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中華民國和最高法院相似
中華民國和最高法院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司法院大法官,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欧陆法系。
司法院大法官
司法院大法官,是中華民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於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中所設置,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權限之常設機關,相当于憲法法院。同時,在一般口語的用法中,司法院大法官亦有可能是指該機關的「成員」。 在指稱該機關的成員時,司法院大法官也是屬於憲法上的法官,同樣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第81條之保障,司法院大法官於司法院釋字第601號解釋中便已經對此加以闡明。根據《法官法》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也屬於該法所稱之法官,原則上受到該法之規範,僅於例外情況下排除該法之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
#重定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重定向 最高法院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法院 ·
欧陆法系
欧陆法系(civil law、civilian law、Roman law),亦称民法法系、大陸法系、市民法、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日尔曼法系,受羅馬法影響而成立的法律系統,与英美法系并列的当今世界两大重要法系之一,覆盖了当今世界的广大区域,德國、法國、意大利、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澳門,但不包括香港)、中華民國等均為歐陸法系地區。.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中華民國和最高法院的共同点。
- 什么是中華民國和最高法院之间的相似性
中華民國和最高法院之间的比较
中華民國有1109个关系,而最高法院有33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4,杰卡德指数为0.35% = 4 / (1109 + 33)。
参考
本文介绍中華民國和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