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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和學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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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和學科列表之间的区别

中华法系 vs. 學科列表

中华法系又称“律令体系”,是与罗马法系、英美法系并列的法系之一,以周礼、法家、唐律为母法发展起来的东亚法律体系,以法家思想为理论基础,以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为基本特征,重视家族关系、君臣关系的法律调整,重视民间纠纷的调处解决。中华法系包括古代的中国法、朝鲜法、日本法、琉球法、安南法、暹逻法等。汉字文化圈内的国家如日本、朝鮮半島、越南等,在歷史上都受到中國法律的影響,曾屬於中華法系的一部分。这些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吸取唐律的内容,并以其为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在朝鲜,当时的《高丽律》、《经国大典》以唐律为蓝本而制定,又比如日本的《大宝律令》、《养老律》、《服忌令》等,越南的《刑书》、《国朝通制》、《洪德刑律》,西夏法典《天盛律令》。中华法系随着西方文化强势进入汉文化圈而趋于解体。日本率先移植德国法,中国以日本为模范制定了《六法全书》。. 這是一個學科的列表。學科是在大學教學(教育)與研究的知識分科。學科是被發表研究和學術雜誌、學會和系所所定義及承認的。 領域通常有子領域或分科,而其之間的分界是隨便且模糊的。 在中世紀的歐洲,大學裡只有四個學系:神學、醫學、法學和藝術,而最後一個的地位稍微低於另外三個的地位。在中世紀至十九世紀晚期的大學世俗化過程中,傳統的課程開始增輔進了非古典的語言及文學、物理、化學、生物和工程等學科,現今的學科起源便源自於此。到了二十世紀初期,教育學、社會學及心理學也開始出現在大學的課程裡了。 以下簡表展示出各大類科目,以及各大類科目中的主要科目。 "*"記號表示此一領域的學術地位是有爭議的。注意有些學科的分類也是有爭議的,如人類學和語言學究竟屬於社會科學亦或是人文學科,以及计算机技术是工程学科亦或是形式科学。.

之间中华法系和學科列表相似

中华法系和學科列表有(在联盟百科)8共同点: 宪法刑法儒家行政法英美法系欧陆法系民法法律

宪法

憲法,又稱宪章、根本法或憲制文件,是一个主權国家、政治實體或地區、自治地区、聯邦制國家的联邦州或國際組織及其成員的最基本法律。與憲法擁有同樣地位的還有基本法。 憲法通常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但不一定包含以上全部內容,例如會逐漸增加憲法內容的英國不成文憲法。憲法定義國家政體及政府運作方式,以及法律訂定的方式。憲法在一個國家之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權威和最大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之依據。有些憲法(特別是成文憲法)會限制政府的權力,其方式是訂定一些政府權力的運作範圍,例如人民的基本權,例如美国宪法就是這類的憲法。憲法之制定和修改,一般須經過特定之程序。考量美國憲法與美國黑奴曾經同時並存,認定憲法並非民主國家特有的法律種類,以憲法的原文"Constitution"作為思考的起點,憲法的定義其實是國家基本結構的意思,漢朝的約法三章亦能歸類為憲法。 印度憲法是世界所有主权国家中,篇幅最長的成文憲法,,共有444條,分為22章,12份附表及118個修正案,若翻譯為印度英語有117,369字。美國憲法是篇幅最短的成文憲法,共有7條,27個修正案,合計4,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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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刑法(criminal law、strafrecht)是與犯罪有關聯的法律,其目的在於保護生命、身體、財產、等相關法益,並懲罰違反規範且破壞或威脅這些法益的行為。不同於重視私人間損害賠償的民法 ,刑法是判斷何為犯罪,懲罰犯罪行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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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

儒家,又稱儒學、孔孟思想、孔儒思想,是起源於中國並同時影響及流傳至其他周遭東亞地區國家的文化主流思想、哲理與宗教體系。前5世紀由孔子創立,脫胎自周朝禮樂傳統,以仁、恕、誠、孝為核心價值,著重君子的品德修養,強調仁與禮相輔相成,重視五倫與家族倫理,提倡教化和仁政,輕徭薄賦,抨擊暴政,力圖重建禮樂秩序,移風易俗,保國安民,富於入世理想與人文主義精神。 儒家尊崇孔子為聖人,以四書五經為經典,得孟子、荀子、董仲舒、韓愈、二程、朱熹、王陽明、顧炎武、朝鮮李退溪、日本山崎闇齋等等大儒加以發揚,歷久而猶新,對東亞政治文化與道德教育都有重大貢獻。20世紀中國內憂外患,國力衰弱,儒家普遍受到知識份子及一般民眾的批評和唾棄,遭受前所未有的打擊和破壞(如「打倒孔家店」、迂腐且「吃人的禮教」)。儒家失去可供託身的制度或組織,脫離於平民百姓的生活,僅獲新儒家等少數學者仍獻身和發揚。這也導致現代中國人在生活經驗中實際甚少接觸儒家價值,也很難有參與儒學的機會,使得相關教育沒有寄身之所,其價值觀也和日常生活越來越疏遠。海外華人接觸儒家,來自書本亦遠多於來自生活經驗。現代儒家趨向學術轉型,學者多著重探討儒家究竟屬於什麼形態的宗教或哲學,以及現代人怎樣才能在儒學中安身立命。學者一般推斷儒家在現代世界中勢必難以重拾昔日光輝,但其倫理思想對東亞乃至世界的文化教育經濟發展仍將有所貢獻。 主要負責推動執行教育 《漢書藝文志》記載:「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游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以重其言,於道最為高。」儒家初出現時聲勢微弱,起初僅是諸子百家中不甚起眼的學派,經過幾百年的發展,自百家中脫穎而出,成為中國學術思想主流和官方意識形態,逐漸滲透到專制政治的各個層面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此段說明正可代表其發展歷程。 儒家在秦代大受迫害,自漢代起卻得到朝廷獨尊,成為官學與國教,掌握文化教育與入仕之途,奠定儒家在中國歷史文化的崇高地位。在兩晉南北朝和唐代,儒家與佛、道二家並稱三教,儒學一度失去在哲理思想領域的領導地位,繼後經宋儒重新闡釋,形成理學,發展心性之學,儒家得以重振聲勢,倫理思想滲透到中國社會各個層面,並流傳到朝鮮、日本、越南、琉球等地,大受尊崇,成為東亞一大學術思想體系,在朝鮮尤其深入民心,其流佈較在中國本土更為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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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行政法是法律中,有關國家行政權運作的國內公法總稱。行政法涉及到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所適用之各項法律,在各法律部門中相較於民法、刑法、甚至於憲法,行政法的發展是較晚進的一門學科。雖然行政法並無具體的法典,但是德國法學家曾說「憲法消逝,行政法長存」(Verfassungsrecht vergeht, Verwaltungsrecht besteht),表達對行政法的重視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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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

普通法系(Common Law;中文翻譯為「普通法」,是取其「普遍通行」之意),又稱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起源于中世纪的英格兰,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约24亿人)生活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或混合民法系统中。該法系与欧陆法系(又稱「大陸法」)并称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的特點就是判例法,即反覆參考判決先例(precedent),最終產生類似道德觀念一般的普遍的、約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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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法系

欧陆法系(civil law、civilian law、Roman law),亦称民法法系、大陸法系、市民法、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日尔曼法系,受羅馬法影響而成立的法律系統,与英美法系并列的当今世界两大重要法系之一,覆盖了当今世界的广大区域,德國、法國、意大利、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澳門,但不包括香港)、中華民國等均為歐陸法系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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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私法規範的總和。 民法調整的主體是平等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民法所調整的內容則是人身關係(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和財產關係(包括物權、債權等)。私法有時候作為民法的同義詞,有時候又作為民法的上位概念而使用,一般認為,民法是私法的核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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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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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和學科列表之间的比较

中华法系有71个关系,而學科列表有841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8,杰卡德指数为0.88% = 8 / (71 + 84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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