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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和美国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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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和美国最高法院之间的区别

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 vs. 美国最高法院

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决的一个里程碑式案件,支持了肯定性行动(又称平权法案),允许高校招生时将种族作为考量的多个因素之一。不过判决中也质疑了一些特定的程序,如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医学院每100个招生名额中要有16个少数族裔学生配额的规定是不受允许的。 虽然最高法院已经宣布学校中的种族隔离是非法的,并且下令校区采取措施确保种族融合,但由大学自愿采取的肯定性行动措施的合法性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支持者认为需要有这样的措施来对过去的歧视加以弥补,而反对者则认为这样的措施是非法的,违反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1974年时曾有一个德夫尼斯诉奥迪加德案(DeFunis v. Odegaard)上诉到最高法院,该案直接涉及的就是肯定性行动的合宪性问题,但最终法院以程序方面的原因驳回了案件。 艾伦·P·巴基(Allan P. Bakke)是一位工程师及前美国海军陆战队军官,他打算进入医学院就读但数次遭拒,部分是因为他已年过三旬,对于新入学者来说年纪有些太大。两次被拒绝后,巴基将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医学院告上了州法庭,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California Supreme Court)判决医学院败诉,其政策侵犯了白人申请者的权利,并下令接受巴基入学。联邦最高法院之后受理了这个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 最高法院的众位大法官对这起案件存在显著的分歧,9名大法官一共给出了6份意见。法院的裁决由大法官劉易斯·鮑威爾执笔,来自两个不同阵营的4名法官分别赞成他意见中的不同部分。鲍威尔认为,政府有强制性的义务来保障课堂上的多样性,所以肯定性行动政策通常是合宪的,并且也不会违反《1964年民权法案》。但是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所制订的为少数族裔强制分配16个名额的政策在多数大法官看来都有些过份,因此法院裁决该校应该接受巴基。这一案件的实际效果就是大部分肯定性行动政策继续得以不受影响地执行。但对于这个案件判决究竟是一个有约束力的先例,亦或只是一个複數意見書的问题仍然存在争议,一直到2003年的格鲁特诉布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中,最高法院以多数意见维持了鲍威尔的立场,这个问题才得到了解答。. 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一般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根据1789年《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决定权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的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法院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政府的司法部门。 根据联邦法规,法院通常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八位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表决同意后任命的法官组成。一旦任命,法官享有终生任期,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在现代话语中,法官通常分为倾向保守,适度或自由的法律哲学和司法解释。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期有很多案件得到全票通过,但最受人瞩目的裁定不过一票之差,因此透露了法官的思想信仰及背后的哲学或政治类别。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办公。 最高法院有时会俗称为SCOTUS(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字母缩写),类似于其他首字母的缩略词,如POTUS(美国总统)。.

之间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和美国最高法院相似

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和美国最高法院有(在联盟百科)20共同点: 加利福尼亚州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吉米·卡特威廉·伦奎斯特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伊利诺伊州哈佛法学院約翰·保羅·史蒂文斯美國司法部長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美国宪法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美国首席大法官美国总统瑟古德·马歇尔非裔美国人複數意見書肯定性行动沃伦·厄尔·伯格

加利福尼亚州

加利福尼亚州(State of California),簡稱加州,是美国西部太平洋沿岸的一个州。面積位列美國第三;人口為3,930萬,位列美國各州第一。州首府是沙加緬度。在地理、地貌、物產、人口構成方面都具有多样化的特點。加州有一别名叫做“金州”(The Golden State),邮政缩写是CA,此外尚有英文昵称为Cali。 大洛杉矶地区及舊金山灣區分別為美國第二及第五大都會區,人口分別為1,870萬及880萬人。洛杉矶為加利福尼亞州,且為美國第二大城市,僅次於纽约。洛杉矶县為;聖貝納迪諾縣為美國面積最大的縣。 加利福尼亞州地區生產總額達$2.67兆美元,居各州第一位。與國家相比,加利福尼亞州位居世界第五大經濟體,人口居世界第36位。大洛杉矶地区及舊金山灣區為美國第二及第三大都會區經濟體。舊金山灣區為美國人均生產總額最高的地區,世界市值前十大公司有4家總部位於此地區,世界前十大富豪有4位亦居住於此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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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华盛顿哥倫比亞特區(Washington, D.C.),是美国的首都,原稱哥伦比亚特区(District of Columbia,缩写为 D.C.),以及簡稱華盛頓(Washington)、特區(the District)等。中文通常簡稱華府。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是大多數美国聯邦政府機關、與的所在地,也是世界银行、國際貨幣基金、美洲国家组织等国际组织总部的所在地,並擁有為數眾多的博物館與文化史蹟。哥伦比亚特区是美国最富裕、財富高度集中的地区;該地區2015年的人均生产总值爲181,185美元,冠绝全美。 1776年美國獨立時的首都是費城,之後因獨立戰爭和國家新立而屢有變遷,到1785年開始紐約被定為美國的首都。1790年7月1日,国会通过《》,决定将首都从纽约迁至波多马克河和安那考斯迪亚河汇合处附近;但完成正式遷都前先由費城暫代首都。1800年,美國聯邦政府部門從權充十年首都的費城遷往建設完成的華盛頓,華盛頓開始作為美國首都正式運作至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实际上是由美国国会直接管辖的聯邦地區,因此不屬於美国的任何州份。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位於美國東岸的中大西洋地區,屬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的交界处,兩州界河波多马克河由西北向東南流貫特區,形成特区西面的天然界限。成立之初,哥伦比亚特区是一个边长10英里(16公里)的長方形区域,不仅包括了特区现在的全部范围,还包括波多马克河西岸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德里亚县,即今日的阿灵顿县以及亚历山德里亚市。特区成立后不久,西岸的居民就因为国会过度重视东岸以及蓄奴等问题,发起了回归弗吉尼亚的运动,經他们多次请愿,美国国会于1846年7月9日通过法案,并经弗吉尼亚人民大会批准,将波多马克河南岸的土地交还弗吉尼亚。特區設立早期,波多马克河北岸有喬治城鎮、华盛顿市及华盛顿县三個分開的行政區劃;其中建立於1791年的华盛顿市乃為彰顯喬治·華盛頓對美國建國的貢獻而命名,後來發展為特區中的核心城市。依據一項1871年的立法,前述三區於1878年合并为华盛顿市,而聯邦管轄的特區及華盛頓市地方政府從此轄區重疊,因此產生今日使用的「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合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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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卡特

小詹姆斯·厄尔·“吉米”·卡特(James Earl "Jimmy" Carter, Jr.,),是美国的第39任总统。他早年一直在军队中服役,曾任喬治亞州州长。1976年代表民主黨当选总统,在任期间,卡特創建了兩個新的內閣部門,能源部和教育部。外交方面,卡特积极调停以色列和埃及之间的战争,美国和共产主义国家的关係得到了很好的改善,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卡特跟其他国家外交时注重人权保障,曾施壓當時由軍事強人朴正熙執政的韓國政府改善人权。任內面對持續性的“滯脹” ,高通膨,高失業率和經濟緩慢成長的組合,他为了阻止通货膨胀,曾将利息增加到最高20%,引起了部分民眾的反对。1979年他签署移交巴拿馬運河主權移議,同年蘇聯進兵阿富汗,卡特下令對蘇聯採取糧食禁運,抵制1980年莫斯科夏季奧運會,並撤銷雙方所簽署的限制戰略武器條約。1980年,伊朗霍梅尼政权绑架人质,卡特派遣部隊救援但失败,因此他同年在竞选連任时输给了罗纳德·里根,人質危機經444天後直至他卸任當天才解決。 卸任后,卡特積極參與调停各种战争及人質危機的斡旋工作,反对美国小布什政府攻打伊拉克。2002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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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伦奎斯特

威廉·哈布斯·伦奎斯特(t),)出生於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為美國法学家及政治人物,曾任律师和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被认为是保守主义者,他赞成联邦主义的概念,强调了第十修正案对各州的权力保留。在这种联邦制的观点下,最高法院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首次否决了一项国会法案,认为该法案超越了商业条款赋予的权力。 伦奎斯特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他在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从事法律工作。他曾在1952年至1953年期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H·杰克逊(Robert H. Jackson)的助理,并在1964年的选举中担任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巴里·戈德华特(Barry Goldwater)的法律顾问。1969年,理查德·尼克松总统任命伦奎斯特为法律顾问办公室助理总检察长。1971年,尼克松提名伦奎斯特接替约翰·马歇尔·哈兰二世,伦奎斯特在同年获得参议院确认。伦奎斯特很快就成为最保守的成员。1986年,罗纳德·里根总统提名伦奎斯特接替即将退休的首席大法官沃伦·厄尔·伯格,伦奎斯特再次获得参议院批准。 伦奎斯特担任首席大法官近19年,是在任时间第四长的首席大法官,也是在任时间第八长的大法官。尽管他仍然是最高法院保守派的一员,但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和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通常被认为更为保守。作为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主持了对比尔·克林顿总统的弹劾审判。在中,他以最高法院的多数投票结束了佛罗里达州的重新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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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

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全名Oliver Brown et al.,以下簡稱布朗案)是一件美国历史上非常重要、具有指標意義的訴訟案。該案於1954年5月17日由美國最高法院做出決定,判決種族隔離本質上就是一種不平等,因此原告與被告雙方所爭執的「黑人與白人學童不得進入同一所學校就讀」的種族隔離法律必須排除「隔離但平等」先例的適用(該先例由普萊西訴弗格森案──簡稱普萊西案──所建立),因此種族隔離的法律因為剝奪了黑人學童的入學權利而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所保障的平等權而違憲,該法律因而不得在個案中適用,學童不得基於種族因素被拒絕入學。因為本判決的緣故,終止了美國社會中存在已久白人和黑人必須分別就讀不同公立學校的種族隔離現象。從本判決後「隔離但平等」的法律原則被推翻,任何法律上的種族隔離隨後都可能因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平等權而被判決違憲;同時本案也開啟了接下來數年中美國開始廢止一切有關種族隔離的措施;美國的民權運動也因為本案邁進一大步,此後數年中美國社會的與民權擴張等社會上的改變開始興起且方興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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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诺伊州

伊利諾州(State of Illinois),又譯為--,是一個位于美国中西部的州,州名源自曾在此居住的伊利尼維克(Illiniwek)印第安人部落。「Illinois」這個名字就是法國殖民者根據此部落名稱變形得來。伊利諾州的州府是位于该州南部的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伊利諾州的美国邮政縮寫代碼为「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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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法学院

哈佛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Harvard Law或HLS)是哈佛大学的一所专业研究生院。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它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一所法学院,也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法学研究图书馆。 现任院长是于2017年7月1日就任的John F. Manning。该院有246位教授,大多都是卓越的法学学者。 法律博士学期三年。而在美国最高法院中,有四分之一的法官助理都是该校学生。在过去5届,有超过120位毕业生已经获得大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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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保羅·史蒂文斯

約翰·保羅·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是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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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長

美國司法部長(United States Attorney General),或稱美國總法務官,是美國司法部的首長,被認為是美國政府的首席法律顧問,職責是替美國政府處理法律事務及對美國法务部門進行監督。美國司法部長是美國內閣成員之一,且職務設立的時間比美國司法部還早,是內閣中唯一不使用「部長」頭銜(Secretary)的成員,在總統繼任順序中排名第七,是相當重要的內閣職位。其任命方式為美國總統上任後提名,由美國參議院批准產生,而總統有權隨時解除其職務。 美國司法部長職位設立於1789年,當時職責是代表联邦政府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訴訟、指控和處理有關聯邦政府的法律事務,第二是向總統或政府部門首長就法律問題提供意見或建議。1870年,美國司法部成立以支援其工作。現任司法部長是傑夫·塞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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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自由聯盟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以下簡稱:ACLU)是一個美國的大型非營利組織,總部設於紐約市,其目的是為了「捍卫和维护美国宪法和其他法律赋予的、这个国度里每个公民享有的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聯盟透過訴訟、推動立法以及社區教育達到其目標。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成立于1920年,由、和创建,现拥有超过50万会员和超过1亿美元的年度预算。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地方分支机构活跃在美国所有50个州和波多黎各,在它认为公民自由受到威胁的案件中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形式有为公民提供法律代理,或者当其他律师事务所已经代理时准备法庭之友的陈述表达法律诉求。 当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于1920年成立时,重点针对以反战抗议者为主体的言论自由。在1920年代,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将其影响范围扩大到保护艺术家和罢工工人的言论自由,以及与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合作反对种族歧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在1930年代开始打击美国警察的不当执法,保护美国原住民的权利。大多数ACLU参与的案件来自美國共產黨和耶和华见证人。1940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被卷入红色恐怖,成员投票解除了共产党员的领导职务。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保护被强行迁往收容所的日裔美国人。冷战期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总部被反共分子控制,但许多地方分支机构仍参与保护共产党员。 到1964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会员人数已上升至8万,也直接参与当时公民自由的大扩张。1960年代,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继续其长达数十年的推动政教分离的努力,也为越战期间若干焚烧征兵证或佩带红臂章的反战分子辩护。ACLU也参与了披露警方在审讯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的“米兰达案”,以及促成建立新的保护报纸报道政府活动的措施的“纽约时报案”。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进军新的法律领域:保护同性恋者、学生、囚犯和穷人。在21世纪,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已经抨击了神创论在公立学校的教学,以侵犯公民自由为由挑战了一些反恐立法规定。 除了为个人和组织在诉讼中代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还不断为其董事确立的政策游说。ACLU的当前立场包括:反对死刑;支持同性婚姻和同性恋者收养儿童的权利;支持节育和堕胎的权利;消除对妇女、少数民族和同性恋者的歧视;支持囚犯的权利和反对刑讯逼供;支持宗教人士不受政府干涉地实践信仰的权利;反对政府任何对宗教或非宗教的偏好、或对某种信仰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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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于1868年7月9日通过,是三条重建修正案之一。这一修正案涉及公民权利和平等法律保护,最初提出是为了解决南北战争后昔日奴隶的相关问题。修正案备受争议,特别是在南部各州,这些州为了重新加入聯邦而被迫通过修正案。 第十四条修正案对美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第二次制宪”之说,之后的大量司法案件均是以其为基础。特别是其第一款,是美国宪法涉及官司最多的部分之一,1973年有关堕胎权利问题的羅訴韋德案、有关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最終結果的及2015年裁定美國同性婚姻全國合法化的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等拥有里程碑性质的判决,均是以这一條款为基础。它对美国国内的任何聯邦和地方政府官员行为都有法律效力,但对私人行为无效。 修正案的第二至四款极少在法律诉讼中引用,第五款赋予国会执法权。第一款包括了多个条款:、、正当程序条款和平等保護條款。公民权条款对公民权作出了宽泛的定义,推翻了美国最高法院在1857年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案中裁定非洲奴隶在美国出生的后代不能成为美国公民的判决。特权或豁免权条款经解读后的实际应用情况也很少。 正当程序条款禁止各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而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这一条款经联邦司法部门的应用,把权利法案中的大部分内容应用到了各州,并且要求各州的法律必须满足实质性和程序性的正当程序要求。 平等保护条款要求各州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这一条款是1954年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的基础,最高法院在该案中判决种族隔离制度违宪,之后又在其他多个案件裁决中推翻了针对不同群体人士的任何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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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简称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为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宪法,该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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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

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Ninth Circuit,案例引用为9th Cir.)是美国的13个联邦上诉法院之一,其管辖范围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华盛顿州、亚利桑纳州、爱达荷州、夏威夷州、内华达州、蒙大拿州、俄勒冈州和阿拉斯加州,对这些州的以下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拥有上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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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首席大法官

美国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门的领袖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国最高司法官员,领导最高法院的事务並在弹劾美国总统时主持参议院。同时,按近现代传统,首席大法官还主持美国总统的宣誓仪式,但这样的做法没有《美国宪法》和任何法律作依据。 现任即第十七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罗伯茨,由乔治·W·布什总统任命,2005年9月29日获美国参议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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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

美利坚合众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缩写为POTUS;中文簡稱美國總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裝最高總司令,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于1789年4月30日就职,之后至1933的历任总统均为3月4日就职,而其後則於1月20日就職。1951年开始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规定总统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當选为总统多于1次。 身为当今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元首,美国总统亦号称“自由世界”的領導者及“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人”。美国总统的妻子称为“第一夫人”,家庭称为“第一家庭”。美国建国以来,43位总统均为白人男性(主要为英格兰裔,爱尔兰裔6人、荷兰裔3人、德裔3人),第44任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是首位非裔男性。 美国总统官邸为位于哥伦比亚特区的白宫。总统专用客机称为“空军一号”,专用直升机称为“海军陆战队一号”,官方的进行曲是《向统帅致敬》。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须年滿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為美国公民(参见:美国宪法)。美国公职只有总统、副总统必须“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 現任總統為共和黨籍的唐納·川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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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古德·马歇尔

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美国法律人士,1967年至1991年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他是第一位担任此职的非裔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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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裔美国人

非裔美国人(African American)指美國人口中的黑人,又稱為美国黑人。以前人种学家称呼黄、白、黑三个人种为“蒙古人种”、“高加索人种”和“尼格罗人种”。尼格罗(negro)是拉丁语,詞義为“黑色的”,在美国种族歧视猖獗時,逐渐演变成对黑人的誣衊语言,等同於“黑鬼”。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崛起後,这个单词被摒棄,黑人采用“黑色的”(black)自称。不過1960年代後,因为以肤色称呼人种被认为是不够政治正确,这个单词也被摒棄,而改为“非洲的”,因为黑人的祖先都来自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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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數意見書

複數意見書(Plurality opinion),又譯為多數意見書,法律術語,源自英美習慣法,是法律意見書的一種,常見於上訴法庭(Appellate court)中。複數意見書出現於法庭內無法取得過半數共識,形成主要意見書時,不同意見的法官,將會分別將其法律見解,撰寫成協同意見書,而得到相對多數支持的協同意見書,即是複數意見書。 category:法律術語 category:判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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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性行动

肯定性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又稱為優惠性差別待遇、積極平權措施、矯正歧視措施等,是指防止对肤色、種族、宗教、性别、國族出身等少数群体或弱勢群體歧视的一种手段,將這些群體給予優待來消除歧視,從而達到各族群享有平等的权利。 平权行动主要集中于就业、教育、工程承包和医疗方案,如入學的種族配額及選舉的性別配額等,籍此減少歧視及避免少數族群在就業和教育上受到不公平對待。但這種措施也時常引起逆向歧視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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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伦·厄尔·伯格

沃伦·厄尔·伯格(Warren Earl Burger,),生于圣保罗,逝於华盛顿,美国律师,是美国第15任首席大法官,于1969年至1986年任美国首席大法官。 伯格1931年从圣保罗法学院毕业。在1952年的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他确保了明尼苏达州代表团对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的支持。艾森豪威尔在1952年总统选举中获胜后,任命伯格为司法部长助理,负责民事部门。1956年,艾森豪威尔任命伯格去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 1969年,理查德·尼克松总统提名伯格接替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伯格获得参议院批准。他并没有在法庭上成为一股强大的智力力量,而是寻求改善联邦司法系统的管理。他还帮助建立了国家法院中心和最高法院历史学会。1986年,当他成为美国宪法200周年委员会主席时,他在法院工作直到退休。威廉·伦奎斯特接替他担任首席大法官 1974年,伯格为美国诉尼克松案的一致法庭写判决,该法庭驳回了尼克松在水门事件后要求行政特权的请求。这一裁决对尼克松的辞职起了重要作用。伯格加入了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多数,认为隐私权禁止各州禁止堕胎。后来,他放弃了。 尽管伯格是保守派,做出了许多保守的决定,伯格法院也在他的任期内就堕胎、死刑、宗教机构和学校废除种族隔离做出了一些自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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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和美国最高法院之间的比较

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有92个关系,而美国最高法院有148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20,杰卡德指数为8.33% = 20 / (92 + 148)。

参考

本文介绍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和美国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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