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人質拯救隊和彈匣相似
人質拯救隊和彈匣有(在联盟百科)5共同点: 冲锋枪,霰彈槍,步枪,机枪,手枪。
冲锋枪
冲锋枪(Submachine gun,縮寫SMG),旧译手提机枪或手提轻机枪,一般泛指设计上用来由单兵抵肩射击的风冷、弹匣/弹鼓供弹、自动连发手枪弹的轻型枪械。 世界上第一款冲锋枪式设计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协约国意大利于1915年推出的维勒·帕洛沙(Villar-Perosa,简称VP或FIAT Mod.1915)航空机枪,采用双枪管设计,发射9毫米格利森蒂手枪子弹,装有两脚架但没有枪托,射速超过每分钟1500发,但因为是固定在飞机上而非单兵携带所以不被一些人看成是真正意义上的冲锋枪。一战末期,VP机枪的设计被贝瑞塔公司改成單管直接装上了木质枪托,变成了OVP冲锋枪,之后又进一步改造成了配有25发弹容量弹匣、射速每分钟900发的贝瑞塔1918式冲锋枪。紧随其后,德国人也推出了发射9×19mm鲁格弹的MP18伯格曼冲锋枪,从此德语中一直使用“Maschinenpistole”(机关手枪)一词来形容冲锋枪。英文的“submachine gun”一词则来自于同一时期美军陆军准将约翰·T·汤普森(John Taliaferro Thompson)在1918年设计的汤普森冲锋枪(Thompson submachine gun)。.
霰彈槍
#重定向 散彈槍.
步枪
步枪(Infantry firearm),或称为步--、步铳、步兵铳,是步兵使用的制式长管枪械。现今步枪多指來福槍(rifle),即枪膛内壁锻有膛線、配有枪托用于抵肩精准射击的单兵轻武器。历代战场上出现的步枪有:.
机枪
機槍或稱機關槍、機關銃(Machine gun),指全自動,可快速連續發射的槍械,可能是固定式的,也可能是活動式的,其子彈會由彈鏈或是彈匣連續填充,並且發射,每分鐘約有300至1800發子彈。 機槍通常分為輕機槍、中型機槍、通用機槍、重機槍等幾種。自動火器除了機槍外,還有冲锋枪、突击步枪、戰鬥步槍、自動霰彈槍、全自動手槍等,口徑20毫米以上的叫「機炮」(autocannons)。 機槍為了滿足連續射擊的穩定需要,通常備有兩腳架及可安裝在三腳架或固定槍座上,主要發射步槍或更大口徑(12.7mm/14.5mm)的子彈,能快速連續射擊,以掃射為主要攻擊方式,透過綿密火網壓制對方火力點或掩護己方進攻。除了攻擊有生目標之外,也可以射擊其他無裝甲防護或薄裝甲防護的目標。輕機槍的重量較輕,可以手持射搫,不過若以臥式的姿勢射擊,效果會比較好。機槍和自動槍隻的差異主要在口徑(機炮的口徑在20mm以上),另一個差異是所發射的是傳統的子彈、炮彈、散彈槍的彈藥、或是爆炸彈等。像發射霰彈的全自動槍隻會稱為的自動霰彈槍,發射大口徑彈藥的則會稱為機炮或是自動榴弹发射器(榴弹機槍)。冲锋枪則是手持式的自動武器,發射一般手槍口徑的子彈。機槍和冲锋枪、機炮不同,機槍像步槍一樣,有很高的槍管/口徑比(表示其槍管很長,子彈口徑小)。機槍在本質上就是一把全自動的步槍,而機槍和戰鬥步槍的不同點在於是否有可快速拆卸的槍管、重型槍管或是其他的冷卻系統。戰鬥步槍及突击步枪可以進行全自動的射擊,因為不是為了全自動射擊而設計,會有槍管過熱的問題。大部份的機槍也使用彈鏈及開放式槍機架構,和步槍的設計不同。 在一般的法律和口語中,機槍泛指可連發槍械。在中,只要一次扣動扳機時可以發射一次以上的就算是機槍、和口徑無關。美國公民持有機槍不會違反任何聯邦法律,在許多州也是合法的,不過依需登記為,而且需要繳納印花稅。不過1986年的Hughes修正案禁止針對市民製造機槍,因此只有在此時間之前就已製作的槍才能合法交易及移轉。.
手枪
手槍(Handgun),旧时也稱手铳、拳銃,是一类可以单手持握射击的小型短管槍械,多用於近戰和自衛,发射手枪弹,一般有效殺傷距離约50米。实际应用中,手枪大多由警察執勤時配帶,在軍隊中,手槍除配發軍官或至少士官等具有指揮職主官管理人員外,大多都由空軍飛行員、海軍艦艇警衛、陸軍砲兵等特業軍人配帶,攜帶的目的並非因為殺傷力,而是便於自衛及反擊。.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人質拯救隊和彈匣的共同点。
- 什么是人質拯救隊和彈匣之间的相似性
人質拯救隊和彈匣之间的比较
人質拯救隊有78个关系,而彈匣有1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5,杰卡德指数为5.26% = 5 / (78 + 17)。
参考
本文介绍人質拯救隊和彈匣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