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和著作權相似
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和著作權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唱片公司,出版物,MP3,法人。
唱片公司
唱片公司(),也称“音乐厂牌”(),是指与音乐唱片或音乐视频营销相关的品牌或商标。有时,唱片公司也是一家管理这些品牌或商标的出版公司,它负责协调唱片录音或音乐视频版权作品的制作、生产、发行、营销、推广和执行;进行音乐人才的搜寻和培养(一般交由A&R部门负责);并保持唱片艺人与他们经纪人的联系。“音乐厂牌”这个术语源于黑胶唱片中心的圆形标签,上面显著地印刷着生产商名称和其他讯息。.
出版物
出版物(出版、出版品)指以传播文化和知识为目的的各种产品包括印刷品、电子产品的总称,属于传播文化知识的媒体。分为书籍、期刊、报纸和电子传播产品(电子出版物)等种类。.
MP3
动态图像专家组-1或动态图像专家组-2 音频层III(MPEG-1 or MPEG-2 Audio Layer III),经常称为MP3,是当今相當流行的一种数字音频编码和有损压缩格式,它被设计来大幅降低音频数据量,它舍弃PCM音讯资料中,对人类听觉不重要的资料,从而达到了压缩成较小的档案。而对于大多数用户的聽覺感受来说,MP3的音质与最初的不压缩音频相比没有明显的下降。它是在1991年,由位于德国埃爾朗根的研究組織Fraunhofer-Gesellschaft的一组工程师发明和标准化的。MP3的普及,曾對音樂產業造成衝擊與影響。.
法人
法人(legal person)是依法律所創設之一種權利義務主體,相對於自然人(natural person)。.
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和法人 · 法人和著作權 ·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和著作權的共同点。
- 什么是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和著作權之间的相似性
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和著作權之间的比较
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有30个关系,而著作權有98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4,杰卡德指数为3.12% = 4 / (30 + 98)。
参考
本文介绍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和著作權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