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相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有(在联盟百科)3共同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最高法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于全国人大闭会时行使国家立法机关职权;同时,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共同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职权。 作为一院制国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大间接、差额选举产生。现有166名成员,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与当届全国人大相同,一般为五年。现任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于2018年3月当选就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54年,其组织形式和宪法地位与苏联最高苏维埃联盟院和民族院相似。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曾仅限于解释法律等。而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在立法中占关键地位,并有权颁布和修改大部分法令。全国人大所表决的议案,一般也是由常委会三读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 ·
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
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最高的上訴法院,聆訊來自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的民事及刑事上訴案件,對澳門司法管轄權範圍內的訴訟有最終審判權。 終審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使的國家行為沒有管轄權。另外,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43條的規定,法院在處理案件時,如需要對《基本法》中有關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進行解釋,且該解釋又會影響有關案件的終局判決,應由終審法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進行解釋,即一般所稱的“釋法”。到目前為止,澳門法院尚未出現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的條文進行解釋的情況。 澳門終審法院位於四月二十五日前地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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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是現代社會最高級的司法機構,通常有對訴訟的最終審判權(即不可推翻的)和對法律(包括憲法)的最終解釋權,但實際權力各地不同,實際名稱各地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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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之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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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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