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司法院大法官和張金蘭相似
司法院大法官和張金蘭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司法院大法官,中華民國,臺北市,法官。
司法院大法官
司法院大法官,是中華民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於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中所設置,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權限之常設機關,相当于憲法法院。同時,在一般口語的用法中,司法院大法官亦有可能是指該機關的「成員」。 在指稱該機關的成員時,司法院大法官也是屬於憲法上的法官,同樣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第81條之保障,司法院大法官於司法院釋字第601號解釋中便已經對此加以闡明。根據《法官法》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也屬於該法所稱之法官,原則上受到該法之規範,僅於例外情況下排除該法之適用。.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自1912年成立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期間是中國的代表政權,之後則因主要國土位置與國際政治現狀而在國際上通稱「臺灣」。建政之初繼承原清朝統治的中國領土,至今未放棄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1945年二戰結束後從日本接收臺灣。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去大部分中國領土的治權,現今實際管轄的領土(即自由地區)總面積36,197平方公里,包括臺灣本島及附屬島嶼(北方三島,蘭嶼,綠島等)、澎湖群島、福建沿海附屬島嶼(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與部分南海諸島(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首都為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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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臺北市是中華民國首都及直轄市,位於臺灣北部的臺北盆地,四周均與新北市接壤。全市下轄12個區,總面積271.8平方公里。人口總數約267.8萬,在臺灣各都市排名第四、人口密度則位居第一。其設市之歷史,最早可追溯自1876年臺北府成立、1884年臺北城建立、以及1920年成立州轄市,並自1949年底國府遷臺後成為中華民國的中央政府所在地,是臺灣近代歷史的發展舞臺,同時為臺灣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發展中樞。以其為中心的臺北都會區,總人口數達704萬人,是臺灣最大的都會區。依照GaWC所公布之世界級城市名單中,臺北被列為與斯德哥爾摩、舊金山、維也納、曼谷、广州、墨爾本同屬於Alpha-(國際四級)的國際都會。按照美國諮詢公司A.T科爾尼的全球城市排名,臺北市位居世界第33位,為亞洲重要的商業金融都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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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法官(臺灣前稱推事,法文: Juge, 英文:Judge, 西班牙文: Juez, 德文: Richter)是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權的執行者。在不同法系中法官的角色不盡相同,要求基本上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響或制肘、大公無私地根據法律判案。 在中國,法官是屬於公務員團隊,必須履行及遵守當局對公務員行為的守則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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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和張金蘭之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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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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