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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和中華民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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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和中華民國總統之间的区别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vs. 中華民國總統

中華民國的中央行政機關共分為三級,主要以行政院為首,下設34個機關,通稱部會,是中華民國政府首要的組成部分;其中行政院負責統轄所有的中央行政機關,被視為中華民國的內閣。行政院與各部會之首長,在總統的任命與監督之下推行政務。. 中華民國總統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行使職權,對內則負政治上的最高責任,且為中華民國三軍統帥(武裝最高總司令),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並提名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交由立法院(國會)行使同意權。除身兼國家安全會議主席之外,也在慣例上擔任中華文化總會會長等中華民國政府外圍民間機構的領銜職。.

之间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和中華民國總統相似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和中華民國總統有(在联盟百科)13共同点: 南京市司法院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大總統中華民國總統府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憲法國家元首國民政府立法院監察院考試院民主

南京市

南京市(英文:Nanjing,邮政式拼音:Nanking),简称「宁」,别称金陵,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省会、副省級城市和特大城市,華東地區區域中心城市暨第二大城市。地處長江下游沿岸,位於江蘇省西南部。是長江下游和長三角地區重要產業城市、長三角的副中心城市和江蘇省的政治、經濟、科教、文化、信息中心,也是全國綜合性交通和通信枢纽城市以及科教中心城市之一。 全市下轄11個區,总面积6582.31平方公里,2016年底常住人口827.05万,其中城镇人口678.14万人。 南京有2500多年建城史和前后近500年建都史,先後有東吳、東晉、南朝宋、齐、梁、陈、南唐、明朝、太平天國、中華民國等十個朝代及政权定都南京,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称,历史上长期是中国南方的政治文化中心,亦被視為中华之正朔所在,是國家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南京是全國重要科教文化中心,有八所大學列入全國百所重點建設大學,居各大城市第三位。根據自然出版集团发布的2016年自然指數,位居國內科研領先城市前三。技術研發經費支出、發明專利數量名列前茅。新興產業蓬勃,例如,軟件與信息服務業居全國第四,新型顯示產業居全國第二,智慧電網產業居全國首位,設有南京軟件谷、智慧電網谷、生物醫藥谷、衛星應用產業園等多个產業園區。有中國三大圖書館之一的南京圖書館、三大博物館之一的南京博物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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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

司法院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為中華民國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及公務員的懲戒,並設有大法官十五人,以大法官會議審理方式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及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與政黨違憲解散案。司法院於實務上並不職司審判,而是由轄下的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任之,而實際為一個司法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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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自1912年成立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期間是中國的代表政權,之後則因主要國土位置與國際政治現狀而在國際上通稱「臺灣」。建政之初繼承原清朝統治的中國領土,至今未放棄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1945年二戰結束後從日本接收臺灣。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去大部分中國領土的治權,現今實際管轄的領土(即自由地區)總面積36,197平方公里,包括臺灣本島及附屬島嶼(北方三島,蘭嶼,綠島等)、澎湖群島、福建沿海附屬島嶼(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與部分南海諸島(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首都為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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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大總統

中華民國大總統,簡稱大總統,是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國家元首的職稱,為1947年行憲後的中華民國總統前身。 對於首位大總統的說法不一。有指在南京先成立中華民國及就任臨時大總統的孫中山是首位大總統,現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科書亦主要強調這一點。而袁世凱在北京逼使宣統帝退位,其後在北京就任第二任臨時大總統,1913年10月10日就任中华民国首任正式大总统。1916年6月6日袁世凯逝世後,大總統职位被北洋軍閥控制,期间孫文在廣州建立不被国际社会承认的广州军政府,曾自任为非常大總統,试图通过武力取代北洋政府。中国国民党在苏俄的资助下進行國民革命軍北伐且胜利,中華民國大總統一職由國民政府主席取代,中國国民党的党国体制逐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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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統府

總統府是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的幕僚機關,專責處理與總統、副總統有關的行政事務;成立於1948年5月20日,其機關法人前身為國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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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是中華民國的治權機構,其歷史最早可追溯至1911年肇建於武昌的中華民國軍政府,之後歷經南京臨時政府、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國民政府等多次政權替換。現今在臺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政府體制基於1947年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以及1991年首次制定的憲法增修條文,分為中央、地方兩大層級。 中華民國施行「一府五院」的中央政府組織,別稱「中樞」:「一府」是指總統、副總統、以及總統之幕僚單位(總統府、國安會等),「五院」則指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下屬各政府機構,此乃依照孫中山自創之五權憲法理論,將國家治權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種,並分別設置一個「院」來執行。地方政府架構則分為省╱直轄市、縣╱市、鄉╱鎮╱縣轄市等三級,但省的功能於1998年起虛級化,故一般均將省級剔除;原本屬於省轄下的縣、市,在省虛級化後實際上與直轄市同屬中央政府直轄。現今所稱的地方政府,指直轄市、縣、市、鄉、鎮、縣轄市、以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設有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 中華民國政府也是迄今唯一曾經同時統治臺海兩岸的行憲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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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力。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全文共14章、175條,主要特色為彰顯三民主義與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 該憲法制定時, 國共內戰已全面爆發,國民大會因而在民國37年(1948年)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做為戰時的憲法附屬條款;但隨著中華民國在民國38年(1949年)後因國共內戰失去對中國大陸的治權、以及有效統治區域限縮至臺澎金馬,該條款的適用時間不斷被延長,而致憲政的實施有名無實。至民國80年(1991年),國民大會始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同時在憲法本文之外再另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凍結部分憲法本文,以因應當前國情,現已經過七次修訂。 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的核心價值為:民主制度、法治規範、自由與人權保障、政府機關相互制衡、關懷婦女與弱勢及少數族群、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福利與救助、義務教育實施、農業與科技及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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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元首

國家元首是國家的最高代表者,是國家的象徵,履行宪法賦予的權力和義務,視乎國家的政治體制,國家元首未必有行政權。君主立憲制下,國家元首是君主,稱號包括國王、女王、蘇丹等。共和制下,國家元首通常的称号是總統,亦有其他稱號,例如部分社會主義國家名義上的元首被稱作國家主席或國務委員會主席。也有以國會議長作為國家元首的情況,例如文革時期廢除國家主席的中國,1998年修憲取消國家主席的朝鮮和實行總統制前的蘇聯等。 除總統制的國家元首外,不少國家元首只是位高權不重的名譽職務,只具有象徵意義,不掌握實權,例如日本天皇(君主立憲制)、德國總統(議會內閣制)、中國國家主席(社會主義國家)等。 國家元首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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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

國民政府,簡稱國府,是中華民國在訓政時期的中央政府與最高行政機關,成立於1925年7月1日,由廣州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而來,故早期稱「廣東革命政府」,但隨著革命由南方往北推展,行政中心曾遷移至武漢、南京等地,結束於1948年5月20日。 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逝世後,7月1日廣州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為國民政府。在1925年成立後至1928年之間,其與北京的北洋政府相互對峙。 隨着北伐戰爭開始,1927年1月國民政府遷至武漢,稱「武漢國民政府」。同年4月12日蔣介石於上海發動清黨,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稱「南京國民政府」;7月15日汪精衛武漢政府宣布反共,與南京國民政府合併。1928年北伐統一全國後,成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造就黃金十年。 1937年,因七七事變(盧溝橋事變)全面爆發中日戰爭,中國進入為期8年(1937~1945年)的抗日戰爭,史稱「八年抗戰」,而美國於1941年珍珠港事件之後開始與同盟國共同對抗軸心國。1948年5月20日,依循《中華民國憲法》選出的第一任總統蔣介石、副總統李宗仁正式就職,國民政府即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共設一府五院),國民政府主席一職也改為總統,與訓政時期一起走入歷史。現今的中華民國總統府為其機關法人的延續。 國民政府是中國國民黨依據孫文所著《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建立之政府機構,由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主要職位均由中國國民黨黨員擔任,但亦接納中國國民黨以外之人士參與。其存在期間,中國國民黨內部發生多次衝突與分裂,導致部分出走黨員自行成立不同的「國民政府」。此外在行憲後,中國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也經常在眾多場合稱為「國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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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

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立法機關,現在是一院制之議會,設有113個席位。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國會,立法院院長即為議長。立法院成立於1928年(民國17年),最初為國民政府的附屬機關,1948年(民國37年)因應行憲而在制度上脫離行政權。1992年(民國81年)立法院開始全面定期改選至今。現任之第九屆立法委員於2016年2月1日宣誓就職,任期屆滿日為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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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

監察院為中華民國最高監察機關,1931年2月成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在中華民國五院中可負責行使彈劾權、糾舉權、監察權(調查權)、監試權及審計權;1992年前與國民大會和立法院共同行使國會職權。 監察院由委員二十九人組織而成,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六年,監察委員之中一人任院長,一人任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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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

考試院是中華民國國家最高考試機關。其銜稱中的「考試」一詞,不僅指文官的考選,也包括有關文官人事行政的相關事務。除院本部外,考試院下轄4個中央級機關,分別是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和基金監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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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民主(dìmokratía),其本义是“人民的统治”,即“主权在民”,是一种现代的国家制度,国家权力由公民直接或间接行使。民主有时被称为“多数的统治”,与極權統治、独裁统治或寡头政治相对立。狭义的民主一词经常被使用于描述国家的政治,民主的原则也适用于其他有着统治行为存在的领域。平常所说的民主作风、民主原则、言論自由等民主权利,都从民主之含义派生而来。广义的民主应该是人民当家做主,既在一个完整的民主的社会里人们从一出生就平等,人们对社会负有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建立起社会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政权控制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等。 拉里·戴蒙德(Larry Diamond)指出,民主包括四个关键要素:(1)通过自由和公正的选举产生政府; (2)作为公民积极参与政治和公民生活; (3)保护所有公民的人权;(4)法律和程序同样适用于所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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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和中華民國總統之间的比较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有214个关系,而中華民國總統有96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3,杰卡德指数为4.19% = 13 / (214 + 9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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