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和陳繹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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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和陳繹曾之间的区别
书法 vs. 陳繹曾
書法是一種書寫的藝術。書法縱向穿透兩個層面:「使用」與「審美」;橫向跨越文字兩個層面:「文字」、「繪畫」。書法也是一種研究書寫者心理與性格的工具。當代對實踐書法的定義有:. 陳繹曾(生卒年不詳),字伯敷,一作伯孚,處州(今浙江麗水)人。元朝政治人物,官至國子助敘。學識淵博,擅書法,真、草、篆、隸俱通習之,各得其法。.
之间书法和陳繹曾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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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和陳繹曾之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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