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大明律和鞭笞相似
大明律和鞭笞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台灣,五刑,唐律疏议,鞭笞。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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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
五刑是中国古代五种刑罚之统称,在不同时期,五种刑罚的具体所指并不相同。在西汉文帝前,五刑指墨、劓、刖、宫、大辟;隋唐之後,五刑则指笞、杖、徒、流、死。五刑是对中国古代刑罚的部分概括,并不代表全部刑罚制度。.
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又称《律疏》,是指唐朝高宗永徽三年(652年)编定的律文。由长孙无忌等十九人負責编定,永徽四年(653年)頒行。這取代了自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所編定的《武德律》及唐太宗貞觀十一年(637年)所編定的《貞觀律》,成為唐朝法典,且為中國現存最早最完整的法典。 《唐律疏议》继承魏晋南北朝以来的立法成就,创造性的於律条之後附上注疏,使得「疏在律後,律以疏存」,被认为是中国法制史上之立法典範。由於禮與法在《唐律疏议》裡之完美结合,使得由汉代肇始之「春秋决狱」方法至此終結。 《唐律疏议》精確名称應為《永徽律疏》,《唐律疏议》為後世对其之通称。宋元時稱作《故唐律疏議》。.
鞭笞
鞭笞、打藤或笞刑,簡稱鞭刑,歷史悠久,是刑罰的一種執行方式。執行者會以竹片或藤製成的鞭,鞭打犯人的臀部,受者的臀部常會皮開肉裂。鞭笞不但見於國家刑罰,也常見於家庭和學校,施行地方主要是手掌或臀部,但其殘酷程度通常不及國家刑罰。 由於這種刑罰普遍被國際組織認為是對受刑人不人道及侵犯其人權,此刑罰在世界上多數地區已經廢除。如今,今日世界上約有16個國家實施類似笞刑,大部份在亞洲及非洲(多数也實行沙里亞法),例如: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阿富汗、伊朗、坦桑尼亞、波札那、尼日利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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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大明律和鞭笞的共同点。
- 什么是大明律和鞭笞之间的相似性
大明律和鞭笞之间的比较
大明律有53个关系,而鞭笞有41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4,杰卡德指数为4.26% = 4 / (53 + 4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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