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同業公會和競爭法相似
同業公會和競爭法有(在联盟百科)2共同点: 垄断,亚当·斯密。
垄断
垄断(Monopoly),或称卖者垄断、獨賣、獨佔,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与买方垄断相反。獨占者在市場上,能夠隨意調節價格與產量(不能同時調節)。壟斷能夠藉由在法律上獨享的特權、對供應來源的控制、或是企業間的聯手或協力行為來達成。 中國自古稱壟斷為“榷”。古代中國的鹽、鐵、茶長期屬於官營之壟斷事業,因有暴利之故,国家一旦出现了财政危机,為貼補國用不足,必然實行禁榷制度。 一般认为,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也就是说,獨占廠商能在其市场上保持唯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它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产生垄断的原因有三个:.
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英語:Adam Smith),),又譯亞當·史密斯、亞當·史密夫,苏格兰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所著的《國富論》成為了第一本試圖闡述歐洲產業和商業發展歷史的著作。這本書發展出了現代的經濟學學科,也提供了現代自由貿易、資本主義和自由意志主義的理論基礎。.
亚当·斯密和同業公會 · 亚当·斯密和競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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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同業公會和競爭法的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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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業公會和競爭法之间的比较
同業公會有15个关系,而競爭法有120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2,杰卡德指数为1.48% = 2 / (15 + 120)。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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