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相似
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有(在联盟百科)5共同点: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字形,异体字,現代漢語通用字表,通用规范汉字表。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中國大陸於1965年出版字表,共收6196字,統一規定當時印刷宋體字形標準,以簡化字為主(《簡化字總表》1964年發佈),附以對應之繁體字。 所謂的「新字形」即由此表而來,在這之前通用的字形則稱為「舊字形」;表中用字主要從簡從俗,如「--」、「--」等很多時會被誤為简化字(注意此「新舊字形」也和異體字屬兩個標準,而「新字形」也適用於印刷繁體字)。以下舉出幾個範例:;「--」在新字形成為「--」;從「--」改從「--」;將折省寫為點;「--」在新字形成為「--」;「--」在新字形成為「--」;其他 官方說法其字形標準功能在1988年由新出之《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代替;但2009年《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仍根據此表字形原則對44個字作了修訂。 值得一提是表中特別註明十五個「繁體字」:--(注意--兩字的偏旁被简化,變成--,此外「--」「--」也和現在台港澳慣用的「--」「--」不同)「作为人名地名及引用文言文的时候仍有需要」。.
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和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
字形
字形(glyph),又稱字圖或書形,是指字的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964《信息技术·字型信息交换》中定义字形为“一个可以辨认的抽象的图形符号,它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设计”。在語言學中,字(character)是語意的最基本單位,即語素;字形是指為了表達這個意義的具體表達。同一字可以有不同的字形,而不影響其表達的意思,例如拉丁字母第一個字母可以寫作a或ɑ,漢字中的“--”、“--”。.
异体字
异体字(亦稱又體、或體,《說文解字》中稱為重文)是指读音、意思相同,但字形不同的漢字。異體字又可分為兩種:在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一樣的異體字(下稱「完全異體字」)和只在某些情況下才相通的異體字(下稱「部分異體字」)。 有时候,异体字特指与官方正体字相对应的规范外的异体字,因而随着各中文地区对正体字的不同认定,哪些字是另一些字的异体字,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台湾,「--」是「--」的異體字(完全異體字),「--」是「--」的異體字,但在中国大陆卻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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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是中國大陸於1988年3月25日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字表,內收通用字共7000個(含《現代漢語常用字表》中的3500字)。這個表亦代替了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收6196字),規範了中國大陸的印刷字形標準,另外亦恢復了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被淘汰了的15個異體字(--)為規範字。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隨着2013年6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發佈而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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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规范汉字表
《通用規範漢字表》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聯合組織研製的漢字使用規範,自2001年開始研製,原定名《規範漢字表》,歷時八年後於2009年8月12日發表了徵求意見稿。該字表整合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1955年)、《簡化字總表》(1964年初發表,最後修訂於1986年)、《現代漢語常用字表》(1988年)以及《現代漢語通用字表》(1988年),并根據中國大陸用字現狀加以修補和完善。《通用規範漢字表》於2009年8月12日放出征求意见稿,於2013年6月5日正式頒佈,成為社会一般應用領域的漢字規範,原有相關字表從即日起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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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和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之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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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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