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伊斯蘭教法和政治相似
伊斯蘭教法和政治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基督教,社会,经济,法律。
基督教
基督教是信仰耶穌基督為神之聖子與救世主(彌賽亞)的一神教。發源於西亞的巴勒斯坦地區,以《聖經》為最高宗教經典,信徒稱為基督徒,基督徒組成的團體則稱為教會或基督教會。由於部分教義源流自猶太教,因而被認為是亞伯拉罕諸教之一,現今亦与伊斯兰教、佛教共同視為世界三大宗教。其分為天主教、正教會、新教等三大宗派,但因歷史發展的緣故,漢語所稱的「基督教」常專指新教,基督教整體則又另以「基督宗教」、「基督信仰」或「廣義基督教」稱之。 基督教的信仰核心認為三位一體的獨一神(漢語亦譯為上帝或天主)創造了世界,並按照神自己的形像造人,由人來管理世界,後來人犯罪墮落,帶來了死亡;聖父派遣其子耶稣 道成了肉身,在其在世33年的最後,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在三天後從死裏復活而後升天,賜下聖神與信徒同在;他的死付上了罪的贖價,使一切信他的人得到拯救,並在神內有永遠的生命。 按照基督教在4世紀的歷史紀載,第一個教會在耶穌升天與聖神降臨(約公元30至33年)後由耶穌的宗徒建立,之後耶穌的宗徒及信徒們不斷向外宣教,並快速在當時管轄巴勒斯坦的羅馬帝國境內及周邊地區傳播;雖曾長期遭羅馬帝國政府迫害,但約於公元325年由君士坦丁大帝宣布合法化,狄奧多西大帝時更定為羅馬帝國的國教,至此成為西方世界的主要宗教。之後因羅馬帝國分裂後西方世界東西部的差异化发展,導致11世紀發生東西教會大分裂,形成以羅馬教宗為首的公教會、以及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为首的正教會。16世纪時,西歐又爆發了反對教宗權威的宗教改革運動,马丁·路德(路德派)、约翰·喀尔文(喀尔文派)、烏里希·慈運理等神學家與英國國王亨利八世(安立甘派)先後脫離天主教而自立教會,日後出現了許多教義相近的教會,這些教會即為後世所統稱的新教。 基督教雖起源於西亞,但在7世紀創立的伊斯蘭教興起後,今日在當地的信徒人口反而居於少數。由於基督教重視傳教事業(又稱為「大使命」),加上近代西方國家在世界經濟及文化上具有強勢的影響力,使得基督教的傳佈範圍遍及整個世界,基督教文化更成為世界許多文明的重要骨幹。粗估統計全球超過30%的人口信仰基督教,是當今世界信仰人口最多的宗教,三大宗派中又以天主教的信徒佔約半數最多;基督徒最多的國家則是美國及巴西,大約占人口的75%。.
社会
會一詞並没有太正式明確定義,一般是指由自我繁殖的個體構建而成的群體,占据一定的空間,具有其獨特的文化和風俗習慣。由於社會通常被認為是人類組成的,所以社會和人類社會一般具有相同的含義。在科學研究和科幻小說等等里面,有時亦可作“外星人社會”。狹義的社會,也叫“社群”,可以只指群體人類活動和聚居的範圍,例如是:鄉、村、鎮、城市、聚居點等等;廣義的社會則可以指一個國家、一個大範圍地區或一個文化圈,例如是英國社會、東亞社會、東南亞或西方世界,均可作為社會的廣義解釋,也可以引申為他們的文化習俗。以人類社會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叫做社會學。.
经济
經濟是指一定範圍(國家、區域、等)內,組織一切生產、分配、流通和消費活動與關係的系統之總稱。另一涵意是隐藏的不平等的欲望交换,經世濟民是和諧的分配不平等化。而研究經濟問題、探討經濟發展規律、解釋經濟現象成因的社會科學即稱為經濟學。.
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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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伊斯蘭教法和政治的共同点。
- 什么是伊斯蘭教法和政治之间的相似性
伊斯蘭教法和政治之间的比较
伊斯蘭教法有57个关系,而政治有165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4,杰卡德指数为1.80% = 4 / (57 + 165)。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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