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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和节奏布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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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和节奏布鲁斯之间的区别

和声 vs. 节奏布鲁斯

和声学是关于乐音音频同时性(也包括续时性)分布自然法则描述、总结性的音乐理论学科,对于理解音乐构成及其自然逻辑意义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音響(sound)的範疇裏,廣義的和聲(harmony)可以是指任何由超過一個頻率所組合而成的聲音。但在西方音樂裏面,和聲也常常用來描述不同和弦(chord)的配搭手法,而和弦則通常較為狹義地描述同一時間演奏兩個或以上不同音高,但這兩個詞語在許多時候可以通用。 和聲和旋律(melody)的分別是,旋律是指在不同的時間演奏不同的音高。和聲學通常是研究如何在同一時間演奏不同的音高而獲得協和或不協和的效果,而對位法則是研究如何在同一時間結合兩個不同的旋律。在音樂史上不同的時期對和聲學以及對位法都有不同的理解,對於何謂協和或者不協和的看法,隨著時代不斷改變。. 节奏布鲁斯(Rhythm and Blues,簡稱:R&B或RnB,中國譯作「--」,香港、臺灣及新馬譯作「--」),是一种美国非裔艺术家首先采用,并融合了爵士乐、福音音乐和蓝调音乐的音乐形式。这个音乐术语是由美国告示牌(Billboard)于1940年代末所提出。 節奏藍調最初在1947年的美国被告示牌雜誌的Jerry Wexler创造为一个音乐的市场营销术语,取代了种族音乐(英語:Race Music,又譯黑人音樂;最初来源于黑人社群,但是被战后的社会认为是会令人很不愉快的词语)而告示牌在1949年將其分類為哈林暢銷排行榜。这个词最初被用于定义包含了12小節布鲁斯格式和一种带有节拍背景的電藍調融合爵士乐的摇滚乐,后来这种音乐转变成了一种摇滚乐的基本元素。 在1995年《Rock & Roll: An Unruly History》書中Robert Palmer把节奏布鲁斯定义为那些約定俗成、用来意指任何一种美国黑人创造的音乐。在他1981年出版的《Deep Blues》中,Palmer用「R&B」作为跳跃布鲁斯的缩写。 Lawrence Cohn是《Nothing But the Blues》的作者,写到节奏布鲁斯是一个宣传人员为了产业便利所发明的,除了古典音乐和宗教音乐,节奏布鲁斯包括了所有的黑人音乐,除了那是一首福音歌曲並且其銷售足以打入流行榜。 在1960年代,节奏布鲁斯被用于总括靈魂樂和放克音樂的术语。而现在R&B的缩写差不多一直被用于代替全寫「节奏布鲁斯」,而主流則用它來表示由迪斯可逐步變得不那麼流行而发展出来的Contemporary R&B──一種现代灵魂乐和受放克音樂影响的流行音樂。.

之间和声和节奏布鲁斯相似

和声和节奏布鲁斯有(在联盟百科)0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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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和节奏布鲁斯之间的比较

和声有14个关系,而节奏布鲁斯有39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0,杰卡德指数为0.00% = 0 / (14 + 39)。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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