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界別和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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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界別和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之间的区别
功能界別 vs.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功能界別(functional constituency)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內採行的一種非地理選舉制度:.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俗稱超級區議會界別,是指於香港立法會選舉自2012年起,五個新增的功能界別議席。由民選區議員擁有參選權、提名權,並由全港未有其他功能界別投票權的香港登記選民一人一票選出五個議席。選舉形式是名單比例代表制,以全港作為單一選區。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不包括因所屬界別候選人自動當選而失去投票機會的選民,而若本身是其他功能界別的選民若登記了此界別,將會失去其原功能界別的選民資格。區議員必須獲不少於15個民選區議員有效提名,才能夠參選。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選舉是全港單一選區,得票率及議席因此具有關鍵意義。.
之间功能界別和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相似
功能界別和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有(在联盟百科)0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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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界別和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之间的比较
功能界別有4个关系,而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有61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0,杰卡德指数为0.00% = 0 / (4 + 6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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