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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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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亚洲之间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vs. 亚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1954年9月20日,首部宪法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后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宪法又经历了两次修改。现行的八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公布施行。八二宪法其后又经过了多次修正,形成了宪法现行文本。 现行宪法全文共4章、143条,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彰显了民主集中制的理念,明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为主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结构,明示了中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并明列其基本国策。. 亞细亚洲(Ασία;Asia),简称亚洲,面积4457.9万平方公里,覆蓋地球總面積的8.6%(或者總陸地面積的29.4%);人口總數約為40億,佔世界總人口約60.5%(2010年);是七大洲中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的一個洲。 亞洲絕大部分土地位於東半球和北半球。亞洲與非洲的分界線為蘇伊士運河。蘇伊士運河以東為亞洲。亞洲與歐洲的分界線為烏拉爾山脈、乌拉尔河、裏海、大高加索山脈、黑海和土耳其海峡。烏拉爾山脈以東及高加索山脈、裏海和黑海以南為亞洲。大陸東至白令海峽的傑日尼奧夫角(西經169度40分,北緯60度5分),南至丹绒比亚(東經103度31分,北緯1度16分),西至巴巴角(東經26度3分,北緯39度27分),北至切柳斯金角(東經104度18分,北緯77度43分),最高峰為-zh-hans:珠穆朗玛峰;zh-hant:聖母峰;-。跨越經緯度十分廣,東西時差達11小時。西部與歐洲相連,形成地球上最大的陸塊歐亞大陸。 亞洲東面是太平洋、北面是北冰洋,南面則瀕臨印度洋,西面以烏拉山脈、烏拉河、裏海、高加索山脈、黑海、土耳其海峽及愛琴海與歐洲分界,西南面隔亞丁灣、曼德海峽、紅海與非洲相鄰,東北面隔白令海峽與北美洲相望。 亞細亞是一個非常古老的名稱,希臘人稱呼他們的東方(一說為太陽升起的地方)為亞細亞,可能是來源於亞述人的名稱,亞述一詞在亞述的語言中也代表東方,原來只指希臘東方的小亞細亞半島,後來擴展到包括所有東方地區。 亚洲是世界三大宗教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发源地。.

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亚洲相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亚洲有(在联盟百科)19共同点: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大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華民國憲法人民民主专政國家元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兩院制公民議會制苏联虚位元首法律政府首脑

宪法

憲法,又稱宪章、根本法或憲制文件,是一个主權国家、政治實體或地區、自治地区、聯邦制國家的联邦州或國際組織及其成員的最基本法律。與憲法擁有同樣地位的還有基本法。 憲法通常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但不一定包含以上全部內容,例如會逐漸增加憲法內容的英國不成文憲法。憲法定義國家政體及政府運作方式,以及法律訂定的方式。憲法在一個國家之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權威和最大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之依據。有些憲法(特別是成文憲法)會限制政府的權力,其方式是訂定一些政府權力的運作範圍,例如人民的基本權,例如美国宪法就是這類的憲法。憲法之制定和修改,一般須經過特定之程序。考量美國憲法與美國黑奴曾經同時並存,認定憲法並非民主國家特有的法律種類,以憲法的原文"Constitution"作為思考的起點,憲法的定義其實是國家基本結構的意思,漢朝的約法三章亦能歸類為憲法。 印度憲法是世界所有主权国家中,篇幅最長的成文憲法,,共有444條,分為22章,12份附表及118個修正案,若翻譯為印度英語有117,369字。美國憲法是篇幅最短的成文憲法,共有7條,27個修正案,合計4,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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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称「中国」,是位於东亚的社会主义国家,首都位于北京。中国領土面積約960萬平方公里,是世界上纯陸地面積第二大、陸地面積第三大、總面積第三大或第四大的國家,當中劃分為23個省份、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別行政區。 中國地势西高东低而呈現三级阶梯分布,大部分地区属于溫帶、副熱帶季风气候,地理景致與氣候型態丰富多樣,有冰川、丹霞、黃土、沙漠、喀斯特等多种地貌杜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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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下简称国务院)即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后的中央人民政府,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也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实行总理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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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中國大陸,中文使用上常通稱大陸或大陸地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方有时也使用祖国大陆。此詞的使用在古代即有,非現代两岸关系中具有政治含义的大陆,而是中原文化圈中相對海洋島嶼的地理用詞。如在日本也有大陸文化的說法,二戰時曾用來稱呼中國外,至今以大陸代稱的用法在學術上仍有在使用。在海外的華人移民圈也有不少使用此用法的人。 在當代的使用上,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直接管轄的區域。此肇因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所導致的海峽兩岸政治分立。 地理上,該詞是指中國的大陸領土,屬於歐亞大陸的一部分的事实,與海島相對;但當代的使用上,其做為一個政治名詞的用途遠大於地理名詞,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直接管轄的區域,故海南島、舟山群島等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海洋及海島領土,都被視為中國大陸的一部分,香港、澳門這兩個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則排除在外。使用情形類似的還有「中国内地」一詞。 另一方面,第二次國共內戰後撤退至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法律上仍然主張中國大陸為其疆域,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律中稱為「大陸地區」、並定義為「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同時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獨立之主權國家,而僅將其視為統治中國大陸之政治實體;在陳水扁政府上台前,中華民國政府認定的「大陸地區」還包括在1946年就已獨立建國的外蒙古、以及中俄邊境的爭議領土。香港與澳門因政治地位特殊,在法律上又另外以「港澳地區」合稱。 中華民國政府對中國大陸的定義,是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一中各表、憲法一中等兩岸政策的重要基礎。而民主進步黨執政時期,由於其政治立場偏向臺灣獨立及臺灣主體性,此主張並不活躍,尤其在陳水扁政府時期起,主要以一邊一國思維處理兩岸關係,直接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視為與中華民國(台灣)分立的國家。也讓大陸這個地理代稱用法再增添更多政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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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

中國共產黨,簡稱中共,在中國大陸常簡稱為党,目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的執政黨。该党创立于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由陳獨秀和李大釗於1921年7月组织成立,初期接受共产国际的指导和援助,并与中国国民党合作。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後,两黨进行了長達10年的军事斗争。1940年代起,中國共產黨逐渐摆脱外國勢力的影響,改由以毛泽东为首的本土派掌权。在抗日战争期间,与国民黨进行了第二次国共合作。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率領中國人民解放軍在第二次國共內戰中擊敗中華民國國軍,進而取得大陸地區及其絕大多數沿海島嶼的統治權,於1949年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80年代開始,中國共產黨開始排除意識形態問題和许多非共產主義的政黨建立关系。1989年东欧剧变和1991年蘇聯解體後,中國共產黨開始加强和其它社會主義國家執政黨的交流,並且繼續維持和世界各地非執政黨的共產黨聯繫。 中國共產黨的組織架構主要基於民主集中制,主張應共同維護已獲得共識的政策。中國共產黨最高機構是全國代表大會,每5年召開一次。中央委員會作為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核心權力機構,通常1年召開1次會議。因此,多數職權和日常工作都由中央政治局和其常務委員會掌握。中央主要負責人自1993年開始會同時擔任負責黨內和民間事務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負責軍事事務的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具外交禮儀性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而其能有效掌握三個職位時常被外界稱作最高領導人。習近平自2012年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至今担任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成為中共最高領導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國共產黨共有8956.4萬名黨員、基层党组织則有457.2万个,其中女性占26.7%,少數民族占7.3%。 中國共產黨始終宣稱其理想與目標是社會主義,并將自身視為代表工人階級領導工農聯盟和統一戰線的政黨。其中《中國共產黨章程》指出中國共產黨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意识形态,並將中國共產黨表述為:「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社會。」不過在毛澤東建立的計劃經濟體制被認為效率低下的情況下,中國官方在政治理念的執行層面仍然從務實出發的,但在思想上為了確保路線一致不變動,鄧小平等人遂提出在國家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條件下,應該先以逐步摸索的方式,來建設共產主義社會較為實際,利用此理由嘗試引入经济改革,來發展,於是中國大陸得以透過設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爲綱的操作方式,以「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口號而在20世紀末期順利轉型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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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簡稱中共中央,在中共党内和中国境内也简称“黨中央”或“中央”)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产生的中共核心权力机构。该机构自1927年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起设置,取代此前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现有委員204人,中央委員主要身份有: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主要负责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大军区级主要领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及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等。 中央委員都有權提名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的成員。另外尚有候補委員172人,他們也可参与中央委員會,但只有發言權而無表決權。當中央委員因故出缺時,候補委員可以依得票數的高低來遞補中央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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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或中央政治局,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是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机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会议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召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后其职权由党代会转移到中央委员会,再转移到中央政治局,最后转移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即党代会职权实现了三次转移,因前三者均无常设机构履行其职能。 中共中央政治局从1927年5月的五届一中全会开始设立。1943年4月20日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规定:在两次中央全会之间,中央政治局担负领导整个党的工作的责任,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中央政治局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的最高领导机构,党政军各机构则是它的办事机构和执行部门。 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成员称“中央政治局委员”,或“政治局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治局委员一般都在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等国家机构、中共中央各部门或各省市的党政机关担任主要职务,按惯例可以被称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政治局全体会议提名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省部级正职人选也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中央政治局常委属于国家级正职的一级领导职务,而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补委员属于二至三级干部。 自1982年中共十二大废除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副主席职务开始,政治局委员的排名“按姓氏笔画为序(简体)”,不同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书记处按担任者党内地位的排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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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简称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政党制度、以及推行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該體制由中国共产党主導政府、掌握政權,其他各民主党派协助中国共产党執政,被稱為「參政黨」。雖然在形式上允許多黨並存,但參政黨的數量固定,并且只能参政议政,政治權力則完全由中國共產黨掌握。1989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2005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开始着手完善该制度。 中国共产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设有党组,用以统一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中所有党员的行动,党组书记一般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党组发挥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其他国家的议会党团的作用。而各民主党派在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这种政党组织,成员一般也不以党派身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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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力。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全文共14章、175條,主要特色為彰顯三民主義與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 該憲法制定時, 國共內戰已全面爆發,國民大會因而在民國37年(1948年)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做為戰時的憲法附屬條款;但隨著中華民國在民國38年(1949年)後因國共內戰失去對中國大陸的治權、以及有效統治區域限縮至臺澎金馬,該條款的適用時間不斷被延長,而致憲政的實施有名無實。至民國80年(1991年),國民大會始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同時在憲法本文之外再另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凍結部分憲法本文,以因應當前國情,現已經過七次修訂。 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的核心價值為:民主制度、法治規範、自由與人權保障、政府機關相互制衡、關懷婦女與弱勢及少數族群、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福利與救助、義務教育實施、農業與科技及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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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專政即“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施专政”,一般被认为是无产阶级专政形式的一种,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人民民主专政”最早由毛澤東提出,被写入1954年版和198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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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元首

國家元首是國家的最高代表者,是國家的象徵,履行宪法賦予的權力和義務,視乎國家的政治體制,國家元首未必有行政權。君主立憲制下,國家元首是君主,稱號包括國王、女王、蘇丹等。共和制下,國家元首通常的称号是總統,亦有其他稱號,例如部分社會主義國家名義上的元首被稱作國家主席或國務委員會主席。也有以國會議長作為國家元首的情況,例如文革時期廢除國家主席的中國,1998年修憲取消國家主席的朝鮮和實行總統制前的蘇聯等。 除總統制的國家元首外,不少國家元首只是位高權不重的名譽職務,只具有象徵意義,不掌握實權,例如日本天皇(君主立憲制)、德國總統(議會內閣制)、中國國家主席(社會主義國家)等。 國家元首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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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立法机关。由于採取议行合一制度,其法律地位高于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第一届全国人大于1954年召开,现任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8年3月就职。 目前,全国人大的全体会议一般在每年3月召开。全国人大会议闭会时,则由其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立法机关,代为行使其大部分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對外交往上扮演立法機關的角色,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与国家主席共同行使国家元首职权。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并称为“全国两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中国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则由全国人大会议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五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一楼的万人大礼堂和二楼的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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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院制

兩院制是一種以兩個獨立運作的議會(議院)組成立法機構的政治制度,亦被稱為二院制。與之相對的制度稱為單院制或一院制,即是只有單一議會作為立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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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公民(英文:Citizen)是在一个政治实体如国家或城市中,拥有公民身份并根据该地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公民身份或公民權(英文:Citizenship)是一種認同或身份的形式,使個人在政治社群中取得相關的社會權利和義務,和国籍概念不同,擁有國籍如未成年的國民可能沒有行使公民權的權利及義務,在宪法学及政治學則指由法律规范及政治社群中的個人和群體的权利及义务關係。 近代公民權或公民資格的擴張或縮減與封建、專制、民主等制度的關係有不少的政治及學術討論 。 對民主國家及專制國家的公民權教育和保障的跨國比較仍是政策制定及學術研究的重要議題之一。 在各國培養公民素養的學校教育方面,全球規模最大的公民素養及公民教育的研究計劃國際公民及素養調查研究調查各國如何解決下一代公民積極參與社會的挑戰,評估各國青少年對未來公民身分之準備教育,對學生的公民素養的概念知識與能力進行測驗評量,其測驗及調查的範圍包括:公民認知、政治組織、公民概念(如人權)、以及負責任公民的作為及態度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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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制

議會制又稱內閣制、議會民主制,是一種民主政治制度,特點是「」,政府首脑(總理或首相)權力來自議會,授權有兩種途徑:第一是議會改選後的多數議席支持,第二是政府首腦贏得議會的信任投票。因此,所屬政党未能贏得議會大選的政府首腦連同其內閣必須提出辭職,而未能通過議會信任投票的政府首腦,連同其內閣也必須辭職,由議會席位居多數的黨派中協商選舉產生新的首腦與內閣。議會制下政府的行政權與立法權不完全分離,確保其所領導的政府具民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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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简称苏联(),是一個存在於1922年至1991年的聯邦制社會主義國家,也是當時世界上土地面積最大的國家,佔有東歐的大部分,以及幾乎整個中亞和北亞;陸地與挪威、芬蘭、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羅馬尼亞、土耳其、伊朗、阿富汗、中国、蒙古及朝鮮接壤;而與瑞典、日本、美國及加拿大隔海相望。 蘇聯起源自1917年的俄國革命,俄羅斯帝國的沙皇政府被推翻後,臨時政府成立,但僅執政了不到8個月,布爾什維克便很快從臨時政府手中奪取政權並於選舉後武力解散俄國立憲會議,史稱十月革命及一月劇變;之後俄國發生內戰,布尔什维克党領導的紅軍擊敗了白軍以及協約國的武裝干涉。1922年12月,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和外高加索等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合併,成立首個以社會主義為理念的國家——蘇聯。 第一任蘇聯領導人弗拉基米尔·列宁於1924年去世後,约瑟夫·斯大林從一連串的權力鬥爭中勝出,取得了領導權。斯大林以計劃經濟作保障,在歐美經濟危機期間推行驚人的大規模重工業化,但也進行多次大清洗,導致逾百萬人在政治鬥爭中被整肅或被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蘇聯先是与纳粹德国结盟,於1939年和德國共同瓜分了波蘭、将波罗的海国家纳入版图、割占罗马尼亚领土,将流亡苏联的德国政治难民交还纳粹判決。不過很快兩者關係破裂,1941年6月22日,苏联遭到德國等軸心國入侵,歷經了4年激烈的戰事後取得了勝利,與美國一同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兩個國家,被稱為超級大國,同時因出兵击退入侵德军,并得以控制了東歐大部分國家。 蘇聯而後與衛星國組成的華沙条約組織(華約),與以美國為首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北約)對峙,這兩大軍事集團在冷戰時期於全世界展開意識形態的對立和政治鬥爭,但在1980年代初期,石油以及初級資源價格回落,此時的蘇聯大力施行福利國家政策,致经济增长速度变慢,加上政治欠乏改革,基本的人民自由也陷入壓抑,苏联的国力已经落后于美国。 在1980年代末,蘇聯領導人米哈伊爾·戈爾巴喬夫試圖進行改革政策,將國家自由化和民主化,放寬對東歐等其他衛星國的控制,却导致蘇聯在1991年解體,在政治斗争中获胜的葉爾欽所領導的俄羅斯聯邦繼承了蘇聯主要的軍事、經濟和國際地位,但人口損失近半的情況下,蘇聯建立的紅色秩序已經不復存在。 儘管苏联宪法規範苏联是一個联邦制国家,由15个平等权利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加盟共和国)按照自愿联合的原则组成,但其联邦特性不高,因為中央政府權力高度集中,並奉行世界上第一個完全的社會主義制度及計劃經濟政策,由蘇聯共產黨一黨執政。在1945年苏联16个加盟共和国中应有2个(乌克兰、白俄罗斯)应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因为苏联是联邦制国家,所以苏联在联合国历史上是唯一一个“一国三票”的主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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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位元首

虚位元首是指没有实际权力,处于“虚位”的国家元首,不在国家政治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与实权元首的概念相对。现在实行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君主和议会内阁制的总统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虚位元首,国家的实际权力掌握在议会和内阁。例如中国国家主席、德国联邦总统、意大利总统、印度总统、新加坡总统等都属于虚位元首。 不过虚位元首仍然是国家的最高代表,是国家统一的象征,有时候会接待外国政要、出席重要的场合、颁授国家荣誉及进行国事访问等。根据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有时候还会根据国会的决定任命和罢免政府首脑、根据政府首脑的提案解散国会等礼仪性的政治工作。有些情况下,虚位元首可通过兼任一些职务获得一定实权,如1993年之后的中国国家主席都会兼任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和中央军委主席,从而获得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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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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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脑

政府首脑是國家(或地區)政府或内閣的领导人,在議会制政治体制下一般為总理(如德国)或称首相(如英国),在總統制政治体制下一般为總統(总统同时也是国家元首,例如美国),而在半总统制政治体制下政府首長由总统在议会多数政党中指定(如法国),在社会主义国家一般为总理,例如前苏联的部长会议主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總理。此外,也有比較特殊的政治制度,例如中華民國: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行政首長為行政院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由民選的總統逕行任免之。 政府首腦是行政部門的最高負責人,因此也可稱為行政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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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亚洲之间的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114个关系,而亚洲有745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9,杰卡德指数为2.21% = 19 / (114 + 745)。

参考

本文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亚洲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