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伊斯兰教和胡姆斯 (伊斯蘭教)相似
伊斯兰教和胡姆斯 (伊斯蘭教)有(在联盟百科)7共同点: 古兰经,天課,奥斯曼帝国,什叶派,德里蘇丹國,遜尼派,高加索。
古兰经
《古蘭經》(,,字面上解作「誦讀」)是伊斯蘭教的最重要的經典,又稱《--》。穆斯林相信《古蘭經》是真主阿拉的啟示,它被廣泛認為是最優秀的阿拉伯語書寫文學作品,《古蘭經》的篇章被稱為蘇拉,節句則被稱為阿亞。 穆斯林相信《古蘭經》的內容是真主透過天使加百列(賈布里勒)口頭傳授給先知穆罕默德,始自公元609年,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為止,歷時23年。穆斯林認為《古蘭經》是輔助穆罕默德奉行使命的奇跡,證明他的先知身份,而他亦是自亞當以來最後一位接收啟示的先知。 根據傳統的說法,穆罕默德的多位同伴充當抄寫員,負責把真主的啟示記錄下來。這些同伴在穆罕默德逝世後不久根據這些記錄及他們的記憶進行編撰整理。由於出現各種不同的版本,哈里發奧斯曼於是制訂了一個被稱為「奧斯曼本」的範本,一般都被認為是當今《古蘭經》的原型。不過,鑑於《古蘭經》有不同的讀法,大部分讀法相互之間有細微的差異,而有些讀法則與其他的讀法有頗大的差異,加上早期的阿拉伯文本根本就無法發音,故此奧斯曼本與當今的《古蘭經》及當初穆罕默德所得的啟示之間的關聯性仍然不明確。 《古蘭經》的內容與猶太教及基督教經典記載的主要故事有相似之處,但有些只是概括論述,有些則加以引申詳述,有時會提供額外的資料及對事件加以解讀。《古蘭經》把自身定位為一部指導性的典籍,很少詳盡地記載具體的歷史事件,而是經常強調事件當中的道德價值觀念,而不是本身的故事性。《古蘭經》及聖訓都是制訂伊斯蘭教法的依據。在禮拜期間只能以阿拉伯語誦讀古蘭經。 能夠背誦整部古蘭經的人被稱為哈菲茲,有些穆斯林用朗誦的方式閱讀古蘭經的經文,這種方式被稱為泰吉威德。在賴買丹月,穆斯林按照慣例在泰拉威禮拜誦讀整部古蘭經。大部分穆斯林在理解經文意義的時候會用上塔夫細爾(《古蘭經》的注釋)。.
天課
天課一詞是屬於伊斯蘭教的宗教術語,阿拉伯语“扎卡特”(Zakat)的意译,含“洁净”、“纯净”之意,也就是说通过交付“天课”使自己的财产更加洁净,这是穆斯林的重要功课之一。在产权范畴里,可转化为“穷人的份额”或“慈善施舍”的意思。因为,据相关教法规定,当穆斯林个人资产超过了一定限额,就应按一定的比率缴纳课税,用于施舍贫困者,唯其如此,其所占有的资财才算是合法纯洁的。 “天课”制度是在伊历2年(公元623年)规定的。「天課」是伊斯蘭信仰的第四基柱。穆斯林认为天课是真主安拉(Allah)對那些豐衣足食的穆民的主命(fard),指令他(她)們把其每年盈餘財富的一部份用作幫助貧民和有需要的人。安拉说:“你们应当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并以善债借给真主。你们为自己做什么善事,都将在真主那里得到更好更大的报酬。你们应当向真主求饶,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古兰经》73:20)安拉说:“正义是信真主、信末日、信天神、信天经、信先知,并将所爱的财产施济亲戚、孤儿、贫民、旅客、乞丐和赎取奴隶,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履行约言、忍受贫困、患难和战争。这等人,确是忠贞的;这等人,确是敬畏的。”(《古兰经》2:177).
伊斯兰教和天課 · 天課和胡姆斯 (伊斯蘭教) ·
奥斯曼帝国
鄂圖曼帝國(دولت عالیه عثمانیه,Osmanlı İmparatorluğu)為鄂圖曼人建立的帝国,创立者為--鄂圖曼一世。鄂圖曼人初居中亞,後遷至小亞細亞,日漸興盛。極盛時勢力達亞歐非三大洲,領有南歐、巴爾幹半島、西亞及北非之大部份領土,西達直布羅陀海峽,東抵裏海及波斯灣,北及今之奧地利和斯洛文尼亞,南及今之蘇丹與葉門。自消滅東羅馬帝國後,定都於君士坦丁堡,且以東羅馬帝國的繼承人自居。故鄂圖曼帝國的君主苏丹以自封的形式,視自己為天下之主,繼承了東羅馬帝國的基督教文化及伊斯蘭文化,因而東西文明在其得以統合。 鄂圖曼帝國位處東西文明交匯處,並掌握東西文明的陸上交通线達六个世紀之久,直接大英帝國在18世紀通過直布羅舵打通地中海航線為止。在其存在期间,不止一次實行伊斯蘭化与現代化改革,使得東西文明的界限日趨模糊。鄂圖曼帝國對西方文明影響舉足輕重,其建築師希南名留至今。16世紀,蘇萊曼大帝在位之時,日趨鼎盛,其領土在17世紀更達最高峰,控制今日中東歐不少國家。在巴巴羅薩的帶領下,其海軍更掌控地中海。 鄂圖曼帝國是15世紀至19世紀唯一能挑战崛起的歐洲基督教國家的伊斯蘭教勢力,但鄂圖曼帝國终不能抵挡近代化欧洲列強的冲击,於19世紀初趨於沒落,淪為英國、法國等列強的棋子,但其卓越的戰略地理位置使英國、法國得以利用鄂圖曼帝國阻止俄羅斯帝國對外向歐洲擴張,並在克里米亞戰爭中成功阻止,最終於第一次世界大戰裡敗於協約國之手,鄂圖曼帝國因而分裂。之後凱末爾領導土耳其国民运动,放弃了大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疆域,建立了主權獨立但面积较小、僅控制色雷斯及小亞細亞的土耳其共和國,鄂圖曼帝國至此滅亡。.
伊斯兰教和奥斯曼帝国 · 奥斯曼帝国和胡姆斯 (伊斯蘭教) ·
什叶派
什葉派(شيعة,,Shia,),來自شيعة علي(,Shia-ne-Ali)的縮寫,原意為阿里的追隨者,與遜尼派併列為伊斯蘭教的兩大主要教派之一。什葉派與遜尼派各門派中的主要不同不在於教義問題,主要在於誰是穆罕默德「真正接班人」。在历史上曾出现过“穆阿维耶什叶”、“奥斯曼什叶”和“阿里什叶”等,目前则專指認為穆罕默德的繼任者是阿里·本·阿比·塔利卜(穆罕默德堂弟及女婿)的人,遜尼派則認為穆罕默德的繼任者是他的岳父阿布·伯克爾。 什葉派是伊斯兰教的第二大教派,一般認為什葉派人口數佔全世界穆斯林人口的10至15%,然而某些什葉派人士稱有30至35%。68%至80%的什葉派伊斯兰教徒住在以下四個國家: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及印度。十二伊玛目派是什葉派中最主要的派別。2012年估計什葉派中有85%屬於十二伊玛目派。 什叶派是以古兰经及聖訓上記載,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論為基礎,也包括一些什叶派視為是聖書(Nahj al-Balagha)的書籍Esposito, John.
德里蘇丹國
德里蘇丹國(1206年-1526年),是阿富汗的古爾王朝(1148—1215年)于1175年后占领和征服纳尔默达河以北的印度河平原和恒河平原之后的德里总督于1206年自立建立的伊斯兰王朝。首一個王朝庫特布沙希王朝是古尔王朝留在印度河平原和恒河平原的突厥语族奴隸創立的,因此又称为“奴隸王朝”。之后的后继王朝依次是:卡爾吉王朝、圖格魯克王朝、賽義德王朝和洛迪王朝,由于这些王朝首都始终位于德里,故而被统称为德里苏丹国。 第一位國君名為庫特布丁·艾伊拜克,在1206年于德里自立為王,自稱是德里阿曼蘇丹。最著名的國君是伊勒杜迷失,他是古德卜手下的欽察部落奴隸,在1229年,伊斯兰哈里發批准他成為苏丹。他另一件事是收留当时已经在1220年被蒙古帝国的大军给彻底灭亡的花剌子模帝國(1194—1220年)末代沙阿札蘭丁。但是札兰丁在1223年阴谋反对他而被其驱逐出境。由於德里蘇丹國由奴隸建立,因此不重視出身,重視能力,很多賣身為奴的欽察人得居高位。在14世紀中期,疆域到達印度南部的馬杜賴。其中有一位蘇丹名為巴爾班(1266年-1287年),他以抗擊蒙古军队著名,蒙古察合台汗国的军队每次入侵都被擊敗。 1398年,德里苏丹国遭到帖木儿的入侵,此后不斷衰敗。1526年,帖木兒後裔巴卑尔帶著從西邊奧斯曼土耳其進口來的大炮和奧斯曼土耳其火槍教練替他訓練的火槍手入侵印度,當時還在使用老舊的冷兵器和人海衝鋒戰術的印度軍隊完全不是巴布爾的大炮和火槍隊的對手,巴布爾挾著西方進口的大炮和火槍如摧枯拉朽般輕易的擊敗了末代德里蘇丹易卜拉欣·罗第,王國正式滅亡,由突厥化蒙古人的莫卧儿帝國取代之。.
伊斯兰教和德里蘇丹國 · 德里蘇丹國和胡姆斯 (伊斯蘭教) ·
遜尼派
逊尼派(Sunni,أهل السنة والجماعة,,简称 ),又譯素尼派,原意為遵循聖訓者,為伊斯兰教中的最大派别,自稱「正統派」,與什叶派對立。一般認為,全世界大約有85至91%穆斯林隸屬此派別See.
高加索
加索(კავკასია;車臣語、俄語:Кавказ)是位於西亞及東歐交界處,黑海、裏海之間高加索山脈的地區,總面積約44萬平方公里。該地名根據古羅馬學者老普林尼著作《博物志》的追溯,是來自斯基泰「kroy-khasis」,意為「冰雪閃耀」或「雪白」。境內最高峰、海拔5,642米的厄尔布鲁士山被称为“欧洲之巅”。 由于被高加索山脉分割,该地区分为南高加索和北高加索两部分。南高加索又称外高加索,面积约18.5万平方公里,包括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三国。北高加索又稱內高加索,属于俄罗斯。达吉斯坦、车臣、印古什、北奥塞梯、卡巴尔达-巴尔卡尔等共和国都分布在这里。.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伊斯兰教和胡姆斯 (伊斯蘭教)的共同点。
- 什么是伊斯兰教和胡姆斯 (伊斯蘭教)之间的相似性
伊斯兰教和胡姆斯 (伊斯蘭教)之间的比较
伊斯兰教有263个关系,而胡姆斯 (伊斯蘭教)有15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7,杰卡德指数为2.52% = 7 / (263 + 15)。
参考
本文介绍伊斯兰教和胡姆斯 (伊斯蘭教)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