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和行政机构相似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和行政机构有(在联盟百科)5共同点: 半总统制,監察院,行政机构,議會制,考試院。
半总统制
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又名雙首長制、混合制,是一種同時具有「總統制」和「議會制」特徵的共和制政體。半總統制的總統作為國家元首有一些特殊的權力,總理領導的內閣有相對較穩固的地位,但國會的權力相對較小。 半總統制政體始于德國的威瑪共和國時期,並以法國最為典型。法國第五共和汲取了第三共和和第四共和議會制失敗的教訓,因此開創並執行半總統制半議會民主制(半總統制),維持到現時法國的政體,至今並未改變。半總統制在某些國家因總統及總理所不同政黨,憲政慣例不健全容易出現政治強人,容易出現政爭及憲政危機。.
監察院
監察院為中華民國最高監察機關,1931年2月成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在中華民國五院中可負責行使彈劾權、糾舉權、監察權(調查權)、監試權及審計權;1992年前與國民大會和立法院共同行使國會職權。 監察院由委員二十九人組織而成,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六年,監察委員之中一人任院長,一人任副院長。.
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也称执法机构、行政機關 ,其工作是对组织進行日常的管理并施行法律政策等相关活动,是三權分立中的其中一部份。广义上,行政被定义为负责国家政策的执行的政府机构。狭义上,则专指内阁等行政决策机构,而只从事事务性执行工作的人员和机构则归为官僚机构。但是这种区分也存在争议,例如法国大革命前以及欧洲的许多君主立宪政体,占据行政机构顶端的部长职位的也是行政管理者。.
議會制
議會制又稱內閣制、議會民主制,是一種民主政治制度,特點是「」,政府首脑(總理或首相)權力來自議會,授權有兩種途徑:第一是議會改選後的多數議席支持,第二是政府首腦贏得議會的信任投票。因此,所屬政党未能贏得議會大選的政府首腦連同其內閣必須提出辭職,而未能通過議會信任投票的政府首腦,連同其內閣也必須辭職,由議會席位居多數的黨派中協商選舉產生新的首腦與內閣。議會制下政府的行政權與立法權不完全分離,確保其所領導的政府具民意基礎。.
考試院
考試院是中華民國國家最高考試機關。其銜稱中的「考試」一詞,不僅指文官的考選,也包括有關文官人事行政的相關事務。除院本部外,考試院下轄4個中央級機關,分別是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和基金監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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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和行政机构之间的比较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有64个关系,而行政机构有70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5,杰卡德指数为3.73% = 5 / (64 + 70)。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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