四个构成国组成,分别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其中后三者在权力下放体系之下各自拥有一定的权力。三地首府分别为爱丁堡、加的夫和贝尔法斯特。附近的马恩岛、根西行政区及泽西行政区并非联合王国的一部分,而为王冠属地,英国政府负责其国防及外交事务。 英国的构成国之间的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英格兰王国通过1535年和1542年的《联合法令》将威尔士纳入其领土范围。1707年的条约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王国,而1801年后者则进一步同爱尔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的六分之五脱离联邦,由此便有了今日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亦有14块海外领地,为往日帝国的遗留部分。大英帝国在1921年达到其巅峰,拥有全球22%的领土,是有史以来面积最大的帝国。英国在语言、文化和法律体系上对其前殖民地保留了一定的影响力,因而吸引許多以前英聯邦的移民前來居住。 英国为发达国家,以名义GDP为量度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以购买力平价为量度为世界第九大经济体。英国同时还是世界首个工业化国家,在1815年-1914年为世界第一强国,现今仍是強國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和政治上有显著影响力。英国为国际公认的有核国家,其军事开支位列全球第五 (IISS)。自1946年以来,英国即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而自1973年以来即为欧洲联盟(EU)及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的成员国,同时还为英联邦、欧洲委员会、七国财长峰会、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2016年英國脫離歐盟公投中,英国民众决定脱离欧盟,但因間接影響全球經濟,所以並未得到多數國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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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君主

英国君主(Monarch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英国及其海外领地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君主的头衔为“国王”(King)或“女王”(Queen)。现任君主和国家元首为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继承其父乔治六世登基为英国女王。 君主及其近亲具有一系列的官方、礼仪、外交和代表性权力。在君主立宪体系之下,君主的职责仅限于授勋及嘉奖和任命首相。根据传统,君主亦为。现今英国政府的行政权力名义上仍旧通过君主的皇家特权来行使,但事实上这一权力仅能根据国会立定的法律行使,并且受到传统与先例的限制。 英国的君主政体可以追溯至及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的诸多。这些政权至公元10世纪已统一为英格兰和苏格兰两个王国。1066年在诺曼征服英格兰的过程中,最后一位加冕盎格鲁-撒克逊君主哈罗德二世于黑斯廷斯战役中战败并战死,英格兰王权由此转移至胜者威廉及其后裔手中。 13世纪,威尔士公国成为英格兰的从属国。同一时期,《大宪章》开始对英格兰君主的政治权力进行限制。 1603年,苏格兰君主詹姆斯六世继承英格兰王位,称詹姆斯一世,由此英格兰与苏格兰开始为同一君主统治。1649年至1660年,英国君主制传统为共和制的英格兰联邦所打断。1701年的《》(现今仍旧有效)将信仰罗马天主教或与天主教徒结合者排除于王位继承顺位之外。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合并成为大不列颠王国。1801年,爱尔兰王国加入联邦,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由此成立。英国君主成为大英帝国的名义元首,这一帝国于1921年达到其领土最大范围,囊括了全球近四分之一的领土。 1920年代,爱尔兰六分之五的领土宣布脱离联邦,成立爱尔兰自由邦。1926年的《》承认帝国各自治领将各自发展为独立自治国家,但仍旧为英联邦的一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大多数的英国殖民地和领地独立,基本宣告了帝国时代的终结。乔治六世及其继承者伊丽莎白二世使用了英联邦元首这一称号,象征其独立成员国的自由联合。 英国和十五个英联邦国家共享一个君主,称英联邦王国。“英国君主”一词仍旧用于形容这一体系下的君主和政体,但事实上每个国家都为独立主权国家,在不同国家君主的官方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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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首相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the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即英国首相,或简称“联合王国首相”、“英相”、“英揆”(揆,本意即宰相),前稱大不列顛首相,代表英国王室和英國公民执掌英國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英国政府首脑。在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者执政联盟的领袖自动成为首相人選,人选经由君主确认及任命后,才正式成为首相。英國歷史上,首相一般會兼任第一财政大臣一職,伦敦唐寧街10號即为第一财政大臣之宅邸。根据实际情况有時會設立副首相作為副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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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

英格蘭(England),又稱作英倫、英國,是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的一個構成國,位於大不列顛島的東南方,蘇格蘭以南,威尔士以東,是英国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經濟最發達的一個部分。虽然就传统上一般可以认为其政治地位相当于一个国家,但以国际通行标准上其仍然是一级行政区。 在歷史上,英格蘭與蘇格蘭之間是以哈德良长城為界。英格蘭這個名字源自「盎格魯人」(Angles),其原名「Engla-lond」意为「盎格魯人之地」,他們繼凱爾特人之後來到這個地方,属日耳曼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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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布莱尔

--(,),,生于苏格兰爱丁堡,英國政治家,1994年至2007年任工黨黨魁,1997年至2007年任英國首相。在2007年6月27日辭任黨魁、首相及下議院的英格蘭東北部塞奇菲爾德選區議員,另外又獲中东问题有关四方委任為中东问题特使,直至2015年。 貝理雅自1994年7月21日起出任工黨黨魁,接替突逝的前黨魁約翰·史密斯。在他領導下,工黨進行重新定位及調整路線,結果在1997年英國大選中取得了壓倒性勝利,結束了保守黨長達18年的執政時期,而那次也是保守黨自1832年以來輸得至為慘烈的一次大選。布莱尔執政10年,是工黨歷史上在任最長的首相,也是該黨唯一一位帶領工黨連續三次贏得大選的首相。他在任內雖然進行了不少的成功改革,但因支持及參與美國領導的伊拉克戰爭,而使得其相關政策備受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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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 (英國)和財政大臣 (英國)之间的比较

大法官 (英國)有111个关系,而財政大臣 (英國)有80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1,杰卡德指数为5.76% = 11 / (111 + 80)。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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