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唐穆宗和王妃相似
唐穆宗和王妃有(在联盟百科)6共同点: 嫡妻,唐代宗,皇后,皇帝,谥号,郡王。
嫡妻
嫡妻,或稱正室、正妻、正房,俗稱大老婆、大婆,是一夫多妻的家庭里面禮制上與丈夫平等的妻子。東亞古代男子一般同時只能有一位正妻,称为嫡妻;宋代之前,古中國只有贾充等数人因特殊情况得到皇帝许可而有地位相等的左右夫人。嫡妻所生的子女為嫡子女。在某些地域或時代,嫡妻和庶妻(側室)地位差異很大。首位嫡妻稱為元配,又稱髮妻;元配逝世或離異後再娶的嫡妻,則稱為繼室或填房。 正妻与丈夫地位平等,在服制、车制等礼仪制度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如皇后的袆衣和皇帝的十二章衣,其裨、纽、约、佩、绶等配件便是完全相同的。 若同時有多於一名嫡妻,元配以外之嫡妻均稱為平妻。在宋元之前的古中國多数朝代,无特殊许可而有两位正妻的行为,会被处以一年以上徒刑和相应的杖刑处分,并被强制离婚;後世漸趨寬鬆,明清時期有不少男性都有平妻,但平妻的妻子身份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受法律保护。 男子娶妻子,一般需要娶背景相当的女子,娶亲之时通过婚书写明双方家庭门第、嫡庶、年龄等资料。於古中國某些朝代例如唐代,如果弄虚作假使男子娶到不相称的女子,无论女方地位高于还是低于男方,这段婚姻通常都会被强制解除,且追究作假一方的法律责任。日本德川幕府征夷大將軍之嫡妻稱為御台所,必須是公家出身。 娶妻的仪式非常隆重,周代周天子娶妻前后历时一年多,诸侯则超过半年。后世娶妻仪式虽然简化,但仍包括聘书、礼书、迎书等三样文件(三書),经过纳采、问名、纳吉(又称过文定)、纳徵、请期(又称乞日)和亲迎(或迎亲)六个步骤(六禮)。有时男子还须亲自射雁以供奠雁仪式之用,有些朝代男子需准备诗歌做催妆诗之用。 一般情況下,正妻不能降为妾;不過在唐代以前,有陳頊元配錢氏被降為側室讓柳敬言得以嫁給陳頊的例子。通常只在犯七出的情况下正妻才能被休弃,而有些朝代还规定,即使犯七出,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任何一条的,也不能休出(三不去):第一,经历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丧礼;第二,娶时男方地位不高,后来富贵的,也即是所谓的不去“糟糠之妻”;第三,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則無家可歸。.
唐代宗
唐代宗李豫(),唐肃宗李亨的嫡长子。初名俶,小名大收,原封广平郡王,後改封廣平王、楚王、成王,天可汗,唐朝第11代皇帝(不计武则天),在位17年(762年5月18日-779年6月10日)。.
皇后
皇后,在中國史籍中常簡稱為--,是世界歷史上帝國最高統治者——皇帝正配的稱號。目前唯一仍有皇后存在的國家及皇室是日本皇室,為明仁天皇(亦是现存唯一的皇帝)的皇后美智子,其他國家君主的正配一般只稱為“王后”。.
皇帝
皇帝是君主制國家元首的頭銜之一,意指帝國的最高統治者,通常做為最高位階的君主頭銜,凌駕在王與封爵之上。如皇帝職位由女性擔任,則稱「女皇」或「女帝」。.
谥号
諡號()為東亞地區古代君主、諸侯、大臣、-后-妃等權貴死後,依其生平功過與品德修養,另起稱號,以名寓評,是為諡號。有此風俗的地區包括中國、朝鮮、越南、日本,但也有例外:春秋戰國時的吳國、越國及秦朝君主不用諡號。 根據西周時期青銅器銘文的考古研究,此風俗約於周穆王前後普及。謚號通常用於尊稱古代帝王、大臣、學者和貴族;有些名人的諡號由於久經使用,幾乎成為他們的別名,如曾文正(曾國藩)、岳武穆(岳飛)、陶靖節(陶淵明)等。 帝王的諡號一般是由禮官議定,再經繼位的帝王認可後予以宣佈,臣下的諡號則由朝廷賜予。後期,賜諡權由皇帝包攬,取決於「聖裁」。--號、--號二詞古文通用。據臺灣著名家譜學家廖慶六認為,在繁體中文使用上,「--」為一般道士作法事時的隨口表揚,「--」則為政府機關的榮賜褒揚。.
郡王
郡王是中國古代帝王敕封皇室成員、異姓功臣或外藩國王的一種爵位。郡王的地位僅次於親王,为封爵的第二等,別稱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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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穆宗和王妃之间的比较
唐穆宗有72个关系,而王妃有54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6,杰卡德指数为4.76% = 6 / (72 + 5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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