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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和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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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和行政院之间的区别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vs. 行政院

中華民國目前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地方制度法》來規範行政區劃制度。如按照現行法律定義區劃層級,一級行政區為省、直轄市,二級行政區為縣、市,三級行政區為鄉、鎮、縣轄市(僅限臺灣省)、區,四級行政區為村、里,五級行政區則為鄰 。 依照1999年制定之《地方制度法》規定,一、二、三級行政區具有公法人地位,四、五級行政區則為附屬於上級行政區的編組單位,不具有公法人身分。而具有實施地方自治功能之行政區(公法人)稱為「地方自治團體」,目前包括直轄市、縣、市與鄉、鎮、縣轄市。省原為地方自治團體,在《地方制度法》施行後被剔除,成為不具公法人身分的行政區單位;省政府原直接監督縣與市的地方自治,改為受行政院指揮下監督其境內縣市的地方自治,但在部分法律與戶籍、國民身分證等政府文書上全稱依然是使用「○○省○○縣(市)」。此外,行政院為了便於地方民眾接洽中央業務,增設3個派出機關「區域聯合服務中心」,由各部會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取代省政府原有之功能。由於直轄市、縣、市為最主要的行政區劃及基層政權單位,因而常合稱為「縣市」。.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依憲法之相關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 一般所稱的「行政院」,狹義上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為協助行政院院長處理各項行政事務,廣義上則涵蓋各中央行政機關(即俗稱之「部會」,均由行政院管轄),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需要注意的是,「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行政院內部單位與各部會而使用 。同樣是非法定名稱,行政院通常稱為中華民國的內閣,行政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發言人、政務委員與各部會首長則為內閣閣員,並定期召開行政院會議以議定國家重大政事。.

之间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和行政院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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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中華民國)

南京市是中華民國在1927年北伐至1949年政府遷台前所設置的12個直轄市之一,簡稱為「京」,曾為中華民國首都,也是當時全國的政治與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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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中國大陸,中文使用上常通稱大陸或大陸地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方有时也使用祖国大陆。此詞的使用在古代即有,非現代两岸关系中具有政治含义的大陆,而是中原文化圈中相對海洋島嶼的地理用詞。如在日本也有大陸文化的說法,二戰時曾用來稱呼中國外,至今以大陸代稱的用法在學術上仍有在使用。在海外的華人移民圈也有不少使用此用法的人。 在當代的使用上,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直接管轄的區域。此肇因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所導致的海峽兩岸政治分立。 地理上,該詞是指中國的大陸領土,屬於歐亞大陸的一部分的事实,與海島相對;但當代的使用上,其做為一個政治名詞的用途遠大於地理名詞,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直接管轄的區域,故海南島、舟山群島等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海洋及海島領土,都被視為中國大陸的一部分,香港、澳門這兩個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則排除在外。使用情形類似的還有「中国内地」一詞。 另一方面,第二次國共內戰後撤退至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法律上仍然主張中國大陸為其疆域,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律中稱為「大陸地區」、並定義為「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同時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獨立之主權國家,而僅將其視為統治中國大陸之政治實體;在陳水扁政府上台前,中華民國政府認定的「大陸地區」還包括在1946年就已獨立建國的外蒙古、以及中俄邊境的爭議領土。香港與澳門因政治地位特殊,在法律上又另外以「港澳地區」合稱。 中華民國政府對中國大陸的定義,是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一中各表、憲法一中等兩岸政策的重要基礎。而民主進步黨執政時期,由於其政治立場偏向臺灣獨立及臺灣主體性,此主張並不活躍,尤其在陳水扁政府時期起,主要以一邊一國思維處理兩岸關係,直接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視為與中華民國(台灣)分立的國家。也讓大陸這個地理代稱用法再增添更多政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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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

中國抗日战争,即日本侵华战争,史稱八年抗戰,中国共产党在2017年改稱十四年抗戰。国际上又称第二次中日战争(日中戦争),指20世纪初期大日本帝国與中華民國之間發生的戰爭,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東亞戰事的主要部分,中日戰場主要位于中國境內,同時也包括缅甸北部等鄰接地區。戰爭时间若从1941年12月9日中华民国對日正式宣戰算起僅有四年;自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七七事變)算起则有八年,且宣戰文告中亦有「之前四年餘神聖抗戰」一句,因此有「八年抗戰」之稱;而若從1931年9月18日的九一八事變算起,至1945年8月20日日本投降則歷時十四年。 1931年9月18日,日軍發動九一八事變,在100天內佔領整個中國東北地區。1932年1月2日,中华民国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發表演講,指陳宣戰之弊害。同年3月1日,日本帝國參謀本部及關東軍在東建立一新政權,定名為「满洲国」。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不久华北沦陷,中日全面开战。 1941年12月8日,日本艦隊突襲太平洋美海軍基地珍珠港,太平洋其他地區日軍亦四出攻擊,美國、英國與日本互相宣戰,中國亦正式對日本宣戰並及德國、意大利。 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国元首發表《开罗宣言》,要求战後日本归还自1895年占领中国的所有领土。1945年7月26日美、英與中国對日本发出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命日本無條件投降。同年8月14日,日本天皇敕令,保證實行波茨坦公告規定之條件;9月9日,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向中國陸軍總司令何应钦投降,中日战争告終。 中國戰場在於二次世界大戰中有顯著影響,使超過百萬的日軍主力被牽制在中國而無法北攻西伯利亞及調派軍隊支援太平洋及印度洋的戰事,減輕了英美兩國的作戰壓力;南進澳洲阻斷盟軍印度洋石油供應鏈的計畫也以失敗告終,間接促使了:一、蘇联在歐陸戰線的战局逆轉,並在大戰結束前夕使紅色勢力進佔東亞。二、美國南洋戰場的反攻以及英美在中東北非的戰事變得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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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自1912年成立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期間是中國的代表政權,之後則因主要國土位置與國際政治現狀而在國際上通稱「臺灣」。建政之初繼承原清朝統治的中國領土,至今未放棄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1945年二戰結束後從日本接收臺灣。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去大部分中國領土的治權,現今實際管轄的領土(即自由地區)總面積36,197平方公里,包括臺灣本島及附屬島嶼(北方三島,蘭嶼,綠島等)、澎湖群島、福建沿海附屬島嶼(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與部分南海諸島(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首都為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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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中華民國的中央行政機關共分為三級,主要以行政院為首,下設34個機關,通稱部會,是中華民國政府首要的組成部分;其中行政院負責統轄所有的中央行政機關,被視為中華民國的內閣。行政院與各部會之首長,在總統的任命與監督之下推行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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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內政部

內政部為中華民國全國內政、民政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其業務範圍相當廣泛,涵括人口、戶政、地政、地方政府(地制)、役政、社會治安(警政)、移民(入出國)、宗教、殯葬、禮俗祭儀、人民團體管理、災害防救(如空勤總隊)、國家公園管理、國土規劃等,是中央政府組織改造後,唯一員額仍破兩萬人的部會(警力佔大宗)。雖社福業務後已移撥改隸衛生福利部,內政部所轄員額亦降至兩萬人以下,但仍是最大部會,故保有「天下第一部」之稱。值得一提的是,自1960年連震東出掌內政部以來,絕大多數的部長都是台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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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統

中華民國總統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行使職權,對內則負政治上的最高責任,且為中華民國三軍統帥(武裝最高總司令),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並提名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交由立法院(國會)行使同意權。除身兼國家安全會議主席之外,也在慣例上擔任中華文化總會會長等中華民國政府外圍民間機構的領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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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力。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全文共14章、175條,主要特色為彰顯三民主義與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 該憲法制定時, 國共內戰已全面爆發,國民大會因而在民國37年(1948年)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做為戰時的憲法附屬條款;但隨著中華民國在民國38年(1949年)後因國共內戰失去對中國大陸的治權、以及有效統治區域限縮至臺澎金馬,該條款的適用時間不斷被延長,而致憲政的實施有名無實。至民國80年(1991年),國民大會始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同時在憲法本文之外再另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凍結部分憲法本文,以因應當前國情,現已經過七次修訂。 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的核心價值為:民主制度、法治規範、自由與人權保障、政府機關相互制衡、關懷婦女與弱勢及少數族群、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福利與救助、義務教育實施、農業與科技及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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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簡稱憲法增修條文)是中華民國政府為回應台灣民主化的呼聲與本土化等政治情勢而新增的《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增修條文與憲法本文分開,在不變更原有憲法架構的原則下,修改並凍結部分憲法條文。自民國80年(1991年)首次修訂以來,目前為第七次增修版本(2005年修訂)。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制定,在中華民國歷史上有著重大意義。其序言載明增修憲法之目的,係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條文中也未對省制、領土變更等涉及法統的內容予以大幅度的修改或凍結;但其中將台澎金馬等實際管轄領土稱為「自由地區」、省虛級化、正副總統直選、中央公職人員僅由自由地區之國民選出等條文,使中華民國憲法定義在自由地區順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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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

國民政府,簡稱國府,是中華民國在訓政時期的中央政府與最高行政機關,成立於1925年7月1日,由廣州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而來,故早期稱「廣東革命政府」,但隨著革命由南方往北推展,行政中心曾遷移至武漢、南京等地,結束於1948年5月20日。 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逝世後,7月1日廣州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為國民政府。在1925年成立後至1928年之間,其與北京的北洋政府相互對峙。 隨着北伐戰爭開始,1927年1月國民政府遷至武漢,稱「武漢國民政府」。同年4月12日蔣介石於上海發動清黨,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稱「南京國民政府」;7月15日汪精衛武漢政府宣布反共,與南京國民政府合併。1928年北伐統一全國後,成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造就黃金十年。 1937年,因七七事變(盧溝橋事變)全面爆發中日戰爭,中國進入為期8年(1937~1945年)的抗日戰爭,史稱「八年抗戰」,而美國於1941年珍珠港事件之後開始與同盟國共同對抗軸心國。1948年5月20日,依循《中華民國憲法》選出的第一任總統蔣介石、副總統李宗仁正式就職,國民政府即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共設一府五院),國民政府主席一職也改為總統,與訓政時期一起走入歷史。現今的中華民國總統府為其機關法人的延續。 國民政府是中國國民黨依據孫文所著《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建立之政府機構,由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主要職位均由中國國民黨黨員擔任,但亦接納中國國民黨以外之人士參與。其存在期間,中國國民黨內部發生多次衝突與分裂,導致部分出走黨員自行成立不同的「國民政府」。此外在行憲後,中國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也經常在眾多場合稱為「國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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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

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立法機關,現在是一院制之議會,設有113個席位。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國會,立法院院長即為議長。立法院成立於1928年(民國17年),最初為國民政府的附屬機關,1948年(民國37年)因應行憲而在制度上脫離行政權。1992年(民國81年)立法院開始全面定期改選至今。現任之第九屆立法委員於2016年2月1日宣誓就職,任期屆滿日為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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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依憲法之相關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 一般所稱的「行政院」,狹義上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為協助行政院院長處理各項行政事務,廣義上則涵蓋各中央行政機關(即俗稱之「部會」,均由行政院管轄),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需要注意的是,「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行政院內部單位與各部會而使用 。同樣是非法定名稱,行政院通常稱為中華民國的內閣,行政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發言人、政務委員與各部會首長則為內閣閣員,並定期召開行政院會議以議定國家重大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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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也称执法机构、行政機關 ,其工作是对组织進行日常的管理并施行法律政策等相关活动,是三權分立中的其中一部份。广义上,行政被定义为负责国家政策的执行的政府机构。狭义上,则专指内阁等行政决策机构,而只从事事务性执行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则归为官僚机构。但是这种区分也存在争议,例如法国大革命前以及欧洲的许多君主立宪政体,占据行政机构顶端的部长职位的也是行政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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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臺北市是中華民國首都及直轄市,位於臺灣北部的臺北盆地,四周均與新北市接壤。全市下轄12個區,總面積271.8平方公里。人口總數約267.8萬,在臺灣各都市排名第四、人口密度則位居第一。其設市之歷史,最早可追溯自1876年臺北府成立、1884年臺北城建立、以及1920年成立州轄市,並自1949年底國府遷臺後成為中華民國的中央政府所在地,是臺灣近代歷史的發展舞臺,同時為臺灣在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發展中樞。以其為中心的臺北都會區,總人口數達704萬人,是臺灣最大的都會區。依照GaWC所公布之世界級城市名單中,臺北被列為與斯德哥爾摩、舊金山、維也納、曼谷、广州、墨爾本同屬於Alpha-(國際四級)的國際都會。按照美國諮詢公司A.T科爾尼的全球城市排名,臺北市位居世界第33位,為亞洲重要的商業金融都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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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日治時期

#重定向 台灣日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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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北市是中華民國的直轄市,2010年由原臺北縣改制以來,為中華民國人口最多的城市,約四百萬人。全境環繞臺北市,東北則三面環繞基隆市,東南鄰宜蘭縣,西南鄰桃園市;其所轄石門區富貴角地處臺灣本島最北端,貢寮區三貂角地處臺灣本島最東端。全市共劃分為29區,其中政府所在地位於板橋區。 新北市的人口高度集中於淡水河左岸的各個行政區,清治前與淡水河右岸各自發展,在臺北都會區擴大及升格直轄市的雙重效應下,現今的新北市已逐漸發展成以淡水河左岸各區為臺北都會區次中心的多核心都市。其人口眾多並匯集許多來自各地移民,是很多在臺北市工作的人口實際上的居住地區,因市區跟臺北市區重疊,因此雙北一般被視為台北都會區,儘管新北市本身有很多中小企業進駐。該市有高度都市化的區域,也有鄉間風情與自然山川風貌,樣貌多元,人口組成及經濟產業具多樣性。 新北市自臺北縣升格直轄市後,在各個市政領域推動都市轉型計畫,於2016年6月由英國金融時報及國際金融公司舉辦的城市轉型卓越獎中獲得全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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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和行政院之间的比较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有305个关系,而行政院有128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6,杰卡德指数为3.70% = 16 / (305 + 128)。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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