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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人暴政和臺灣媒體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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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人暴政和臺灣媒體亂象之间的区别

多數人暴政 vs. 臺灣媒體亂象

多数人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又称为多数暴力,群体暴政,是民主制度及“少數遵從多數”制度的一個本質上的缺點,用于批评由多数人作完全决定的的制度,认为在该制度中将多数人的利益絕對置于少数人之上,使得少数丧失了受尊重權。 一個重視人權的政府,會透過憲法作出權力制衡,以便在議會中應用權利法案,從而阻止出現「多數人暴政」,以免出現立法屠殺少數民族或族群之類的法案。 在議會民主制度的國家,一般的議會設有「絕對多數制」,只要該政黨在議會取得多數(majority),一般控制議會多數的議席,該政黨便可以推動及通過一些具爭議性法案,甚至強行修改憲法,反對黨无法通過參政发挥影响力的时候,這某種程度上也会被少数派說成多数人暴力,如美國白人長期主張奴隸制度來壓迫黑人。. 台灣媒體亂象主要指台灣於1980年代解嚴後,由於商業媒體(特指新聞媒體)利用暴力、血腥、煽情、炒作與捏造新聞等違反媒體倫理手段增加收視率或報刊發行量之現象。該亂象促使部份人士成立媒體批評團體並對媒體進行監督和批判。如1999年成立之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000年八掌溪事件後成立之「與媒體對抗」運動及2002年成立之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等。媒體批評團體反對爆料公社為目標進行大清洗,有些側重人民媒體素養之提昇,有些則偏向批判商業化之媒體環境並要求健全公共媒體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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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通称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是一场於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所发生的政治運動。文革是由時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的毛澤東與中央文化革命小組,自上而下動員成千上萬紅衛兵在中國大陸進行全方位发动的階級鬥爭。在此期間以四大指導原則為藉口,普及的批鬥、抄家、告密等行为文化,使中國傳統文化與道德淪亡,整体经济受严重影响,受害人數以千萬計,亦有數不清的文物在1966年6月1日的破四旧中慘遭红卫兵的蹂躪。時任國家主席劉少奇、十大元帥的彭德懷和賀龍等領導人被迫害致死,鄧小平、陳雲等黨內高層亦在此期間被下放。 1981年,这场运动遭到《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的中共官方公開全盘否定。因其时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也随后被称为“十年动乱”或“十年浩劫”。这场运动当时也影響了阿爾巴尼亞、北韓、法國、埃塞俄比亞和智利等世界上一系列左翼勢力強大的地區。 广义上,一般認為文革正式開始於1966年5月16日「五一六通知」出台,是毛澤東在1958年前后的三面紅旗的挫敗後、以及在反蘇修、反美帝等口號的情况下,以革命名義攻擊溫和派(當時衊稱走資派)並重回黨核心的嘗試,並在日後一兩年達到高潮,右派人物的影響力則多遭到剝奪,而當權派亦有內鬥,並導致了原定接班人林彪的死亡。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文革结束及經過包括粉碎四人帮等一連串政治鬥爭后,中共中央形成了以邓小平为首的第二代领导核心人物,并推动了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和改革开放,逐渐消减毛泽东时代的极左派色彩;也由於藉毛澤東權勢推動文革的極左派多被整肅,使中國社會經濟復苏并順利地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場經濟。不過為了確保共產黨治理的一致性,文革平反後中共認為改革開放是完成对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并认为改革开放後中國直接步入长期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籍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一詞來擋駕路線變動。其允許資本再度开始活躍的做法,也令中國經濟回到了發展軌道上,讓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經濟增長成為可能。1981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当局针对1966年至1976年文革阶段给予的立场和态度是,将其定性為「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造成全面而嚴重的危害」。至今,文化大革命在中国大陆地区仍然具有极大的争议性,中国官方和自由派人士认为文化大革命是错误的,自由派人士甚至认为毛泽东要对此负主要责任。但极左派仍支持文化大革命的“正当性”,认为邓小平等“走资派”成功篡夺了党和国家权力,建立起了修正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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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人暴政和臺灣媒體亂象之间的比较

多數人暴政有27个关系,而臺灣媒體亂象有325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杰卡德指数为0.28% = 1 / (27 + 325)。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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