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劃沿革和西藏 (消歧義)相似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劃沿革和西藏 (消歧義)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云南省,四川省,西康省,西藏地方。
云南省
云南省,简称云或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部边疆地区的一个省份,省会昆明。云南是直立人重要的活动地之一,生活在距今170万年前的云南元谋猿人,是迄今为止发现的中国乃至亚洲最早的直立人。战国时期,滇池周边地区是滇族部落的生息之地。 云南省总面积约39万平方千米,占全国面积4.11%,在全国各省级行政区中面积排名第8。总人口4770.5万(2016年),占全国人口3.35%,排名第12名。与云南省相邻的省区有四川、贵州、广西、西藏,云南省与三个国家相邻:缅甸、老挝和越南。北回归线从该省南部横穿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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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四川省(四川话拼音:Si4cuan1sen3;国际音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地区的一个省份,省政府中心為成都市。四川简称川或蜀,又因先秦时四川曾分属巴国、蜀国两诸侯国,故别称“巴蜀”。现今巴蜀则主要是指重庆市与四川省。四川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物产丰富,有“天府之国”的美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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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康省
西康省,簡稱康,為中華民國的一省,中華民國所設置的13省之一,成立於民國28年(1939年),為華西三省之一。 民國38年(1949年)12月,中華民國政府遷都臺北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继续管轄西康省,並廢除西康省。基本相當於藏文化中的康區,多數地區是以藏族為主的少數民族聚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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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方
西藏地方是中華民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曾設置的省级行政区之一。中国国民党国民革命军北伐后,国民政府在名义上统一中国后,蒙古地方与西藏地方同为中华民国同以「地方」为名的特别行政区划单位,该行政区为直属中央的中国一级行政区,與省同级。 1912年12月中旬,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回到拉薩,重掌西藏地方政府噶廈,实际掌管西藏地方和西康省的大部地区。行政院也設置蒙藏委员会作為直接对口部会。西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管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續沿用此行政區劃,直至1959年西藏抗暴運動后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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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劃沿革和西藏 (消歧義)之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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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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