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LSAT和哥伦比亚法学院相似
LSAT和哥伦比亚法学院有(在联盟百科)3共同点: 哥伦比亚大学,美国,法学院。
哥伦比亚大学
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英文: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 of New York;通称:哥伦比亚大学),是一所坐落于纽约市曼哈顿上城晨边高地的私立研究型大学,常春藤联盟成员。她被视作世界上最具声望的大学之一。 哥伦比亚大学最初名为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于1754年根据英国国王乔治二世颁布的王室特许状成立。她是全美历史第五悠久及纽约州最古老的高等教育机构,也是九所美国独立宣言签署前成立的殖民地学院之一。美国独立战争之后,国王学院于1784年被重新命名为哥伦比亚学院(Columbia College)。一份1787年起草的章程将学校置于一个私人董事会的管理之下。1896年,她从麦迪逊大道搬迁至她现在位于晨边高地,占地32英亩的校址,并同时被赋予了一个新名称,即“哥伦比亚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是美国大学协会的十四个创立成员之一,并且是美国第一所授予医学博士学位的大学。 大学直辖二十所学院,包括哥伦比亚学院、傅氏基金工程和应用科学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 三所本科生院。同时,许多临近的机构也附属于哥伦比亚大学,包括教师学院、巴纳德学院、协和神学院。另外,学校还与美洲犹太教神学院、巴黎政治学院和朱利亚学院拥有本科联合教育项目 。大学同时在安曼、北京、伊斯坦布尔、巴黎、孟买、里约热内卢、圣地亚哥、亚松森和内罗毕建立了哥伦比亚大学全球中心。 哥伦比亚大学是每年一度的普利策奖的颁发机构,哥伦比亚大学——包括其前身国王学院——的著名校友包括五位美国开国元勋;九位美国最高法院法官;二十位在世的亿万富翁;二十九位奥斯卡奖获得者;以及二十九位各国元首,包括三位美国总统。九十五位校友、教职工或研究人员是诺贝尔奖获得者,数量在全球所有大学中名列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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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簡稱为 United States、America、The States,縮寫为 U.S.A.、U.S.),通稱美國,是由其下轄50个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五个自治领土及外岛共同組成的聯邦共和国。美國本土48州和联邦特区位於北美洲中部,東臨大西洋,西臨太平洋,北面是加拿大,南部和墨西哥及墨西哥灣接壤,本土位於溫帶、副熱帶地區。阿拉斯加州位於北美大陸西北方,東部為加拿大,西隔白令海峽和俄羅斯相望;夏威夷州則是太平洋中部的群島。美國在加勒比海和太平洋還擁有多處境外領土和島嶼地區。此外,美國还在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擁有着374個海外軍事基地。 美国拥有982萬平方公里国土面积,位居世界第三(依陆地面積定義为第四大国);同时拥有接近超过3.3億人口,為世界第三人口大国。因为有着來自世界各地的大量移民,它是世界上民族和文化最多元的國家之一Adams, J.Q.; Strother-Adams, Pearlie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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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法学院(Law school)是以學習和研究法律的理論和實務為主要任務的院系。 法学院一般是由“法律学系”独立称为学院而形成的,比如北京大学法学院于1999年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升级为院,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于1996年由法律系升级而来,也有诸如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延续英国学制建立“法律系”(Faculty of Law)但是在中文中将其称为法律学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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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AT和哥伦比亚法学院之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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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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