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中華民國第一家庭和陳幸妤相似
中華民國第一家庭和陳幸妤有(在联盟百科)5共同点: 吳淑珍,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總統,陳致中,陳水扁。
吳淑珍
吳淑珍(),台灣台南市麻豆區人,前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她是中華民國第10、11任總統陳水扁的妻子。 吳淑珍出生於富裕的醫師家庭;曾就讀台南縣曾文初中與台北市中山女高,大學時就讀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地政學系(現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在旅北同學會與陳水扁越來越熱絡,進而相戀。畢業後,吳淑珍欲嫁給陳水扁,但由於陳水扁三級貧戶出身的家庭背景,而且當時只是個初出茅廬的小律師,所以吳淑珍的醫生父親反對,但性格剛烈的吳淑珍執意要嫁,最後1975年2月20日與陳水扁在台北結婚,證婚人為當時陳水扁的指導教授翁岳生。 2009年9月11日,其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等貪污案件一審宣判,遭判處無期徒刑,併科3億元的罰金,並褫奪公權終身。2010年6月11日,此案二審,被改判有期徒刑20年,併科2億元的罰金,並褫奪公權10年。2010年11月11日,台灣最高法院作出宣判,龍潭案三審定讞,吳淑珍被判有期徒刑11年,併科新台幣1.5億元罰金,陳敏薰人事案的部分也三審定讞,加上她於此案還涉國內洗錢,被判有期徒刑8年7個月,併科新台幣500萬元罰金。,2010年12月13日,高院裁定合併刑期17年半,併科新台幣1.54億元罰金。2011年2月18日,吳淑珍被高雄地檢署轉送至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評估是否收監,獄方和評估醫療團隊在當天下午4時對外宣布「拒收」,高檢署隨後宣布,將吳淑珍責付給陳致中,限制住居、禁止出境。.
中華民國第一家庭和吳淑珍 · 吳淑珍和陳幸妤 ·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自1912年成立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期間是中國的代表政權,之後則因主要國土位置與國際政治現狀而在國際上通稱「臺灣」。建政之初繼承原清朝統治的中國領土,至今未放棄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1945年二戰結束後從日本接收臺灣。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去大部分中國領土的治權,現今實際管轄的領土(即自由地區)總面積36,197平方公里,包括臺灣本島及附屬島嶼(北方三島,蘭嶼,綠島等)、澎湖群島、福建沿海附屬島嶼(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與部分南海諸島(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首都為臺北市.
中華民國總統
中華民國總統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行使職權,對內則負政治上的最高責任,且為中華民國三軍統帥(武裝最高總司令),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並提名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交由立法院(國會)行使同意權。除身兼國家安全會議主席之外,也在慣例上擔任中華文化總會會長等中華民國政府外圍民間機構的領銜職。.
中華民國第一家庭和中華民國總統 · 中華民國總統和陳幸妤 ·
陳致中
陳致中,臺灣政治人物,臺南縣官田鄉(今臺南市官田)人,生於臺北市,政治人物,前總統陳水扁與前立委吳淑珍之子。民主進步黨黨籍,現任凱達格蘭基金會執行長、現任高雄市快樂希望協會理事長,曾任首屆高雄市議會前鎮、小港選區的民選市議員。.
中華民國第一家庭和陳致中 · 陳幸妤和陳致中 ·
陳水扁
陳水扁(),暱稱阿扁(tl),生於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南縣官田鄉西庄村(今臺南市官田區西庄--),海商法律師出身,第十、十一任中華民國總統(2000年-2008年)。歷任民主進步黨主席、臺北市議會議員、立法委員、臺北市市長等職。由於涉及龍潭購地案而被判刑20年,三審定讞發監執行,2015年1月5日核准暫時出獄,保外就醫至今。實際上結束其長達六年的监禁。 陳水扁在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以39.3%得票率當選為行憲後首次政黨輪替的直接民選總統,结束了中國國民黨在台灣五十五年的長期執政,並於就職演說上提出四不一沒有;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他取得50.11%的得票率,以0.22%差距獲得連任。任內推動一邊一國、台灣正名運動以及台灣入聯運動,在經貿方面則採用「南向政策」的經貿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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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一家庭和陳幸妤之间的比较
中華民國第一家庭有27个关系,而陳幸妤有44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5,杰卡德指数为7.04% = 5 / (27 + 4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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