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分靈和廟會相似
分靈和廟會有(在联盟百科)5共同点: 寺庙,分靈,神,祖先,淡水清水巖。
寺庙
寺庙,即寺院(佛寺)與庙宇的合称,有時統稱為廟、廟宇,台灣常稱宮廟,一般專指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贤哲、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實際上不限於佛寺與廟宇,還包括祠、道觀等。功能包括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的寺廟。一般所稱寺廟不包括祭祀祖先的家廟,但一些名人的家廟由於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同時有著寺廟的性質。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三教合流、佛道雙修、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寺廟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寺廟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分靈
分靈,又稱分香。在東亞傳統宗教中,指在某座寺廟求取神佛的香火,回去供奉的行為。而臺灣民間信仰,分靈的神像每逢一段時間,就需要回到原廟宇(俗謂祖廟)參加祭典,以增添神明的法力,號稱謁祖。 分靈係指地方新建廟宇,或者信徒欲在自宅供奉某一尊神明時,先到歷史悠久、神蹟靈驗的大廟去求取神明的靈力。經過特殊的儀式之後,新塑的神像被視為祖廟神明的分身,具有相近的靈力,但是每年必須重新回到祖廟來進香、刈火,方能保持靈力不衰。信徒也普遍相信,越是接近首座祭祀該神明的廟宇,層級越高,其神力也較強,如湄洲天后宮被各地媽祖廟奉為祖廟。 在華人的信仰中,神明是非常繁忙的,多在天庭或者原鄉,偶爾才來廟裏視察。所以分靈的神像,並不是該神祇本人,而是該神的部屬,或者該神挑選之當地有功德的先人。如臺中萬和宮媽祖廟奉祀的「老二媽」神像,就是當地的一位廖姓少女的魂魄。 就算是同一座廟宇裏,每一尊神像中都是不同的靈體,亦多是神祇的部屬。舉例而言,一座媽祖廟奉祀的神像,會分成鎮殿媽祖、湄洲媽祖、開基媽祖、巡遊媽祖、大媽、二媽、三媽等,或精醫藥,或通堪輿,或善驅魔,或祐航海,各司其職。又有如艋舺祖師廟與淡水祖師廟兩廟,為了一尊曾在西仔反戰鬥中顯靈的清水祖師佛像爭執。 有些大家族在兄弟分家產,離鄉奮鬥以後,因為返鄉祭祖不便,也會求取原本祖先神主香爐的香灰,立一個新的神主牌,在新家祭祀,亦稱為分香。.
神
,在不同語言中有不同的含義,常和宗教、神秘學、儀式性的習俗有關。其中一種含義是超自然體系中的至高者(The Most High),不受自然規律限制,反之卻高於自然規律,主宰宇宙萬物和整體世界(Holist World),能對物質相位(Material Phase)施加直接或間接干涉。在所有的人類社會中都存在這種概念化的偶像(Conceptualized Idol),但因各地文化風俗和宗教、信仰、意識形態有異,人們對神的認知完全分歧,導致法西斯思想、無理排他、種族主義、鎖國政策、軍國主義等充滿攻擊性的社會取向(Social Orientation)。.
祖先
先是與後代相反的概念。然而,很多時候所指的祖先,通常都是最少隔幾代,年代久遠的則稱為遠祖。在很多父系社會,狭义的祖先一词只代指父親那邊的祖先。 如果兩個人有共同的祖先,即是代表他們有血緣關係。在演化論上,幾個物種有同一演化祖先,它們便是該祖先物種的後代。 中国古代尊称去世祖先为“皇”,如皇考(对亡父的尊称)、皇姑(对丈夫亡母的尊称)、皇祖(远祖,称高祖以上的祖先)、皇舅(女子称丈夫的亡父)等。 很多文化均有敬仰祖先的傳統,不論死活也要表現恭敬。有些民族還有祖先拜祭的習俗(如清明掃墓、祭拜神主),以維繫整個家族及社會秩序。.
淡水清水巖
淡水清水巖,又稱淡水祖師廟,位於臺灣新北市淡水區清水街八十七號。建於日治昭和十二年(1937年)。主祀閩南安溪高僧清水祖師,是淡水地方上的信仰中心,每年農曆五月初五、初六舉辦「清水祖師得道紀念日繞境慶典」,俗稱「淡水大拜拜」,是淡水的盛事。 淡水清水巖與艋舺祖師廟、三峽祖師廟、瑞芳祖師廟,稱為「大臺北四大祖師廟」。淡水清水巖、鄞山寺、淡水龍山寺與淡水福佑宮合稱為「淡水四大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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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靈和廟會之间的比较
分靈有24个关系,而廟會有171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5,杰卡德指数为2.56% = 5 / (24 + 17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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