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标
联盟百科
通讯
下载应用,请到 Google Play
新! 在您的Android™设备上下载联盟百科!
自由
比浏览器更快的访问!
 

Copyleft和自由软件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Copyleft和自由软件之间的区别

Copyleft vs. 自由软件

Copyleft是一由自由軟體運動所發展的概念,是一種利用現有--作權體制來挑戰該體制的授權方式,在自由軟體授權方式中增加copyleft條款之後,該自由軟體除了允許使用者自由使用、散佈、改作之外,copyleft條款更要求使用者改作後的衍生作品必須要以同等的授權方式釋出以回饋社群。 Copyleft的中文译法包括著作傳、著佐權、反版權、版權屬左、版權左派、公共版權、版責、版可等。Copyleft授權方式雖然與常見的著作權授權模式不同:選擇Copyleft授權方式並不代表作者放棄著作權,反而是贯彻始终,强制被授权者使用同样授权发布衍生作品,copyleft授權條款不反對著作權的基本體制,卻是透過利用著作權法來進一步地促進創作自由。. 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根據自由軟體基金會对其的定義,是一类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使用、複製、研究、修改和分發的,尊重使用者自由的軟體。這方面的不受限制正是自由軟體最重要的本質,與自由軟體相對的是专有软件(proprietary software),或被稱為私有軟體、封閉軟體(其定義與是否收取費用無關──自由軟體不一定是免費軟體)。自由軟體受到選定的「自由軟體授權協議」保護而發佈(或是放置在公有領域),其發布以原始碼為主,二進制檔案可有可無。自由軟體許可證的類型主要有GPL许可证和BSD许可证兩種。.

之间Copyleft和自由软件相似

Copyleft和自由软件有(在联盟百科)7共同点: 公有领域理查德·斯托曼著作權自由软件基金会GNU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公有领域

公有领域是人类的一部分作品与一部分知识的总汇,可以包括文章、艺术品、音乐、科学理论、发明等等。对于领域内的知识财产,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具所有权益(所有权益通常由版权或专利体现)。这些知识发明属于公有文化遗产,任何人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和加工它们(此处不考虑有关安全、出口等的法律)。 創立版权制度的初衷是:藉由给予创作者一段時期的專有權利,作為(经济)刺激,以鼓勵作者從事創作。当專有權利期限已过,作品便进入公有领域。公有领域的作品由於沒有專屬權利人,因此公众有权自由使用它们。.

Copyleft和公有领域 · 公有领域和自由软件 · 查看更多 »

理查德·斯托曼

查德·马修·斯托曼(Richard Matthew Stallman,簡稱RMS,),美国程序员,自由软件活动家。他发起自由软件运动,倡导软件使用者能够对软件自由进行使用、学习、共享和修改,确保了这些软件被称作自由软件。斯托曼发起了GNU项目,并成立了自由软件基金会。他开发了GCC、GDB、GNU Emacs,同时编写了GNU通用公共许可协议。 Stallman为了创建一个完全由免费软件组成的类Unix计算机操作系统在1983年9月推出了GNU项目。凭借这个,他又发起了自由软件运动。他迄今为止一直是GNU项目的组织者,作为主要开发者的他开发了一些被广泛使用的GNU软件,其中包括GCC GDB GNU Emacs。在1985年10月他创立了自由软件基金会。 斯托曼开创了Copyleft的概念,它使用版权法的原则来保护使用、修改和分发自由软件的权利,并且是描述这些术语的自由软件许可证的主要作者。最为人所称道的是GPL(最广泛使用的自由软件协议)。 1989年,他和别人一起创立了League for Programming Freedom。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斯托曼花他大部分时间组织参与宣传自由软件,反对软件专利和数字版权管理的以及他认为剥夺用户自由的其他法律和技术系统运动。这包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保密协议、 产品激活、加密狗、软件复制保护、专有格式、二进制软件包(没有源代码的可执行文件)。 截至2016年,他获得了十五个荣誉博士及教授称号。.

Copyleft和理查德·斯托曼 · 理查德·斯托曼和自由软件 · 查看更多 »

著作權

著作權,也稱為版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知識所產生的權利,故屬知識產權之一,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 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因為在保障著作財產權,此類專屬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尚須兼顧人類文明之累積與知識及資訊之傳播,從而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 著作權是有期限的權利,在一定期限經過後,著作財產權即歸於失效,而屬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在著作權的保護期間內,即使未獲作者同意,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亦可利用。凡此規定皆在平衡著作人與社會對作品进一步使用之利益。.

Copyleft和著作權 · 自由软件和著作權 · 查看更多 »

自由软件基金会

自由軟件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FSF)是一個致力於推廣自由軟件的美國民間非營利性組織。它於1985年10月由理查德·斯托曼建立。其主要工作是執行GNU計劃,開發更多的自由軟件。 從其建立到1990年代中自由軟件基金會的基金主要被用來僱用編程師來發展自由軟件。從1990年代中開始寫自由軟件的公司和個人繁多,因此自由軟件基金會的僱員和志願者主要在自由軟件運動的法律和結構問題上工作。.

Copyleft和自由软件基金会 · 自由软件和自由软件基金会 · 查看更多 »

GNU

GNU是一個自由的作業系統,其內容軟體完全以GPL方式釋出。這個作業系統是GNU計劃的主要目標,名稱來自GNU's Not Unix!的遞迴縮寫,因為GNU的設計類似Unix,但它不包含具著作權的Unix代碼。GNU的創始人,理察·馬修·斯托曼,將GNU視為「達成社會目的技術方法」。 作為作業系統,GNU的發展仍未完成,其中最大的問題是具有完備功能的內核尚未被開發成功。GNU的內核,稱為Hurd,是自由軟體基金會發展的重點,但是其發展尚未成熟。在實際使用上,多半使用Linux內核、FreeBSD等替代方案,作為系統核心,其中主要的操作系統是Linux的發行版。Linux作業系統包涵了Linux內核與其他自由軟體計畫中的GNU組件和軟體,可以被稱為GNU/Linux(見GNU/Linux命名爭議)。.

Copyleft和GNU · GNU和自由软件 · 查看更多 »

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

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简称LGPL,是由自由软件基金会公布的自由软件授权条款。它允许企业与软件开发者使用,或将LGPL授权的软件整合至他们自己的软件内(即使该软件是私有软件也被允许),同时不会受到Copyleft特性的许可证强制对软件开源的限制。该许可证常被用于一些(但不是全部)的GNU程序库。 这个许可证以前被称为GNU程式库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此许可证最新版本为“第3版”,2007年6月29日发布,较早的版本有2.0和2.1版。此種授權之出現,是為了在GPL與許可式授權(如MIT许可证及柏克萊大學的BSD许可证)間取得折衷。 採用LGPL之計畫本身雖然仍有“Copyleft”之限制條件,但這些限制不感染僅僅只--到本計畫的軟體。不過此等軟體仍會受到其他限制。 LGPL主要使用之標的為軟體函式庫(Software Libraries),但是其亦可使用於獨立存在的應用程式。比較有名的例子為Mozilla跟OpenOffice.Org。.

Copyleft和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 · 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和自由软件 · 查看更多 »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GNU通用公共授權條款(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简称 GNU GPL、GPL)是廣泛使用的免費軟件許可證,可以保證終端用戶得自由運行,學習,共享和修改軟件。許可證最初由GNU項目的自由軟件基金會 (FSF)的理查德·斯托曼(Richard Matthew Stallman)撰寫,並授予計算機程序的收件人自由軟件定義的權利。 GPL是一個Copyleft許可證,這意味著衍生作品只能以相同的許可條款分發。 這與許可免費軟件許可證有所區別 ,其中BSD許可證和MIT許可證是廣泛使用的示例。 GPL是第一個普遍使用的Copyleft許可證。 歷史上,GPL許可證系列一直是免費和開源軟件領域最受歡迎的軟件許可之一。 根據GPL許可的優異自由軟件程序的例子有Linux內核和GNU編譯器集合 (GCC)。 David A. Wheeler認為,GPL提供的Copyleft對於基於Linux的系統的成功至關重要,給予向內核貢獻的程序員保證他們的工作將有益於整個世界並保持自由,而不至於被不提供回饋給社群的不肖軟件公司所剝削。 2007年,發布了第三版許可證(GNU GPLv3),以解決在長期使用期間發現的第二版(GNU GPLv2)所發生的一些困擾。 為了使許可證保持最新狀態,GPL許可證包含一個可選的“並延伸到未來版本”條款,允許用戶在FSF更新的原始條款或新版本之間進行選擇。 有些開發人員在軟件授權使用時,選擇省略它; 例如,Linux內核已經在GPLv2下獲得許可,就不需包括“並延伸到未來版本”的聲明。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權利,或稱“自由”,或稱“copyleft”:.

Copyleft和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和自由软件 · 查看更多 »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Copyleft和自由软件之间的比较

Copyleft有14个关系,而自由软件有33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7,杰卡德指数为14.89% = 7 / (14 + 33)。

参考

本文介绍Copyleft和自由软件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

嘿!我们在Facebook上吧! »