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海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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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海门事件之间的区别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vs. 海门事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部队、武警;Chinese People's Armed Police Force,缩写作 PAP)成立于1982年6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第二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通过武警总部领导,担负国家赋予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海上维权执法、防卫作战等任务。 武警部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创立,前身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则成立于1949年8月,武警部队平时主要担负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战时配合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武警部队由内卫部队和海警部队组成,内卫部队包括各省级总队、新疆兵团总队和两个机动总队。 武裝警察部隊和人民警察不同,前者与解放军一样仍完全实行军事化管理,后者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武警部队中的非文职人员是现役军人。其中内卫部队官兵适用军事审判。. 海門事件或稱海門鎮事件,是2011年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汕頭市潮阳区的一起群體性事件。發生在2011年12月,海門鎮群眾因擔心即將動工的華電集團發電廠對環境造成污染,而聚眾堵路抗議該工程。據法新社報導,中國武警向示威群眾發射催淚瓦斯,並用警棍毆打抗議民眾。訴求於20日當晚已獲回應。新華社當晚近11時發布消息,並指消息來源為汕頭市委宣傳部。報導中提到,「汕頭市委、市政府已決定暫停上馬這一項目」。.
之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海门事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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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部队、武警;Chinese People's Armed Police Force,缩写作 PAP)成立于1982年6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第二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通过武警总部领导,担负国家赋予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海上维权执法、防卫作战等任务。 武警部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创立,前身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则成立于1949年8月,武警部队平时主要担负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战时配合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武警部队由内卫部队和海警部队组成,内卫部队包括各省级总队、新疆兵团总队和两个机动总队。 武裝警察部隊和人民警察不同,前者与解放军一样仍完全实行军事化管理,后者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武警部队中的非文职人员是现役军人。其中内卫部队官兵适用军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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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海门事件之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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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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