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奥三世 (拜占庭)和继受罗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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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奥三世 (拜占庭)和继受罗马法之间的区别
利奥三世 (拜占庭) vs. 继受罗马法
(伊苏里亚的)利奥三世 (,,又譯李奧三世,約),717年建立伊苏里亚王朝,717年至741年在位為东罗马帝国皇帝。. 继受(Rezeption)或罗马法的继受(Rezeption des römischen Rechts),指的是德意志法律史上的一个事件。通过继受,连同本来就在起着现行法作用的教会法一起,神圣罗马帝国的法状况被形形色色的习惯法和特别法肢解。继受发生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地区范围内,具有深远的影响,且包括了诸多阶段。到了19世纪,随着神圣罗马帝国的崩溃,潘德克顿法学(Pandektenwissenschaft)掀起了另一波继受的浪潮,对德国民法典的产生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继受的主要途径是:追求法律机构的学术化、以及法规范和判例的成文化记载。.
之间利奥三世 (拜占庭)和继受罗马法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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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奥三世 (拜占庭)和继受罗马法之间的比较
利奥三世 (拜占庭)有21个关系,而继受罗马法有2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0,杰卡德指数为0.00% = 0 / (21 + 2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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