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司法機構和强奸相似
强奸
強姦,亦称強暴、奸污、施暴、性侵、强制性交,有時也用凌辱、蹂躪和糟蹋等詞来代指。是指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为的犯罪“性侵入行為”:“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或“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參見 中華民國刑法第10條第5款。。 强奸的受害和加害者皆不分男女,在传统的观念里一般男性是施暴者、女性是受害者,但亦有完全相反的情況。據美国司法统计局的統計資料顯示,在美國,91%的強姦受害人為女性,9%的受害人為男性;加害人中,有99%的強姦者為男性。 此外,不論加害者與受害者熟悉與否,該行為皆有可能發生。.
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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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司法機構和强奸的共同点。
- 什么是司法機構和强奸之间的相似性
司法機構和强奸之间的比较
司法機構有26个关系,而强奸有102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2,杰卡德指数为1.56% = 2 / (26 + 10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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